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发展和治理石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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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展和治理石材产业

  五莲县是山区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矿产30余种。在探明储量的矿产中,红柱石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五位,其中花岗石基础储量51亿立方米,大理岩资源量1.26亿吨,主要分布在街头、叩官、洪凝、潮河等乡镇,其中街头镇储量最为丰富。
  随着时间的推移,沉睡多年的地下矿产资源宝藏,逐渐被人们发现、认知、开采和利用。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五莲县发挥石材资源丰富的优势,进行深度开发,石材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全县以石材产业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石材业逐步成为全县的支柱产业,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1984年,全县石材业开采工作拉开了帷幕。截至2009年,石材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全县最早的花岗石加工企业是1984年成立的五莲县花岗石厂,属洪凝镇办企业。1984年后,街头、王世疃两个乡镇分别建立花岗石开采场。1987年前后,街头镇政府联合地质部山东地质局、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对五莲石材进行考察,开采出了第一块大理石。经过勘查检测,认定五莲花岗石资源储量丰富,主要产品五莲红、五莲花等岩石,符合国家建材质量检测标准。1989年9月,全县最大的石材加工企业莲意石材公司与香港中意石材有限公司合资,并从意大利引进国际先进的花岗石薄板加工流水线。1990年街头镇政府开创第一家石材厂,产品销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标志着五莲石材开采加工业起步。截至1988年全县共有花岗石从业人员246人,生产花岗石板材54135平方米。
  二是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五莲县石材业开始步入发展时期。1990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五莲县石材工业局,促进和规范石材业发展。县石材工业局下辖五莲县花岗石厂(潍坊莲意石材有限公司)、五莲县建材厂(潍坊莲富石材制品有限公司)、五莲县石材厂(五莲莲建石材有限公司),职工2600人。1991年8月,将3厂合并组建为五莲县石材工业公司。莲意石材公司与香港中意石材公司合资后,企业规模迅速扩大,1994年利税过千万元。1997年末,石材工业公司厂区占地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拥有资产1.2亿元,年产花岗石板材50万平方米。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客商在街头镇投资办厂。与此同时,街头镇发动村干部带头,兴办石材矿山、加工企业,街头镇石材业开始规模发展。1998年,全镇石材矿山200余处,年产荒料15万立方,石材加工企业增加到275家,石材加工设备1200多台套,石材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平方,石材业销售收入4.5亿元。
  20世纪90年代,全县干部群众对发展石材业的认识逐步加深,镇办、村办、个体石材开采加工企业数量逐步增加,石材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开始崭露头角。从1992年至1997年,全县石材工业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29038万元,完成销售收入21749万元,实现利税1995万元,出口创汇686万美元。全县从事石材开采加工的单位达500余个,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
  三是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是五莲石材业快速发展时期。为加快发展石材业,相关乡镇出台政策,鼓励干部群众发展石材业。街头镇提出了“石材业先铺天盖地、后顶天立地”发展思路,原王世疃乡提出“要大锯不要书记”的口号,要求每村必须发展一台大锯。随着国内建材市场的发展,干部群众参与石材业的热情上涨。2000年前后,五莲石材业进入快速膨胀阶段,街头镇先后规划了镇驻地南北工业区、王世疃第一和第二工业区、芙蓉石材工业区、永发工业园、挑沟石材加工小区、代家庄石材加工小区等总占地面积达5000亩的石材工业园区,形成了17公里的“石材加工业走廊”和“南园北区”两大产业积聚带,并实现了园区内水、电、路、通讯的综合配套,基本上形成江北石材产业基地。同时,洪凝镇、叩官镇、潮河镇等也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成专门的石材加工片区。2005年底,全县石材业年加工板材200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达到2.45万人,主要产品有“五莲红”“五莲花”“五莲灰”各种板材和异型材。
  四是规范和治理阶段。从1999年开始,是五莲石材业规范发展、综合整治时期。随着石材业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关问题随之出现。一是资源浪费严重、效益较低。由于石材业门槛低,环保要求低,企业投入少,石材加工项目实行“先上车、后买票”,企业规模普遍很小,设备和工艺水平差,并且由于石材企业产品单一、档次低,石材业户一户一价,业户间竞相压价,市场混乱,恶性竞争严重,产业效益低下,石材业面临着发展瓶颈。二是机制不健全,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等粗放式开采问题比较突出。99.2%的矿山企业采用老式加工设备,成荒率不足40%,造成了大量石材资源浪费,无证勘查和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反弹,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矿产资源,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三是环境污染现象越来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
  快速发展的石材业出现的一系列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五莲决策者们的重要研究课题。县委、县政府认识到,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绝不能“竭泽而渔”,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与污染整治同步进行,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从1999年开始,全县将石材业污染治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积极开展石材加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1999年,出台了《五莲县石材加工业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开征石材加工业排污费,对逾期未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的22家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了处罚。
  从2003年开始,把石材业治理提上重要议程,加大石材污染整治力度。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集中开展石材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和《五莲县石材业环境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从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展开石材业污染治理工作,要求石材加工业户必须建立废水多级沉淀池、干化池,废水循环利用;设立统一的固体废弃物和锯泥排放点,征收排污费用;加强矿山治理工作,推广新式荒料锯解设备,提高成荒率;建立环保局街头工作站、物业管理等组织,加强对石材业环保建设的巡查监管。2004年,组织对石材业污染进行查处,先后关停整治街头镇56家、叩官镇2家石材企业,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4月,五莲石材企业在政府的倡导下,成立具有行业规范管理功能的“五莲县石材行业协会”,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石材业规范发展的水平有一定提高。
  2005年6月,市政府发布《关于集中整治石材加工污染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新上石材加工项目,石材业发展受到环保政策的制约,发展势头受到抑制,但仍保持着一定的产业规模。由于规模受到控制,企业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没有及时跟上提档升级,石材业仍然存在产品档次低、产业布局乱、资源浪费严重等现象,尤其是环境污染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07年,五莲县组织对19家违规新上石材加工企业及其设备进行关停拆除,为石材业综合整治执法工作打下了基础。这一时期,针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全县各级加大措施,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石材业进行整治,规范企业的环保设施,严厉查处环保污染现象。同时,加大关停废弃矿坑的综合治理力度,坚持“宜地则地,宜水则水,宜林则林”的综合性恢复治理原则,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治理的总体规划方案,对部分废弃矿坑进行整修,改造成景观湖、蓄水池等,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依托丰富的花岗岩矿藏资源,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五莲的石材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全县石材产业聚集区—街头镇被誉为“江北石材第一镇”;2009年11月,全国石材矿山开采技术现场会在街头镇召开,该镇被中国石材协会授予“中国花岗石之乡”称号。
  截至2009年底,全县石材加工企业达到1035家,石材板材加工大锯1582台,其中石材业聚居区街头镇878家。相关物流、机械等配套企业30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成为全国四大产业集群之一(福建水头、山东五莲、广东云浮、福建惠安)。
  20多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既要快速发展,又要生态环保的原则,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五莲实际的石材产业发展之路。特别是五莲石材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为石材集约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第五节 “十五”计划的完成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

  经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历时五年,五莲县圆满完成了“十五”各项计划任务。五莲县“十一五”规划(2006—2010)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全县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规划全县2006年至2010年以至更长时间内的发展蓝图,对于实现全县经济的跨越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县强民富”的新五莲具有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

“十五”计划的完成
  2001年至2005年是五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落实“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建县”三大战略,着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取得了明显成就,为“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经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调整优化第一产业、突出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逐步形成了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相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64. 52亿元,年均增长14%;人均GDP达到12670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45亿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0年的22.5∶47.3∶30.2调整为17.2∶53.3∶29.5。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村经济迈出新步伐,2005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1亿元,年均增长6%。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畜牧、林果、瓜菜、桑烟等特色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格局已经形成。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2005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29.6亿元,年均增长18%。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占GDP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9家,实现增加值22.76亿元,销售收入105.6亿元,利税6亿元,利润4.0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7%、27.8%、33%、30%和58.7%。车辆制造、纺织、石材建材、工艺品四大传统产业已具相当规模,塑胶、手工工具、生物制品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五征、华龙、遨游、顺达等骨干企业规模持续膨胀,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7家,省名牌产品4个。服务业健康发展,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亿元,年均增长12.3%。旅游业日益繁荣,旅游业直接收入660万元。商贸流通、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十五”期间累计完成77.3亿元,是“九五”的2.23倍。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3.4平方公里。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胶新铁路客货正式运营。完成222省道城区段、334省道五莲西段改建、改造,新建潮石公路等,全县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00公里。固定和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0万户。新建35KV、110KV变电站各1座。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改造硬化农村公路786公里,180个村3.5万农户通上自来水,半数以上村通上有线电视。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县乡企业改制基本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粮食直补和农机具补贴政策贯彻扎实。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投资、财税、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迈出了新步伐。接轨青岛、融入半岛推向深入,对外交流与贸易不断扩大,自营出口国家和地区达60多个。2005年进出口总额达到8439万美元,年均增长34%。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1993万美元。
  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明显提升。“普九”教育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高中段受教育率大幅度提高,在校生达到7万人,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达8年以上。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提高。文化市场日益繁荣,监管有力,群众文化设施不断增加。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扎实推进。万人拥有医生数和病床数分别达到16.1人和19.7张。群众体育日趋活跃,成功承办国家、省、市级体育赛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控制在4.5‰以下。2005年城镇在岗职工工资达到8840元,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年均增长7.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7亿元,年均增长15.7%。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6平方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75平方米,全县人均年用电量达到1150千瓦时。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口3万人。
  “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和任务。但是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相对偏低;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制约仍然突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待提高,少数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针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在“十一五”时期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十一五”规划的制定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随即,五莲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十一五”规划。早在2005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发展计划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做好各级各部门的任务提报。规划草案形成后,多次征求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直部门、乡镇意见,县政府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并经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通过。2006年2月,五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五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2006年至201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着力抓好改革创新和结构调整两个关键,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建县”三大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大力加强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五莲实际,制定了“十一五”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32亿元,年均增长15%,人均25000元(折合3106美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3亿元、79亿元、4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3%、18%、16%。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8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0∶60∶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5年累计完成200亿元。自营进出口总值年均增长30%左右,到2010年达到3亿美元。5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5.5平方公里,城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4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力争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每万人拥有医生数和病床数超过17.2人和24.3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家庭户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2010年达到5400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年均增长15%左右,城镇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二元结构更大程度上向一体化迈进,城镇居住人口达到21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到40%以上。人口素质和人居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总人口控制在53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县委、县政府立足基础和优势,以建设沿海开放县、生态旅游县、加工制造业强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为战略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主题,坚持把转变增长方式作为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坚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以招商引资、环境发展、人才、资金、技术等主要内容的支撑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建县”三大战略,突出抓好发展工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城市建设、旅游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等工作重点,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十一五”规划是符合五莲实际发展的一个中期规划,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一五”是五莲发展史上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