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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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组织工作
  
    一、基层组织建设  
    1988年,共有基层党委18个(含1个工委)总支部5个,支部767个,共有党员14875人,其中女党员1236人。1990年,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升级活动,激发农村党支部内部活力,促进后进班子的转化。先在齐瞿阝乡试点,后在全县推开。县委组织部按照《农村党支部班子分类达标升级活动意见》和《参照标准》,检查指导乡镇、村的达标升级活动,至年底,后进班子由1989年的32个减少到26个。
    1990年,在农村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组织生机和活力。全县共有16609人(其中,12427人为党员,4182人为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经民主评议,在12427名农村党员中,合格10054人,占80.9%;基本合格2205人,占17.7%;基本不合格124人,占1%;不合格44人,占0.4%。共处置党员53人,其中开除4人,除名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人,限期改正9人,延长预备期的1人,其他党纪处分11人,待处理的22人。
    1991年,实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员谈话制度。对经预审合格、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发展对象,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同意接纳并履行有关手续后上报党总支,在讨论前,党总支委派组织员与其进行谈话。
1994年,基层党委个数发展到28个(含2个工委),其中,乡镇14个,县直机关14个;总支部53个,支部808个,共有党员15726人,其中女党员1353人。
    1995年起,启动农村基层组织整建工作,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将36个村支部列为整顿范围,县、乡建立起后进村支部整顿档案,实行县、乡领导包村责任制和整顿销号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确保整顿效果。是年,经地委检查组检查验收34个后进村支部整顿合格,合格率为94.5%。至1997年底,农村基层组织整建工作全部完成,共实现后进村支部转化75个,全部达到地区验收标准,其中,15个村支部达到先进党支部标准,22个村支部达到一类党支部标准,38个村支部达到二类党支部标准。
    1998年3月6日,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年7月起,实行基层党委派员参加所属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责任制。乡镇党委派党委委员参加每个基层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大会,并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予以指导。参会时要填写“乡镇党委派员参加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责任书”,作为县委组织员谈话时审查发展党员程序的依据。县直机关工委、党委参照执行。同年8月24~27日,全省特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在沾化举办,来自全省380个特困村的党支部书记、20个乡镇的党委书记、13个贫困县的扶贫办公室主任、8个地(市)的扶贫办公室主任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重点参观沾化县特困村连片水利工程和平原水库工程等。
    2000年1月29日,县委颁布实施《沾化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内容包括总则,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农村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农村干部培训和党员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乡镇党委建设,加强领导,附则共8章50条。同年12月4日,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就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职责,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和途径,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等工作作出部署。
    2001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年6~7月,下洼镇党委书记颜炳华被中组部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京受奖,并受到江泽民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同年,撤并乡镇后,基层党委调整为22个(含1个工委),其中,乡镇11个,县直单位11个;总支部60个,支部760个;共有党员17692人,其中女党员1878人。
    2003年,对全县村级班子建设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实情,分析后进班子成因,制定整顿措施,加强后进班子转化工作。同年6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实施“双基工程”的意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
    2005年11月,县委下发《关于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006年,规范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户和结对帮扶等制度。同年4月,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全县实施“典型村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县直部门帮扶典型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排60个县直部门结对帮扶60个典型村,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村。
    2007年,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十项指标”(党员基本素质、乡镇党委建设、村级班子建设、党员发展与管理、民主议政日活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村级组织运转、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制度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经常性考核机制。同年3月,县委下发《关于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双千”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用2年时间在全县开展以“千名干部下江南、千名干部下基层”为内容的“双千”活动。千名干部下江南活动,通过干部挂职招商,发挥沾化县资源、产业优势,重点引进科技、生态、环保型项目,加快发展步伐。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以“全民创业、维护稳定、组织建设”为三大任务,重点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夯实基础,激活创业激情。至同年底,共有基层党委27个(含5个工委),党总支23个,支部738个,其中农村支部424个;党员18356名,其中女党员2276名;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沾化县党组织、党员情况统计表
┌───┬────┬──────┬────┬────┬─────────────┬─────────────┬─────────────┐
│年份  │乡镇党委│县直部门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党员数                    │                          │                          │
│      │(个)  │党委(个)  │个)    │个)    │                          │                          │                          │
├───┼────┼──────┼────┼────┼─────────────┼─────────────┼─────────────┤
│男(人│女(人)│合计(人)  │        │        │                          │                          │                          │
│)    │        │            │        │        │                          │                          │                          │
├───┼────┼──────┼────┼────┼─────────────┼─────────────┼─────────────┤
│198   │14      │4           │5       │767     │13639                     │1236                      │14875                     │
│8     │        │            │        │        │                          │                          │                          │
├───┼────┼──────┼────┼────┼─────────────┼─────────────┼─────────────┤
│198   │14      │4           │4       │780     │13940                     │1232                      │15172                     │
│9     │        │            │        │        │                          │                          │                          │
├───┼────┼──────┼────┼────┼─────────────┼─────────────┼─────────────┤
│199   │14      │4           │21      │803     │13995                     │1354                      │15349                     │
│0     │        │            │        │        │                          │                          │                          │
├───┼────┼──────┼────┼────┼─────────────┼─────────────┼─────────────┤
│199   │14      │4           │86      │803     │14224                     │1291                      │15515                     │
│1     │        │            │        │        │                          │                          │                          │
├───┼────┼──────┼────┼────┼─────────────┼─────────────┼─────────────┤
│199   │14      │10          │78      │817     │14279                     │1298                      │15577                     │
│2     │        │            │        │        │                          │                          │                          │
├───┼────┼──────┼────┼────┼─────────────┼─────────────┼─────────────┤
│199   │14      │11          │52      │807     │14322                     │1239                      │15561                     │
│3     │        │            │        │        │                          │                          │                          │
├───┼────┼──────┼────┼────┼─────────────┼─────────────┼─────────────┤
│199   │14      │14          │53      │808     │14373                     │1353                      │15726                     │
│4     │        │            │        │        │                          │                          │                          │
├───┼────┼──────┼────┼────┼─────────────┼─────────────┼─────────────┤
│199   │14      │14          │53      │810     │14628                     │1657                      │16285                     │
│5     │        │            │        │        │                          │                          │                          │
├───┼────┼──────┼────┼────┼─────────────┼─────────────┼─────────────┤
│199   │14      │12          │79      │809     │14869                     │1762                      │16631                     │
│6     │        │            │        │        │                          │                          │                          │
├───┼────┼──────┼────┼────┼─────────────┼─────────────┼─────────────┤
│199   │14      │12          │77      │815     │15106                     │1833                      │16939                     │
│7     │        │            │        │        │                          │                          │                          │
├───┼────┼──────┼────┼────┼─────────────┼─────────────┼─────────────┤
│199   │14      │12          │66      │803     │15093                     │1853                      │16946                     │
│8     │        │            │        │        │                          │                          │                          │
├───┼────┼──────┼────┼────┼─────────────┼─────────────┼─────────────┤
│199   │14      │12          │70      │806     │15364                     │1864                      │17228                     │
│9     │        │            │        │        │                          │                          │                          │
├───┼────┼──────┼────┼────┼─────────────┼─────────────┼─────────────┤
│200   │14      │13          │70      │794     │15610                     │1870                      │17480                     │
│0     │        │            │        │        │                          │                          │                          │
├───┼────┼──────┼────┼────┼─────────────┼─────────────┼─────────────┤
│200   │11      │11          │60      │760     │15814                     │1878                      │17692                     │
│1     │        │            │        │        │                          │                          │                          │
├───┼────┼──────┼────┼────┼─────────────┼─────────────┼─────────────┤
│200   │11      │11          │60      │760     │15929                     │1883                      │17812                     │
│2     │        │            │        │        │                          │                          │                          │
├───┼────┼──────┼────┼────┼─────────────┼─────────────┼─────────────┤
│200   │11      │11          │60      │760     │16201                     │1896                      │18097                     │
│3     │        │            │        │        │                          │                          │                          │
├───┼────┼──────┼────┼────┼─────────────┼─────────────┼─────────────┤
│200   │10      │12          │55      │734     │16252                     │1955                      │18207                     │
│4     │        │            │        │        │                          │                          │                          │
├───┼────┼──────┼────┼────┼─────────────┼─────────────┼─────────────┤
│200   │10      │16          │23      │739     │15716                     │2082                      │17798                     │
│5     │        │            │        │        │                          │                          │                          │
├───┼────┼──────┼────┼────┼─────────────┼─────────────┼─────────────┤
│200   │10      │16          │23      │741     │15934                     │2172                      │18106                     │
│6     │        │            │        │        │                          │                          │                          │
├───┼────┼──────┼────┼────┼─────────────┼─────────────┼─────────────┤
│200   │10      │17          │23      │738     │16080                     │2276                      │18356                     │
│7     │        │            │        │        │                          │                          │                          │
└───┴────┴──────┴────┴────┴─────────────┴─────────────┴─────────────┘

  


  
    二、干部管理与任用    
    1988年,按照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县直局级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 重点考察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21个,民主评议干部139人,共提拔单位正职6人、副职22人。同年,县法院、县检察院共有43名干部确定职级。
    1991年,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干部谈话制度,对全县16个乡镇(场、办事处)、83个县直党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通过民主评议,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共进行组织谈话干部谈话31人次。1992年,改革企业干部任用制度,企业干部的任命由任用制改为聘用制和试用制。1993年1月起,对结构不合理、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将开拓型和懂经济、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提高干部群体素质。至年底,共调整任免干部144人,从县直党政机关选派37名优秀青年干部到乡镇、企业工作。1994年,建立科级干部实绩档案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请销假制度,加强干部管理。成立由执法、执纪、监督等部门组成的联络体系,实行联络员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干部审查档案,强化干部审查工作。全年共考察测评干部95人,提拔任用年轻干部26人。
    1995年,选拔42名(其中县直21人,农村21人)年龄在2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建立60人的女后备干部队伍,有10名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完善干部审查联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干部、中型企业负责人收入申报制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谈话戒勉制度,避免干部任用过程中“查用脱节”和“用人失察”现象发生。同年11月,调整乡镇领导班子,重点任用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优化班子结构。调整后,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94人,占57.3%;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中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2名,并配备女干部。35岁以下党政正职占33.3%。是年,共召开干部审查联席会议4次,调查了解存在问题的干部9人次,收集干部审查信息34条。
    1997年,对县直科级领导班子和乡镇班子进行全面考察和测评,调整充实县直党政事业班子30个,调整干部56名;调整充实乡镇班子6个,调整干部8名。对全县65家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党的建设、班子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9个企业的24名干部进行调整,增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活力,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同年9月,党政单位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过渡工作顺利通过地区验收。部分单位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
    1998年9月,对县直、乡镇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和交流。共调整干部370人,横向交流47人,提拔108人。2000年6月28日,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确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2002年3月,县委下发《沾化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凡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选举产生的除外),均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试用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意见。同年5月,按照市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规定,选拔任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公示对象为: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拟提拔担任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拟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副科级以上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干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拟提拔担任县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时间、主要履历、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公示的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的,一般为10天;通过张榜公告、会议公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的,一般为5天。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口头、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或县委领导直接反映意见。对经考核确有问题且足以影响使用的人选,重新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处理。
    2002~2003年,健全完善学习、党组织生活、信息调研和行政管理等制度,加强组织部自身建设。
  
    三、政治思想教育
    农村基层干部集中教育活动    1999年7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集中教育活动的意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集中教育活动。活动历时1个月,历经学习提高、查摆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4个阶段,重点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共发放学习材料3000册,参加活动的农村基层干部2600余人。
    县乡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    1999年12月20日起,开展县乡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活动历时20天,历经学习教育、对照查摆、建章立制3个阶段,重点是加强县乡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更新思想观念,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宗旨观念,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共编发简报14期,县乡机关干部全部参加活动。
    “三讲”教育    2000年2月20日起,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活动历时79天,历经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征求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4个阶段,突出“准备充分,‘未讲先学,未讲先改’;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督促、检查、指导、把关到位;组织严密,环环紧扣;目标明确,成效显著”5个特点,把握“坚持把理论学习贯彻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搞‘三讲’;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两促进、两不误”6项原则,重点做好“抓认识,统一思想;抓发动,广泛组织群众参与;抓学风,增强学习效果;抓问题,深刻进行剖析;抓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抓延伸,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抓整改,充分体现‘三讲’效果”7方面工作。县级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2002年6月起,在组织系统和组工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活动历时半年,历经“带头学习,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反思不足;深入实践,开拓创新;身体力行,争做模范”4个阶段,重点强化组工干部的政治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5年1月18日,县委下发《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实施意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活动历时一年半,分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3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3个阶段。教育活动4项总体要求是: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方针。5项指导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把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作为着力点,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把提高领导水平、执政能力作为关键点,解决好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问题;把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作为突破口,解决好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问题。实现4个目标: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
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四、干部下派工作  
    1989年,安置省直7名挂职干部和地直25名包村干部。1990年,成立县委下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县直机关选调干部下派到基层,开展“社教”“三秋”、包村和包企业等工作,共616人次,其中,开展“社教”工作434人,“三秋”工作42人,包村工作110人,包企业工作30人。包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换一次人。1991年,第一批下派干部的工作结束,县委组织部对“社教”“三秋”、包村和包企业等工作分别进行考察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同年,从县直机关选调第二批下派干部74人和第三批下派干部76人,到贫困后进村包村工作。1994年,选拔县乡机关干部30人,下派到27个贫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任职期限为3年。县委组织部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下派干部的工作情况,掌握其工作实绩。1995年,选派县乡42名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培养年轻干部。挂职期限为2年。至2000年,共安置省直下派干部9批,地直下派干部11批,选派县直机关包村干部7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