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 县综治委在永丰乡召开现场会议,推广该乡大王庄、西贾营、杨家 营三村开展以评选“五星家庭”、建立“村民档案”、加强“一室五队” (综合治理 办公室和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支队伍) 规范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细 胞工程”建设的做法。10月下发《关于在全县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的 意见》。11月在富国镇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推动“细胞工程”实施工作。1996年6月, 县综治委在下洼镇召开全面实施“细胞工程”工作现场会议。县委副书记刘鲁生,县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凯分别讲话,使全县农村实施“细胞工程”工作取得新进展。 9月组织县直部分单位赴日照等地参观学习外地“细胞工程” 经验。10月下发《关于 在县、乡两级内部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的意见》,并在县交通局、 人行、电力总公司、沾化发电厂等单位先行试点。11月在富国镇和县交通局、沾化发 电厂分类分系统召开现场会,部署在县、乡(镇)直内部单位实施“细胞工程”工作。 1996年底,全县443个行政村全部实施“细胞工程”,共购置铁制档案橱205套、木制 档案橱278套,建立村民档案102717卷,共评出星级文明家庭41886户,其中十星级文 明家庭6568户。1997年,抓农村“细胞工程”的动态管理和县、乡 (镇) 直内部单位 “细胞工程”的推广实施工作。是年底,县、乡直内部单位实施“细胞工程”的占75 %, 共建立居民档案1万余卷,评选五星级文明家庭3000余户,评选五星级文明职工 4000余名,县、乡(镇)直许多内部单位还将星级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职工的评选情况 制作成图板,公开上墙,进一步激发职工及其家属争创星级文明家庭、参与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的热情。 创建安全文明乡镇、 村、单位活动1995年7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县 开展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乡镇(单位)、模范村和遵纪守法模范户活动的意见》 (沾办发[1995]20号),对全县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标准、方法步骤和组织领 导做了明确规定。 8月,在永丰乡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全县创建活动的开展。19 96年始,在全县开展创建安全文明乡镇、安全文明村、安全文明单位活动。1997年, 县综治委制定“创安”活动标准,召开全县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各乡镇、 村、 各单位都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8月,下洼镇和永丰乡西 贾营村分别被省综治委授予安全文明镇和安全文明村称号;11月,大高乡和下河乡被 地委、行署授予全区安全文明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