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2000年,无棣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县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 心大局,锐意进取,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扎实工作,使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 设都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期间,共受理各类案件7117 件, 审结6601件, 结案率达93%。 狠抓积案清理,实现良性循环。从2000年开始,县法院对超审理期限和超执行期 限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清理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任务 目标已基本完成。共清理积案960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703件。 较好地解决了“执 行难”的问题。 加强检查、监督,全面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在1999年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的 基础上,2000年县法院又通过加强案件检查和监督等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审判质量 提高。强化了案件评查制度。业务庭审结的案件,一律交立案庭逐卷全面检查,对所 检查出来的问题向全院通报,引起全院审判人员的高度重视。通过案件评查制度,三 年来,有7117件案件得到了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加强了对上诉发回 重审案件和上诉改判案件的检查力度。三年来,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从审判程序和实 体处理上,全面检查上诉发回重审和上诉改判案件84件,对审判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开展顺利。司法技术鉴定工作三年来积极开展伤情鉴定、资产 评估、 物价评估、工程质量鉴定和司法会计审计等工作,共出具各类法医鉴定书367 件, 涉案物品估价 302 件,房地产评估15件,文字鉴定15件,司法会计鉴定17件, 涉案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为法院正确审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狠抓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由于交通通讯工具的发达, 以及为了适应新的 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1998年底,县法院把11处中心人民法庭合并为5处中心人民 法庭,既无棣镇人民法庭、车镇人民法庭、大山人民法庭、水湾人民法庭、马山子人 民法庭。同时,加大法庭硬件建设,使基层法庭的审判、办公及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 善。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既“二十四小时值班,双休日法庭,便民;简化诉讼环 节,缩短办案周期,为民;改善工作作风,推行十字工作法,暖民;组织巡回法庭, 田间地头办案,利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2000年初,成立了“大立案”厅, 人数达17人,内设立案组、送达组和听证组,健全了立案机构,真正实现立审分离。 在健全机构的同时,为了提高案件质量,适应新类型、复杂型、疑难型案件的审理, 狠抓了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教育。2000年,全院共129 名干警中,达到大专法律 专业文化程度的已达到了95%,本科法律专业的毕业干警也在不断增加。法院还开展 了一系列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有22个单位和66名个人分别受到县委、 县政府、地委、省委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表彰。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装备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县法院新建一座近五千平方米 的审判办公大楼,按装了密集架,配备了计算机、空调器、去湿机、温湿度纪录仪等 现代化设备。各庭室和各派出法庭至少配备了一台微机,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刑事审判】 1998--2000年, 法院刑事审判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两法”和有关的 司法解释,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司法部门,运用集中打击、专项斗争等各种有效形式, 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起到了遏制刑事犯罪的作用。三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245件300人, 审结240件294 人,结案率 达98%,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231人。 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8人, 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拘役、缓刑、免刑的 193 人。 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严惩发案比较多的盗窃、强奸、抢劫等犯罪,特别是流窜做 案。1998─2000年共判处盗窃案件49件69人,强奸22件22人,抢劫 12 件 21人。同 时, 法院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组织召开大型公判会3 次, 公开宣判10案25犯, 其中5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被处以极刑, 有力地震摄了犯罪。 法院还从严惩治经济犯罪,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共审结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 件16件18人。为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法院聘请团委、妇联、工会等 部门的同志任特邀陪审员,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民事审判】 1998─2000年,全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998件,占全部收案总数的70%。 审结4576件, 结案率为93%。在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2565件,判决结案 918 件, 撤诉716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等婚姻家庭案件呈上升趋势,共审结离婚案件904件, 赡养案件22件,扶养案件3件。 法院积极审理债务、特殊侵权案件。共审结债务案件2615件,支付令994 件,涉 案标的额4639.66万元。 这些新形势下的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依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 法财产权,也关系到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正确适应法律, 注重消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济审判】 法院通过审理经济案件,对于各种所有制主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严 格贯彻平等、 公正原则, 保障其在社会主义市场中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1998 ─ 2000年,共受理经济诉讼案件1063件,审结1042件,结案率为98%,结案诉讼标的额 达17148.43万元。法院积极审理商品流通领域中的纠纷案件和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共 审结购销合同纠纷案件111件,标的额1201.06 万元。法院通过法律手段, 依法支持 和保护国有企业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审理破产案件2件,诉讼标的总金 额达9585.20万元。审理涉及乡镇、私营企业、民营经济联营、 承包等企业纠纷案件 70件,促进了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行政审判】 1998─2000年,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5件,审结85件,结案率 为100%。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7000余件。 行政审判工作一方面认真执行 法律,公正审判。另一方面积极寻找案源,完成中院下达的任务指标。对涉及税务、 环保、卫生防疫、公路、劳动、技术监督、土地等非诉案件积极受理,还深入到各乡 镇,对申请行政执行的农村拒不承担“三提五统”征提等案件认真办理,宣讲法律法 规,克服困难,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法院“执行难” 的文件精神,县法院 下大力气,加大措施,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在执行会战中组 成多个执行小组,按照“先近后远、先内后外、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击执行,克服许 多困难,一批阻力大、干扰多的“骨头案”、“钉子案”被依法执结。 1998 ─2000 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703件,执行标的额4060.06万元,为一批企业、私营经济业主 等申请执行人追回了急需的款项。 【队伍建设】 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 队伍。因此,队伍建设是法院的根本。三年来,县法院紧紧抓住这个根本不放松,法 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抓廉政,纯洁队伍。县法院积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强化队伍的廉政建设。 (1)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约束干警不廉洁行为;(2)加大查处力度, 纪检监察门对一些敏感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纠正了个别案件中存在的错 误。(3)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4)开展执法 执纪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活动,增强干警的廉洁、文明执法意识。通过这些措施的强 化和实施,队伍廉洁自律性不断加强,拒礼拒贿之风蔚然成风。 抓“三讲”,强化队伍管理。从2000年3月份开始,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院领 导班子及成员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内容的党性党 风教育。在“三讲”教育活动中,党组成员坚持发动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 认真对待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队伍管理,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制度落实,队伍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制定 和完善了《无棣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财务和车辆管理规定》,使车辆管理和财务管理 走向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使干警的执法行为得 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党组及每一个成员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都有了进一步改善 和提高;整体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 赵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