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无棣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农经局),其前身是无棣县农 业 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1997年10月20日经无棣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正局级 事业单位, 隶属于县农业局领导,编制9人,实有职工21人,其中正式干部4人、 聘 任制干部17人。 县农经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对全县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全县农村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三)负责对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的 宏观管理。(四)负责对全县农村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五)负责对全县农村经济 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六)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与指导。无棣县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农村合作基 金会联合会都设在农经局。 1993年机构改革前,乡(镇)经管站在人财物上实行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体制; 改革后,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业务指导的条块管理体制。 1997年,全县设11处乡镇经管站和17处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县、乡两级 在册农经干部共19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39人、中专学历的124人。县农经 局拥有县农经印刷厂和风华大酒店两个直属实体单位。全县业务经营(含县乡基金会) 收入438万元。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991年10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山东省农民负担 管 理条例》;国务院于1991 年12月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为 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利益,无棣县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探索出了“依法减负、总量控制、合同管理、双向制约”的新路子,受到国家及 省地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其做法被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印刊发,中共滨州地委、 行署作出决定(滨发[1996] 12号)全面推广无棣县经验。主要做法:(1)严 格审批程序, 实行总量控制。 率先在全区实现了农民人均负担总额不突破上年人均 纯收入10.4%,负担总额三年不变。将村提留、乡统筹由以乡农民人均纯收入改 为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提取。并在年初由县农经管理机构制定全县农民负担预 算方案,下达到乡(镇)、村。各乡(镇)、村不得在批准下达的方案以外增加新的 项目和数额。(2)强化合同管理,发挥双向制约作用。各乡镇按县下达的征提方案与 村、农户签订县减负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法院联合监制的《农民承担劳务及费用合同书》, 做到户户有合同、合同书填写数额与预算方案一致,并全部使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收 据。超出合同范围的,农民有权拒交或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农民不按合同缴纳应承担 的费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有权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三提五统(公积金、 公益金、管理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及 其他集体资金的提、管、用一律由乡(镇)农经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现金交乡(镇)基 金会代管。(3)强化监督、严肃法纪。 县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 负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亲自抓。县委、县政府实行了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擅自加 重农民负担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上级规定和《无棣县农民负担管理办法》,分别给 予有关责任人批评、调离、撤职的行政处分,且下一年度内不提拔,年终不能被评为 先进单位和个人。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已步入制度化、经 常化、法制化的轨道。 【农村财务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自1995年实行了由帐款村管改为乡(镇) 管 理的“双代管”制度。1997年6月县人民政府以棣政发[1997]51号文件 颁发了《无棣县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无棣县村民代表议事 会规则》、《村民主理财操作规程》和《农村财务"双代管"操作规程》, 全面推行了 村民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制度,代管额672.72万元。村里重大事宜必须有村民议事会讨 论通过,一切经济事项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把关,盖章后方可列支入帐。同时, 为增加村务、财务的透明度,统一规定每月25日为村到乡(镇)报帐日,每年的7 月1日和次年的1月1日为全县张榜公布公开日。截止到1997年底,全县共选举产 生村民议事会593个、议事会成员6864人、村民主理财小组593个、理财小组 成员3558人,统一刻制了民主理财小组专用帐593枚。为提高村财务人员的整 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县乡每年都对村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正规的培训, 每年培训人员达1800人次以上。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针对集体资 产 家底不清、资产流失严重、产权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重点进行了集体资产 清查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登记发证工作。(1)建立了无棣县农村集体资产 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首先在无棣镇、马山子镇搞了试点, 然后全面推开。(2)在对乡(镇)集体资产清理的同时, 进行了估价重估、界定产 权,摸清了全县的集体资产家底。1997年底, 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3.16 亿元。(3)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一是建立了资产产权年度检查制度和变动产权登 记、注销产权登记制度;二是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方面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制度、 集体资产收益、提留统筹、承包款收缴、管理使用及审计制度,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 增值。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1997年底,全县通过合同进行管理经营的土地为82. 21万亩。按人口承包的面积为78.92万亩,占总面积的96%;按劳力承包的 面积3.29万亩,占总面积的4%。这些承包经营的土地都是通过农业承包合同来 实现管理和运作的。全县第一轮15年的土地承包期限已到期,为使第二轮土地承包 顺利进行,县成立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经局,负责日常的农业 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各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所有的农业承包合同遵循 先由发包方(村委会)与承包方(农户)签订后,由乡(镇)农经站签证的程序;所 有发生纠纷的合同遵循现有乡(镇)调解委员会(乡(镇)农经站)调解,调解不成有 县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程序。到1997年底,全县共签订土地、果园、经济地、“四荒” (荒地、荒水、荒滩、荒坡)、水面、房屋租赁等农业承包合同14.2万份。 【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与指导】 1995年10月,全县第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在 马山子镇成立。 到1997年发展到18个, 其中:县联合会1个、乡镇合作基金会 17个, 从业人员122人。 农村合作基金会始终把握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 的方向,坚持“巩固、提高、发展、完善”的指导方针和“小额、短期、高效”的原 则,实行放前考察、放时审查、放后调查的投放管理机制,几年来,先后出台的各种 管理制度达30余项。截至1997年底,累计融资6.56 亿元,融资余额1.07亿元; 累计投放5.92亿元,其中向种植业投放1.52亿元,向养殖业投放1.06亿元,向乡镇企 业投放0.56亿元, 向个体私营投放1.12亿元;实现自身效益435万元,社会效益近 亿元。 (刘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