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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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劳动监察
  
    1996年4月,成立县劳动监察室,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97年,对全县84家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大检查,劳动用工完全合格的有50家,合格率为59.52﹪,对34家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责令整改。同年起,实行劳动用工年检制度。是年,年检单位84个,年检合格50个;补办招用手续的47人;补签劳动合同729份;补缴保险费33.2万元;补发工资39万元,其中克扣工资15.94万元,补发超时工资23.06万元;查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3人;查出违犯厂规厂纪13条。
    2001年,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加强对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2家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3年9月,成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同年起,将进城务工农民工资清欠工作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职能逐步显现。2004年,重点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情况和违规使用童工情况检查,依法清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共检查企业25家,查处非法使用童工1起,清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个。2005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总工会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6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15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1万元。2006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妇联联合开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8家,查处非法用工12起。2007年3月20日至4月6日,开展“清理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中介机构3家,查处黑中介1家。同年6月,县劳动、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砖瓦厂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情况进行拉网式专项大检查,共检查砖瓦厂22家,涉及农民工1099人,其中县外民工923人,占84﹪;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10起,查出安全隐患9处,治安隐患9处。


  
               1997~2007年沾化县劳动用工年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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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受检单位(│合格(个│补签合同(份│补缴保险费(万│补发工资(│
│        │个)      │)      │)          │元)          │万元)    │
├────┼─────┼────┼──────┼───────┼─────┤
│1997    │84        │50      │729         │33.2          │39        │
├────┼─────┼────┼──────┼───────┼─────┤
│1998    │85        │56      │318         │16.65         │7.09      │
├────┼─────┼────┼──────┼───────┼─────┤
│1999    │80        │48      │285         │23            │10.98     │
├────┼─────┼────┼──────┼───────┼─────┤
│2000    │43        │8       │862         │10            │16        │
├────┼─────┼────┼──────┼───────┼─────┤
│2001    │42        │11      │565         │12.7          │3.5       │
├────┼─────┼────┼──────┼───────┼─────┤
│2002    │40        │16      │86          │98.4          │9.6       │
├────┼─────┼────┼──────┼───────┼─────┤
│2003    │41        │9       │360         │51.98         │5.8       │
├────┼─────┼────┼──────┼───────┼─────┤
│2004    │50        │12      │372         │57.18         │6.3       │
├────┼─────┼────┼──────┼───────┼─────┤
│2005    │56        │13      │875         │58.45         │2.8       │
├────┼─────┼────┼──────┼───────┼─────┤
│2006    │50        │19      │887         │213.9         │81.8      │
├────┼─────┼────┼──────┼───────┼─────┤
│2007    │60        │26      │964         │280.49        │1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