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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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长  孙立村  (县委常委)
    常务副部长  李世增
    副  部  长  咸相钦  主宏伟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主宏伟  (兼)
    副  主 任   (暂缺)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副  主  任  孙运臣  (1996.7—1999.1)

[李世增简介]  李世增,男,汉族,北园镇大山前村人,大专文化,1947年10
月生,
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7月参加工作。1964年7月至1976年10月先后
任大
山前小学、联中和石泉湖联中教师、学校负责人。1976年10月至1981年12月先后
任路
镇公社党委通讯员、公社农技站技术员、县农业局农业种植区划组组长。1981年
12月
至1984年12月先后任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办事员、 干事、 秘书。1984年12月至
1987年
12月任县文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中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临沂地委党校
大专
班学习。1987年12月后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
    1982年12月分别被《大众日报》社、《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评为“模范通迅
员”
;1989年和1996年4月,分别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优秀宣传干部”、
“
山东省优秀宣传干部”称号;1989年12月和1996年8月,被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组
织部分别授予“干部理论正规化教育优秀工作者”、“全市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
作者
” 称号; 1993年3月和1995年5月分别被《临沂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1996年
2月在岚济公路工程建设中被市交通委、 人事局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0
年1月
和1996年7月分别被县委、 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
号;
1996年5月被《农民日报》社评为“优秀通讯员”。
    是中共莒南县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县政协第四届、第
五届
委员;第五届、第六届县政协常委。

[主宏伟简介]   主宏伟,男,汉族,汀水镇主家岭村人,1954年8月生,大学
本科学
历, 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至1972年12月
县招
待所职工。 1972年12月至1978年8月在部队先后任第二十基地第五试验部政治部
电影
组战士、二十五基地政治部文化处电影组组长。1978年8月至1980年2月在解放军
西安
政治学校学习。 1980年2月至1986年12月在第二十五基地政治部宣传处先后任副
连职
、正连职、副营职干事。1986年转业后任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干事。1990年11月
至1
993年12月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1993年12月至1996年7月任县委宣
传部
副部长。1996年7月后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在部队工作期间受嘉奖两次。1989年受县委、县政府记功表彰。1995年被市
委宣
传部授予“全市党员教育”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山东干部函
授大
学”先进工作者。1995年监制电视专题片《英雄血洒渊子崖》荣获市广播电视学
会颁
发的“华祥杯”一等奖。

[概况]  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全县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设办
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原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1993年12月
撤,
1996年7月恢复,正科级)、新闻科、理论教育科、企工科等五个科室。编制16人。
宣
传系统有正局级以上单位13个,分别为教育委员会、文化体育委员会、党校、广
播电
视局、文联、报社、电影公司(小一)、新华书店(中二)、一中(副县级)、二中、
三中
、职业中专、成人中专。
    1994年以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
出的
“四项基本任务”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形势任务
和党
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和文
明乡(镇)、文明单位(村)及“美在农家”、“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讲文明树
新风
”、“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创建省级卫生城、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国
体育
工作先进县等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
繁荣
,对全县文化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并按照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四个层次,
以集
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目标,
加
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新闻宣传,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莒南经济和社会发
展取
得的新成就,树立莒南的新形象。

[新闻报道]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利用中央、
省、市
、县各级新闻媒体,突出宣传莒南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和典型经验,扩大了对
外影
响, 塑造了莒南新形象。 1994年5月, 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下发了
《关于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几项规定》 ,确定每年从县财政拿出3万元作为新闻专项奖
励资
金,对年度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县
委宣
传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规定,研究制定了《新闻宣传目标任务及表彰奖励办法》,
调动了全县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 5年来,全县每年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
或播
出新闻稿件2000余件。其中,重要稿件200余件。1994年5月,通讯《下岗工把猪
架起
来养》,先后在《中国青年报》、《联合日报》、《山东工人报》、《职工天地》
上
发表。反映莒南农民科技创新意识的通讯《蜜蜂出租进大棚》先后在《人民日报》、
《经济参考报》、《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农村大众》、《山东经济日
报》
等报刊发表。1995年10月,《农村大众》以《莒南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
为
题,连续三期进行了报道,并加了编者按;1995年11月,山东电视台以《莒南农
业迈
向产业化》为题在“山东新闻联播”中连续三期进行了报道,并在“今日报道”
新闻
节目里加了述评报道;1996年,县委宣传部邀请《人民海军报》记者刘纯华来莒
南采
访,撰写了长篇报告文学《这一方热土》,从1996年12月开始,在《法制日报》
上连
载49期, 全面报道了莒南县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创业的动人事迹。  1996年3月,
《大众
日报》连续9期,报道了莒南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同年7月,《再创辉煌正
当时
》一稿,在《新华每日电讯》以半个版面发表;自1996年以来,《大众日报》先
后以
一版头条发表了《莒南十万家庭成为文明户》、《莒南一批星奖名优农产品脱颖
而出
》、《莒南培植农村经济增长点》等消息;1997年11月,《大众日报》周末版头
条发
表了长篇通讯《真情千里隔不断》,此稿发表后,山东电视台、临沂电视台据此
作了
电视专题报道,省委书记吴官正曾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通讯中主人公方洁同志
的宣
传报道。1997年,新华社《内部参考》第90期发表了《莒南以清理农村财务入手
整顿
农村秩序》的调查报告;同年《人民日报》发表了《莒南苹果缘何畅销》的调查
报告
, 并配发了评论。 同时,《人民日报华东版》一版头条发表了通讯《拆除省际
“篱笆
墙”》,报道了莒南县实行农业产业化、发展边缘经济的历程及成效,这篇通讯
还先
后被《经济新闻报》 一版头条和《文摘报》转发。5年来,宣传部新闻科连年被
《大
众日报》社、《临沂日报》社,临沂人民广播电台、临沂电视台以及县委、县政
府评
为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全县每年有20多名专(兼)职通讯员被省、市级报社、电台、
电
视台评为模范通讯员。

[党员干部理论教育]  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党员
干部和
群众。成立了县委分管书记任组长,组、宣、纪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县
委党
员教育领导小组。 5年来,坚持每季度安排一次学习教育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
检查
,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同时,建立健全了党员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县、乡党政
机关
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促进了党员干部理论教育
工作
的开展。全县各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学
习等
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截止1998年底,全县共建基层党校41处,党员活动室1600
多个
,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图书资料21万余册,电化教学设备1400多套,并拥有
一批
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基本做到了“六配套”、“五落实”;党员活动室建
设也
基本达到了上级规定的“五薄”、“八有”、“四上墙”的标准要求。1994年以
来,
全县先后有县电力总公司党校、十字路镇党委党校、朱芦党委党校等10多处基层
党校
受省、市委宣传部表彰。先后有朱芦镇石场村、县检察院等20多个党员活动室被
省、
市委宣传部命名为省、市先进党员活动室。全县各级均充分利用党校、党员活动
室对
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培训和党纪国法教育。 5年来,县委党校每年办班10至15期,
每期
7至15天。主要班次有副局(乡) 级领导骨干培训班,农村党支部书记、农村后备
干部
和妇女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和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基层党校每校每年办班均在
8期
以上, 多者达20余期。仅1998年,县委党校就举办了3期农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十
五大
精神培训班,每期7天,共培训农村干部883名;25处乡(镇)基层党校办班225期,
培
训25000余人次。另外,县委每年安排1至3个月时间,对县直和乡(镇) 直机关干
部进
行集中教育。自1995年始,全县已连续4年开展了集中学习月活动。1996年9月,
中共
临沂市委宣传部在全市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共莒南县委宣传部〈关于全县学习月
情况
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莒南加强
领导
、制度保证、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
    1994年,莒南创办了山东干部函授大学莒南函授站,设经济管理和法律两个
专业
,采用面授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全县参加函授学习的学员达380多人。
19
97年10月,第一期(94级)学员毕业。莒南函授站已连续三年被省总校评为先进函
授站
。至1998年底,全县有3000多名干部先后报名参加了党校、山函大及各类高等函
授教
育学习。

[社会宣传]  利用每年冬春农闲季节在全县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
动,集
中对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法律知识、
计划
生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教育。1995年,结合开展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活动,
莒
南县刘家庄乡渊子崖村、筵宾乡金沟官庄村、朱芦镇石场村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
全省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县广播电视台摄制的纪实片《英雄血洒渊子崖》在中
央电
视台一、二、四套节目的黄金时间连续播出五次。1996年,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思
想教
育活动,举办了全县范围的典型事迹报告会,中心会场设在县城电影院,25个乡
(镇
) 通过无线广播设立分会场。会上王淑贞、刘家文、李孟毅、张宝安和公安局看
守所
的代表分别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听众达8000多人。1997年,组织开展了香港回归
祖国
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拟发了《关于迎接香港回归宣传庆祝活动安排意见》。县
报社
和电视台开辟了专栏和专题节目,集中刊登、播发香港回归历史资料、纪念文章
及各
乡(镇)、各单位开展庆祝活动的情况,转播中央有关香港回归交接仪式及主要庆
祝活
动情况。举办了革命历史文物和书画展览、玉皇杯诗歌和散文演讲比赛、各届人
士座
谈会、金叶杯摄影展览、邮电杯企业艺术节和全县大型文艺晚会等一系列庆祝香
港回
归祖国的活动,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对外宣传]  按照“服务经济,推进开放,树立形象”的思路和“让全国和世
界了解
莒南,让莒南走向全国和全世界”的要求,组织编印了对外宣传莒南县的大型画
册《
莒南》。并指导乡(镇)和企业制作了一批外宣品。1994年,协助中央电视台摄制
的以
介绍坊前石雕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电视专题片《飘洋过海的石头》,推上了中央电
视中
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牛津--剑桥国际高科联合摄制的100集电视系列片 《乡村中
国》
。自1996年以来,新闻科组织采写的通讯《团林小城美如画》、《走马莒南石雕
村》
、《莒南有个京剧村》、《大山深处的养路人和小石屋》等先后在《人民日报海
外版
》发表;1998年,通讯《民间艺术、莒南新的经济增长点》、《读新谚语,看农
村变
化》先后在省外宣刊物《走向世界》刊发。其中,通讯《读新谚语,看农村变化》
被
中宣部主办的《时事报告》采用;通讯《柳编走向大世界》,在美国《国际日报》
“
山东专版”刊出。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山东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
提出的
要求,制定了莒南《“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于1996年在
中共
莒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 《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全县
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同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
员会
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居民活动的意见》,
并召开了现场会,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以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居民为
主要
内容的“建、创、做”活动,并对干部群众进行了“五爱”教育和职业道德、社
会公
德、家庭伦理道德、城市意识教育。同时,开展了以整治环境卫生秩序、社会治
安秩
序、交通秩序、集贸市场秩序和文化市场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专项治理活动,
为广
大居民工作、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开展“优质服务”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先后在建委、供电、邮电、
商业
、交通等13个部门和单位,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以
推动
行业作风建设。在窗口行业积极开展了“六比六赛”活动,使“讲文明、树新风”
活
动落到实处。在农村广泛开展了“文化大院、农民夜校、阅报亭、家庭图书室”
建设
活动。在大店镇召开了由乡 (镇) 党委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至
1998年
底, 全县农村已建有文化大院816处, 农民夜校756所, 阅报亭3668个, 约有
27000户
农民建立了家庭图书室, 有30%的村建立了文明一条街。同时,开展了农村“十
星级
文明户”、“美在农家”评选活动。县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评选
“美
在农家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意见》,并将整个活动的开展引入竞争、监督机制,
提
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由家庭美向村庄美、外在美向内在美、局部美向整
体美
拓展。至1998年12月,全县“六星级”以上文明户达6万余家。1996年5月、1997
年9
月,市、省先后在莒南召开了“美在农家”活动现场会,莒南县在会上作了经验
介绍
。县委宣传部于1997年制定了《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奖惩意见》,对
乡(
镇) 精神文明建设实行千分制考核,并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对评选出的精神
文明
建设工作先进乡(镇),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强
化管
理、注重效益”的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村庄创建活动,军民、
警
民、厂校共建活动及争创文明行业活动等。截止1998年底,全县共有省级文明单
位7
个,市级文明单位32个,市级示范乡(镇)4个,县级文明单位504个,莒南县被省
委、
省政府授予1996—1997年度“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信息调研]   5年来,配合全县宣传工作的开展,分别对党员干部理论教育、
农村精
神文明建设、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
群众
业余文化生活、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等进行调查研究,并分别撰写了调查报告。同
时,
本着“新、深、实、快”的原则,及时对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
做法
整理成信息稿件,向上级有关部门传报,每年有20多篇信息被各级刊物采用。在
全市
党委宣传系统信息工作量化考评中,莒南县连续五年列前两名。1995年上报的农
村报
刊发行问题的调查报告,相继被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中
共中
央宣传部、省委宣传部信息刊物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张义杰)
                                            审稿人  孙立村  李世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