1953年6月,莒南县政府设计划统计科,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计划管理 。1954年11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无专门办事机构,工作由计划统计科承办。1956年 11月以后县计划委员会为实体办事机构,行使计划管理职能。1968年3月,撤销县计 划委员会,成立计划统计组。1972年2月恢复计划、劳动、统计机构,合称县革委计 划劳动局,1975年7月改称县计划委员会。到1993年底,县计划委员会内设办公室、 综合计划科、基建科、物资科、农业区划办公室及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投资公司。 县计划委员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全县实 际情况,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助和监督计划的执行,进行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平衡及发展预测,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统筹协调。 1952-1978年,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体制,过分强 调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忽视市场调节的作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经 济活动中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主要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协调和服务等,逐步减少管理 范围,下放管理权限,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实行指令性计 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到1993年,除农转非、使用土地、人口出生、招生、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固定资 产投资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它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综合运用各 种经济杠杆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