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清宣统三年)县境从工者2300人,除少数盐工、铁匠和小炉匠系专业者外, 多由农民兼营。民国时期,工业企业渐兴。1936年计,从工者3100余人,其中专业职 工1515人,其余仍为农余兼工。日军侵占期间,百业凋零,工厂倒闭,到解放前夕仅 剩专业工匠864人,兼工者860人。 解放后,工业迅速发展,职工队伍逐年壮大。1956年,企业职工达2207人,其中 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42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2065人,另有从事个体手工业人员 1579人。多是小学文化程度或文盲,初中文化程度的仅占19.5%。1958-1959年,全民 大办工业,职工迅猛增加,总人数达7489人,其中国营职工1539人,集体职工5452人, 兼工者498人。1962年企业调整、人员下放,全县专业职工减至509人,其中机械业98 人、酿造业20人,木工44人,建材业26人,手工业304人。此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 职工人数逐步回升。 1972年职工164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288人,县属集体 所有制企业职工1174人, 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83人。1977年职工增至2378人, 其中全民企业职工579人, 县属集体企业职工1327人, 公社属集体企业职工584人。 1978年后,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 县境经济建设全面展开,到 1987年职工达6203人,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3971人, 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 907人,乡(镇)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325人,另有联 户或个体从业人员9136人。 在 县属企业 4878名职工中有大专文化程度的28人, 中专147人,高中975人,初中1819 人,小学392人,另有1517名临时工未做文化程度分析。 1988坚持“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强化领导,强化管理,工业得到进一 步发展。1990年全县工业企业职工7253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5023人,县属集 体所有制企业职工2230人, 另有联户或个体从业人员14434人。在企业职工中有大中 专文化程度的1630人, 占职工总数的23%,其余大多为中学文化程度,少数老职工为 小学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