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县内水利事业由知州、县令主管,有时委以同知、判官经办。1918年, 由县公署四科(民事)兼管。1927年,县设建设局,专司水利及建设事业。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立后,县设实业科,1950年5月改称建设科,1954年6月撤建设科设农业科,先 后兼管水利事业。 1956年3月专设水利科,10月改为水利局。1958年改称县水利部, 1959年复称局。1985年县水利局设有办公室、政工、生活服务、计划财务、工程管理、 农田水利、工务、科技、水土保持等股室,直属单位有白龙湾灌区灌溉管理所、簸箕 李灌区灌溉管理所、大崔灌区灌溉管理所,徒骇河管理段,沙河管理所、徒骇河樊桥 闸管理所、杜家桥闸管理所及水利工程安装公司等。计有职工169人。 县内有4条河流过境。黄河由西向东,流经县境南缘46.28公里,为县内主要灌溉 水源。徒骇河由西向东,流经县内南部45.2公里,水量充足,水质良好,系县内排洪、 灌溉的主要河道。沙河由西向东,流经县内北部41.5公里,系县境主要排洪河道。 三条河流,将县内由南至北分割为面积基本相等的三大块,为全县排洪、灌溉提供了 优越条件。土马河入县境后为南北走向,流程15.2公里,为淄角、皂户李两乡镇提供 了排灌之便。 境内地上水源较为丰富,灌、排条件较好。旧社会历代官府对河流疏于治理,致 使境内人民几百年来频受洪、涝、旱灾之苦。清代及民国时期,曾多次疏治诸河,但 多属应急之举。“大水顷刻丈余,淹没庐舍人畜无算”的灾难难以摆脱。新中国建立 后,国家统筹规划,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对诸河进行了大规模治理,并围绕旱、涝、 洪、 碱等主要灾害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49~1985年,陆续兴建引黄灌区5处, 修建固定养水站262个,建成栏河大闸2座,挖排水干沟21条,打机井2600眼。共计投 工1.5亿个,完成土方3.5亿立方米,国家投资7000万元。逐步形成了以河为纲、以沟 为网的防洪排涝体系,以引黄为主、引河和井灌并举的灌溉系统。全县有效灌溉面积 77.47万亩,抗旱灌溉面积可达百万亩。在1964年雨型 (年降雨1078毫米,汛期865.4 毫米)情况下,河不泛滥,涝不成灾,一般旱年保丰收的宿愿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