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创新发展党员模式与党员关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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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创新发展党员模式与党员关爱机制

  2007年以来,五莲县委把发展党员作为基层党建重点来抓,探索构建了“一增四改”党员发展新模式,提高了党员发展质量。同时,健全落实集老党员关怀、困难党员救助、普通党员激励“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精神关怀、物质帮扶、政治激励的有机统一,探索出了一条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党组织亲和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一增四改”党员发展模式
  2006年,五莲县农村仅有入党积极分子1024名,每村不足2名,高中以上学历的只占41%。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少、层次低,发展党员挑选余地小。个别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时论资排辈、随意指定,有的支部书记嫉贤妒能,怕被新发展的党员抢了位、夺了权,往往越是优秀的越不发展,越是党组织薄弱的地方,党员发展越少。针对上述问题,自2007年开始,县委创新实施了“一增四改”党员发展模式,该做法分别被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基层组织建设简报》《组工信息·领导专报》,中央党校《思想理论内参》、省委办公厅《山东信息》、省委主办的《支部生活》、市委组织部《参阅件》予以刊发推广。“一增四改”的主要内容是:
  增加推选优秀群众环节,坚持从优秀群众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关口前移”,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先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应推数额的1.5倍差额推选优秀群众,再从优秀群众中,按照不少于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优秀群众通过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其中优秀村民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优秀工人、优秀教师和优秀医护人员由所在单位分别召开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推选。
  改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确定的方式,实行由全体党员大会确定。把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推荐权由支部成员扩大到全体党员。明确规定,每次会议投票推荐,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与会人员依次到秘密写票处领票、填票、投票,确保真实意愿的表达。确定初步人选时,必须从得票过半数的人员中,按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数额。数额不足时,不再进行二次推荐,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党员公认、素质过硬的人员。
  改变各行业齐头并进、同步发展的方式,实行按行业优先顺序发展党员。针对全县党员行业分布比例失衡的问题,规定严格按“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的刚性排序发展党员,重点向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如果上一类别指标不能保证,下一类别可以少发展,甚至不发展。
  改变农村平均分配方式,实行向“特殊村”倾斜政策。规定重点在后进村、三类村、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和党员年龄结构老化村“四种村”发展党员,实行“四种村”与一、二类村按8∶2比例捆绑发展。即在一、二类村每发展2名党员,必须在“四种村”发展8名。
  改变“自上而下”分配发展指标方式,实行“自下而上”申报党员发展计划。充分尊重基层党组织意见,发展党员重点照顾基层和一线需要。以农村为例,在确定党员发展指标时,先由村支部提出发展指标,再由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各村发展数量,最后由县委组织部审批。2009年,共集中推荐农村入党积极分子441名,发展农村党员605名,为农村党员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县委派员列席各党委召开的部署动员会,各党委派员列席下属支部所有会议,全程指导把关。对发展党员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采取直接进村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督查核实。如发现问题,一律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增四改”党员发展模式,突出了力量薄弱区域发展党员,改革了发展党员的指标分配办法,坚持“层层遴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吸收党员群众参与,全面提升了党员质量,提高了党员的群众满意度,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位一体”党员关爱机制
  五莲县作为革命老区,过去存在着老党员奉献付出多、得到关怀少,生活困难多、受到帮扶少,要求带头多、获得激励少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县委从建立党员关爱机制入手,探索建立了集老党员关怀、困难党员救助、普通党员激励“三位一体”的党内关爱帮扶机制,有效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该做法荣获2009年全市机关工作创新奖,并分别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研讨》、省委组织部《基础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予以刊发推广;市委书记杨军作出批示,市委组织部以正式文件印发推广。
  农村老党员关怀服务机制。关注身心健康,做到老有所“医”。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党员,颁发《农村老党员优待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年免费健康查体一次,免费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乡镇卫生院就医时,享受就诊、检查、取药、住院“四优先”和挂号、门诊病历、门诊诊疗、物理查体、出诊“五免费”政策。解除后顾之忧,做到老有所“养”。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发放固定生活补贴。对建国后入党、年满70周岁的农村老党员,在乡村两级党组织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从2007年春节起,每人每年再加发100元定期补贴。加强精神关爱,做到老有所“尊”。每年“七一”、春节前,由县委常委带头上门走访慰问部分农村老党员,发放慰问金,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县委统一印制春节慰问画、慰问信,由基层党组织逐一登门发放。
  困难党员帮扶救助机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基金”。按照留存党费25万元,县财政15万元,县民政局“慈心一日捐”15万元,企业及其他民间组织、团体、个人捐助5万元的分配比例,设立不低于60万元的“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基金”,在县财政结算中心设立专门账户,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合理界定基金救助范围。分为全额救助和减半救助,“全额救助”的重点是针对因病、因灾、因祸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家庭;“减半救助”是对不符合全额救助条件的,实行政策救助,基金予以减半救助。对申请政策救助的困难党员,由县委组织部或主管党(工)委协助,以介绍信的形式介绍到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在30日内向党员本人反馈办理结果。公平公正地确定救助对象。按农村党员3.5%、企业职工党员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1%的比例确定救助对象,每年帮扶救助1000个左右困难党员家庭,视情给予600-3000元的一次性基金救助。确定救助对象坚持民主推荐、全程公开,对因个人“懒”“散”等主观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不得确定为帮扶救助对象。严格帮扶金发放程序。在帮扶金发放过程中,统一使用印有“党员帮扶金”、落款为“中共五莲县委”的慰问信封,以现金的形式,由各党(工)委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送到困难党员手中。2007年至2009年,先后为农村老党员、困难党员发放各类补贴、慰问、帮扶资金333.95万元。
  党员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先进典型进行政治激励。县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受表彰对象,在干部选拔任用、推荐各级劳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二是建立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全面推行党内议事“票决制”,票决时与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4/5,实行秘密写票,当场唱票、计票,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确保党员的参与权、表达权和表决权落到实处;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办法,改进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提名方法,把提名权交给党员群众,党员群众大会按1:2的比例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最后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并将“间隔就座”“海推海选”“公开唱票、计票”等有效办法运用到公推直选中,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党员的提名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基层党务公开的意见》,做到党务与村务、政务、厂务同公开、同督查。2008年3月建成开通“五莲党建”网站,及时公开非涉秘的党务政策、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增强党建工作的透明度,指导全县各村成立了“农村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履行议事、监督、理财等职责,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定期谈心交流制度,对党员进行思想沟通和引导。普遍建立党组织成员分工联系党员责任制,每年“七一”和春节期间与党员面对面恳谈交心,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对党员实行“三必访”,即党员重病住院、发生意外或家庭受灾时必访;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产生不良思想情绪时必访;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访。
  通过建立“三位一体”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激发了党员发挥作用的内动力;党组织成为广大党员的坚强“靠山”,进一步增强了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