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是国家赋于水利部门的职责,也是对水利工程和水资源 实行统一管理的根本手段。 1991年4月县政府颁布《沾化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经几年的实践完善、补充、修订,于1996年3月11日和6月14日,县人大和县政府分别 公布新的《沾化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沾化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性文 件成为全县实施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有力保障和依据;同时自上而下建立比较严密 的水利执法体系。县水政股、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利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灌区、流域 管理所、 乡镇水利站肩负治水管水重责。全县共设水利公安人员6名,水政监察人员 32名, 基层水管员412名。依法实施取水许可、有偿用水、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等制 度,全县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560份,年征收水资源费2.3万元,水 费450万元,将主要用水单位纳入依法统一管理的轨道。1993~1 995年,由水利、土 管部门配合, 完成县境内11条河道、3条干渠及两座水库的确权划界工作,共划定水 利工程管理范围4820公顷,总长度320千米。1988~1997年共查处各类水事案件208起, 处理违法人员39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多万元。实施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同 时,唤起全社会的水法规意识。但教育全民节约用水,人人爱护水工建筑物,仍是长 期不懈的任务。 (吴俊春贾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