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邹平县开展了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自7月份活动开展以后,基层群众踊跃参与, 积极评选,把自己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经各基层党委审核,组委会办 公室共收到各类道德模范推荐表140余份。9月11日,组委会召开评审会,对144名道德模范推荐人选进 行了初评,来自全县各行业各部门的17位评委现场投票,评出了44名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会后,组 委会就44名候选人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在县内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最后,组委会研究确定了23 名首届道德模范和15名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11月18日,举行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暨《市民文明手 册》首发式,表彰了23名道德模范和15名道德模范提名奖,向有关单位发放了《市民文明手册》。整 个评选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 求的模范人物,成为人民群众学习的楷模。全国、省、市开展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县 李咸伦获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李咸伦、赵洪林、曲修春、王丽芬、李雪被评为全市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