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1991年─1997年,无棣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的方针、政策,坚持“三不变”(党政两个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 既定人口控 制目标不变;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 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 ,推行“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 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严格目标责任,规范 管理,优质服务,有力地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步入 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连续7 年完成滨州地区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 任目标。全县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八五”期间, 全县共出生19638人,比“七 五”期间少出生2.72万人,年平均人口出生率为 9.48‰,比“七五”期间下降10.97 个千分点。1997年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全县共出生4472人,人口出生率10.5‰, 计划生育率99.2%, 女性初婚4089对,晚婚 4024对,晚婚率98.5%,人口与计划生 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流动人口发证率、验证率、建档率及其他责任 指标全部达到上级要求。 7年来,无棣县始终突出计划生育工作的国策地位,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总体规划,各级党政两个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全县自上而下逐 级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严格兑现奖惩, 并将计生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计划生育工作不 断加大投入, 计划生育事业费由1991年的人均1元逐年增加到1997年的人均2.5元。 自1991年以来有36 名专职计生人员被提拔为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1997年底 有70名计划内临时工、 农民合同制工人,卫生、计生专业学校毕业的自费生全部转 招。自1991年以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育计划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协会、计生队伍建设、避孕药具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等 各项管理日趋规范,优生兴业幸福工程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的实施已初 见成效。 1991─1996年连续6年获滨州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1993年被滨州地委、 行署命名为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 1996年被山东省委、 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称号。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自1991年以来,无棣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计生委) 充 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在广大 群众中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县计生委成立计划生育宣教科,各 乡镇、村都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全县的计划生育宣传队伍已达700余人。7年来,各级 计划生育宣传组织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山东 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普知识 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面对面授课等形式搞好计划生育 宣传工作。据统计,7 年来全县接受计划生育知识教育的党政干部及基层党支部书记 达4万余人次,育龄妇女受教育的达 160余万人次。同时,把计划生育与群众性精神 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 的范畴,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婚育观念以及男 女平等、夫妇和睦、敬老爱幼、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最大限度地转变了群众的婚育 观念。广大农村的独女户家庭中主动推迟生育或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越来越多, 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和发家致富相结合的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全县已初步形成。 【生育计划管理】1991年以来,县计生委严格生育计划管理,按照“本人提出生育申 请, 村两委班子同意,村计生协会民主监督,一胎乡镇计生办审批,二胎县计生委审批, 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的程序,安排生育计划,真正做到生育政策、计划、指 标、证件“四个一致”。1997年,县计生委发出《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推行计划 外生育,非法婚姻举报有奖制度。同时,严格孕前管理,本着“生育一孩三个月内放 环、生育二孩三个月内夫妇一方行绝育术,不适应者药具兜底”的原则,及时为群众 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搞好跟踪服务,从根本上堵住了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基层基础工作】1991─1997年,无棣县计生委始终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的 重 点放在乡、村两级,制定出台了《无棣县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并切 实严格了管理程序和管理手段,基层基础管理得到巩固。基本实现了妇查、流动人口、 婚姻、人口计划与统计、微机、宣传教育、药具、法制、节育技术等项管理的规范化, 促进了管理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基层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三为主”合格村和 计划生育示范村活动。 1997年底, “两村”数量分别占到了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2% 和2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1991─1997年,无棣县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流出地、流入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职责,落实好定期联系制度,切实解决 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不办证、 不持证、 不验证、不建档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职责,落 实“一证领先”凭计生证明办理各种证明和执照的制度。三是在落实居住地管理的同 时,强化用工单位和房主职责,防止漏管现象。四是加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宣传力 度,使每个常住户口育龄妇女都知道外出30日以上需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五 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从所在村抓起,严格责任,建章立制, 切实把流动外出育龄妇女的管理落实好。六是规范管理服务措施,努力为流动人口提 供良好的计生服务,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截至1997年 底,流动人口的建档率、验证率、发证率达到100%。 【计划生育协会】 1991年以来,县计划生育协会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发展与提高 并举,不断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生、三优” (生产、生育、生活, 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广泛开展 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活动。 1994年11月完成县计生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调整充实 县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乡、村两级计生协会也都先后推选和配备专(兼)职会长、副会 长和秘书长, 形成了层层都有专职人员的工作局面。1997年全县计生协会会员增加 到4.5万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10.59%。县计生协会开办了独生子女“两全”(一是 指家长为子女每月交纳少量的保险费,当子女到14岁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其 投保的年期和交费多少计算给付满期保险金额,这可为子女今后的学习、生活积累一 笔可观的资金。二是子女参加本保险后,在14岁以前一旦发生不幸,保险公司将按条 款规定给付疾病死亡或意外保险金额,这可以减轻家长因子女发生不幸所承受的经济 负担在精神上行到一定的安慰)保险和双女绝育养老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以解 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自1995年以来,共为16644个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两全” 保险,累计收保费245万多元,并协同保险公司为伤残或死亡的12 个独生子女办理了 赔付手续,共赔付金额14860元,为427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办理了退保手续。 【计划生育队伍建设】1991年以来,计划生育队伍得到迅速发展。按照“年龄在35周 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超生史,热爱计生工作的女同志”的条件为标准,为 全县593 个村全部配齐专职计生主任以及专(兼)职育龄妇女小组长、宣传员、统计 员和药管员。将乡镇统一集中管理服务体制改为乡镇、办事处分级管理服务体制,乡 镇办事处均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 协同村级搞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在1995年全 县乡镇计生队伍推行人员聘任制、责任承包制、绩效工资制“三制”改革的基础上, 从强化服务入手, 对全县乡镇计生队伍精简了冗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00 人精减到261人, 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 48%,富余人员分流到企业或其他单位。 搞 好技术培训。县乡利用各种形式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以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能 力和工作水平。实行包乡镇、包村、包技术责任制,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 使命感。用《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范计生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 水平。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工作环境。 【避孕药具管理】无棣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库房面积达42平方米,货架30平方米, 配有空调、吸湿机、灭火器等设施。乡、村也都配备专用药具橱、箱。自1991年以来, 县、乡、村三级严格规范药具的供应、发放、服务工作。1991年、 1995 年县计生委 被省计生委授予“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先进单位”,连续7年获地区“计划生育药具目 标管理一等奖”。1995年9月,无棣县按照省、地避孕药具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全区 率先开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试点工作,出台《无棣县关于进行自愿选择节育措施试点 的实施方案》,引导基层自觉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级自治能力。 【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无棣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997年有职工38人,其中节育技术人 员27人,占总人数的71%,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18人。县服务站 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X光机、万能手术床、产床、膜型电动吸引器、麻 醉机、无影灯、电视机、录放机等各种宣传、医疗器材,总价值32万元。1997年又增 置了B超机、 心电图机、 波姆红外光治疗仪、优生实验设备等器械,价值达53万元。 1991年能开展女扎术、男扎术、输卵管注药绝育术、人工流产术、放取宫内节育器及 利凡诺引产术。1992年引进天花粉及芫花萜引产术。1994年引进复方18─甲基炔诺酮 皮下埋植术。1995年引进药物流产术。7年来共做各种节育手术11.8万例,未发生任 何差错事故。术后并发症由1991年的万分之六下降为1997年的万分之二以下。1997年 开展“巨细胞病毒检测”,为提高人口素质起了重要作用。另外还建立“不育不孕症 专科门诊部”,面向社会进行穴位埋线治疗癫痫病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7 年来诊治48000人次,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派出12人到省、地、县医疗单位进修学习,3人脱产 到医学院校深造,4人参加成人高考获得大专文凭,6人获得大专专业证书,大大提 高了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7年来县计生服务站的科研项目有:县科委下达的“复方 苯酚输卵管注药绝育术理想注药量的前瞻性研究”,注药量由原来的0.12ml 减为0.04ml,既保证原绝育效果又基本无副反应,达国内先进水平;地区科委下达的 “农村妇女放置五种宫内节育器的有效性、安全性五年前瞻性临床对比研究”选择出 适应本地区农村妇女使用Tcu220c 和Vcu200在临床推广使用,大大提高使用率,减少 了计划外妊娠,经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上述两项技术总结论文均在国家级研讨会上 交流,刊登在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并获省计划生育科研成果三等奖。1992年县计生 服务站被省计生委命名为“优秀服务站”。 1995年,全县实行了乡镇计生服务站与乡镇妇幼保健站“合二为一”的改革。全 县有26名乡镇妇幼保健人员经考试考核后充实进计生队伍,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力量 和服务功能,拓宽了计划生育服力领域,提高了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同时,1996年以 来,共分配33名卫生、微机等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技术 力量进一步增强。1997年,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 117人,中专以上学历48人,占 总人数的41%;医师职称67人,占57.3%。房屋及医疗设备总价值达360多万元。 有 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被地区计生委命名为“优秀服务站”。 【优生兴业幸福工程】 1994年,无棣县在全县范围组织实施以促进计划生育“三结 合”,带领群众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为目标的“优生兴业幸福工程”。县成立优生兴 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成立优生兴业服务站,县、乡均制定若干有利于计划生育家 庭发展生产的优惠政策,并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十百千”扶 贫活动。每年村扶持十个、乡镇扶持一百个、县级扶持一千个计划生育贫困户,帮助 他们一年内脱贫。二是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活动。发动已率先致富的计划生育户 与相对贫困的计划生育户结对子帮扶带动。三是在各乡镇大力发展产供销、种养加工 一条龙经营项目,在技术、信息、销售、资金等方面为计划生育户提供服务. 由县计 生、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18个部门抽调技术骨干组成“三生”服务讲师团,将 原县委副书记侯友新主编的《生产、生育、生活知识读本》作为教材,深入乡村巡回 宣讲,使生产、生育、生活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四是开展优生兴业结对帮扶活动。县 直50个部门各结对帮扶一个比较贫穷的行政村,全县每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本部 门所包村中各自帮扶一个比较贫穷的计划生育户。 实施 “优生兴业幸福工程”以来, 全县共发展“三结合”项目 8.1万个,8.1 万名已婚育龄妇女汇入到发展经济大潮中, 占全县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96%, 计划生育家庭年人均增收近300元,极大地改善了 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无棣县计生委、 计划生育协会于1995年12月向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组委会申请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并将实施 这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提交给组委会。1996年3月,无棣县被正式列为全国幸福工程 ——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县。5月签订了项目协议书,并由中国联通公司出资10万元, 做为项目资助金。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 县及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施项目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县财政在极其困难的 情况下,累计拨付12万元配套资金,用以项目的实施。二是措施到位。按照“四不一 优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救助,加工条件不具备的不救助,不尊老爱幼的不救 助,治穷致富积极性不高的不救助,优先救助计划生育户)的原则,确定320 位贫困 母亲为救助对象,规范资金的发放手续,与救助对象签订贷款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 任,由县公证处公证后,将资金发放给被救助的贫困母亲。三是服务到位。为贫困母 亲建立跟踪服务档案,成立跟踪服务队,及时解决贫困母亲在治穷、治愚、治病过程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项目实施以来,被救助的320 位贫困母亲的经济收入都有不 同程度的提高。二是群众婚育观念发生可喜变化。三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四 是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有所提高。五是促进“三结合”工作的开展,增强计生 协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