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代办邮柜收寄平常函件,1914年增办挂号信函和快递 挂号信函,1921年办理国内、国际航空信函,1934年办理保价信函。 1945年收寄山东各解放区平常信函、公文、挂号信函和报刊、书籍。军事机关、 部队战士、军人家属的平常信函免费寄递。1948年末荣誉军人、军人家属的平常信函 邮资改为半价,增办契约、查询、传单、改寄等业务。1950年办理平常快信和单挂快 信(1958年停办)以及保价信函(1961年8月停办)。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业务, 可以装寄粮票、布票、油票、户口迁移证明、口粮转移证明和共青团关系信6种票证。 70年代初开办国际平常函件和挂号函件,航空费每10克加收0.30元。此信函业务 至1985年。 包件 1914年办理普通包件业务。1934年增办保价包件、快递小包、大宗包件,1937年 停办。 1947年收寄山东解放区内0. 5公斤以下的包件。随着解放区扩大和巩固,1948年6 月放宽到5公斤01949年包件收寄范围扩大到24个省、市和地区。1950年收寄全国各地 包件,并办理保价包件。1955年办理快递小包业务,1966年使用“国内包裹邮资已付” 戳记。1979年保价包件分为甲、乙两种,甲种寄装金银饰品、外国铸币、珠宝玉器、 手表等,保价金额5000元,丢失全部赔偿。其他凡价值在30元以上均为乙种保价包件。 包件业务量1985年为13450件,比1980年增长79%。 汇兑 1914年办理汇兑业务,1937年停办。1947年办理山东解放区内的汇兑业务,1950 年全国通汇,但只办理零星汇款,每张汇票最高限额300元(折新币),汇费按款额1 %收取。1961年开办电报汇票,每笔汇款加收电报费0.5元,1963年改为1元。1980年 贯彻“改革开放”政策,每张汇票款额不限,1981年规定每张汇票最高限额5000元, 汇费不变。 汇票格式多次修改,1950年使用三联式,款额复写。1953年改为剪格式,元以上 剪格表示,以防涂改。汇票用挂号信寄收款人,凭汇票和印章领取汇款。1962年改为 汇款通知单,凭汇票由邮局内部寄送兑付局,收款人凭通知单和印章或证件领取汇款。 阳信局历来兑付多于汇出,1985年仍为兑超局。 机要通信 战时称“政治交通”。1945年战时邮局成立后健全了机要通信机制,机要邮件传 递路线与普邮一致,阳信局负责沾化、庆云两线,机要邮件出班携带枪枝,并要求做 到人不离件,件不离人,万无一失。1951年末机要通信移交军邮办理,1953年3月移交 中共阳信县委,1957年4月县以上机要通信移交邮电局。县邮电局配备机要员1人,每 日到汽车站与北镇机要员交换机要邮件,并投递县直机关。1964年7月县以下的机要 通信移交邮电局。1967年机要通信连同机要人员一并移交中共阳信县委。1973年机要 通信又移交县邮政局,原县委交通组3人及1辆轻骑摩托车,3辆自行车同时移交。1984 年6月停办县以下机要业务。 机要通信是政策性亏损业务,1980年实行单独核算,至1985年。 报刊发行 1914年邮局不办理报刊发行业务。 1945年战时邮局实行“邮、发合一”。担负《大众日报》、《渤海日报》的发行、 运输、投递任务。以后又增加《群众报》、《文化翻身》等报刊。此外,还向广大群 众散发《胜利捷报》。 县境解放初,为宣传共产党和民主政府的政策,扩大报纸发行数量,对机关、团 体、学校、商号实行预收预订,即先交款后看报。对一般读者实行月收月订。 建国以后报刊发行量扩大,期发份数1950年840份,1955年14340份,增长17倍。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报刊期发份数大幅度下降,1970年仅有8230份。 1978年后,报刊发行量增长,1985年末达到685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