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习贯彻中共九大精神和中央《批示》、《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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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习贯彻中共九大精神和
中央《批示》、《十条》

学习贯彻中共九大精神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为宣传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在大会召开之前,五莲县革委根据省、地革委的通知,制定《关于庆祝党的九大胜利召开的宣传活动意见》。九大开幕后,全县掀起收听、阅读九大新闻的热潮。大会闭幕后,县革委在五莲县城召开万人庆祝大会,并组织游行队伍。五莲县出席九大会议的两位代表(王先鞭、刘太臻)通过有线广播向全县人民群众传达了九大胜利召开的盛况。各公社也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九大精神。1969年4月29日至5月8日,五莲县革委全体成员、各县直机关、工矿企业革委主任,参加学习九大精神和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此后,根据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的指示,各公社革委也相继举办贯彻、落实九大精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从6月5日到16日,参加学习班的总人数达2400多人。同时,县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各单位的革委都先后举办学习贯彻九大精神的学习班,印发五莲县学习落实九大精神学习班情况简报3期共7000余份。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团结问题。毛泽东在讲话中,有18个地方提到团结问题,没有团结就没有胜利,要革命就必须团结,团结是胜利的保证。各单位决心活学活用毛泽东在九大会议上的讲话,把搞好本单位的团结,作为忠于毛泽东的具体表现,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二是继续革命的问题。许多老同志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回顾自己在战争年代“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一心干革命的精神,感到现在自己的革命意志衰退了。还有的老当权派检查了自己“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心情,感觉“老当”(老当权派)好像在各方面都不行了,工作也不好干了,不如一切都让给青年干。这些思想都是不想继续革命的错误倾向,是毛泽东的讲话给大家敲响警钟。一致表示要重新振奋革命精神,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随后,各生产大队也利用中午、晚上时间组织群众学习九大精神。
为加强对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县革委对各公社进行分类排队,分工5名常委分别帮助5个重点公社,4名常委重点靠在县直各单位,另外派3个观察小组帮助“问题较多”的公社办好学习班,组织4个观察小组进行面上巡回检查指导。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一般都采取所谓的领导带头、实行“五抓”:抓对九大和“三个忠于”(忠于毛泽东、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态度;抓“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重点;抓活思想,开展谈心活动;抓斗私批修,自觉革命、自我革命;抓典型,开展现身说法,搞好团结,继续革命。由于九大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因而学习宣传九大精神,使人们思想更加混乱,使“文化大革命”继续沿着错误的道路下滑。全县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不仅不能趋向正常,反而继续紊乱,使党和人民遭到更多的灾难。

落实中央《批示》、《十条》
中共九大以后,按照毛泽东的部署,“斗、批、改”运动在全国展开。毛泽东说:“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工厂里的斗、批、改,大体经历这么几个阶段。”毛泽东在这里说的虽然只是工厂的问题,实际上,同样的做法也适应其他各个领域。毛泽东亲自抓试点,要求各地仿照执行。随即,中央于5月4日至28日着手解决山东问题。参加九大的省革委和济南军区的27人留京集中学习。期间,毛泽东接见了他们,并对解决山东问题作了指示。中央有关领导人也先后7次接见了他们。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参加学习的人员认为:山东的“文化大革命”,总的形势是好的,但由于省革委主要负责人的错误指导,出现了一些严重问题,在全省错误地发动了“反复旧”,实际上是干扰清理阶级队伍,把矛头指向了解放军、革委会、革命干部和广大群众,破坏了革命的大联合和“三结合”,背离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是带方向性的错误。为妥善解决山东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落实九大精神,认真搞好斗、批、改,巩固发展革委会,要相信和依靠解放军、群众和干部的大多数”等十条措施。5月25日,中央对十条措施作了批示:在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后,由于个别领导同志违背十二中全会精神,在全省进行所谓“反复旧”运动,犯了严重的错误。这种错误是带方向性的,但还是前进中的错误。中央希望山东省革委既要彻底纠正错误,又要照顾大局,努力稳定山东局势。这就是当时所称的中央《批示》和《十条》。
根据昌潍地区革委的指示,五莲县于6月28日召开县、社革委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和《十条》。参加会议的有:县革委全体委员、各组办事人员,县直工交、财贸、文教、卫生4个中层革委常委,县三大组织值班的常委,工宣队负责人,“三支两军”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公社革委常委,公社三大组织主要负责人,共286人。会议期间,学习九大重要文献和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十条》,回忆了3年来“文化大革命”的经历,联系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初步认识到,自“反复旧”以来给全县的革命和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明确了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十条》的意义,大家一致认为:《批示》和《十条》完全符合山东和五莲县的实际情况,是加强领导之间、军政之间、军民之间、群众之间团结的有力思想武器。认真贯彻落实《批示》、《十条》,必将形成全县斗、批、改的新局面。
五莲县是王效禹大搞一派掌权的样板县,在整个昌潍地区是有代表性的。一是群众代表在各级革委会担任第一把手的多,五莲是王效禹搞所谓“青年班子”在昌潍地区最突出的县。县革委、全县16处公社和县直4个革委群众代表担任第一把手的占50%,农村生产大队群众代表担任第一把手的占20%以上。有些单位不仅是第一把手,二、三把手也是群众代表担任,老干部靠边站。二是王效禹直接插手五莲,全县对王效禹的错误路线跟得紧、走在前、中毒深、影响广,在纠正错误中转变的慢并且有很大阻力。三是前段时间对待《批示》、《十条》和上级指示,采取一封锁、二诡辩、三诋毁、四压制的办法对抗、阻挠落实。
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革委核心领导小组和济南军区党委县、团级以上干部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毛泽东、党中央对山东问题的《批示》和《十条》,五莲县革委于8月10日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首长指示和杨得志司令员、袁升平政委的讲话,按照上级的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于8月18日至25日召开各公社革委常委、县社两级人民武装部干部、县直四革委、县革委全体委员干部联席会议。共到会252人。会议分三段进行,第一段3天时间,传达中央首长指示和杨得志、袁升平的讲话。学习中央首长在九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毛泽东、党中央对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和《十条》,用九大精神和中央《批示》、《十条》武装干部的头脑,统一思想认识。第二段2天时间,由县革委主任向到会干部检讨“反复旧”的错误,然后分组讨论,联系全县实际,给县革委提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彻底纠正“反复旧”错误。第三段3天时间,由县革委副主任传达县革委“关于前段落实《批示》、《十条》的总结和今后进一步落实《批示》、《十条》的意见。各单位联系实际,制定出落实《批示》、《十条》的具体措施。通过这次大会,一是认清了省革委和县革委在开展“反复旧”运动中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坚定克服派性,增强党性,团结一致,彻底纠正错误的决心。二是对全县前段落实《批示》、《十条》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统一的认识,指出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团结,照顾大局,忽视彻底纠正错误,对落实《批示》、《十条》存有抵触情绪,缺乏自觉革命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因而不能主动地、高姿态地检查自己的错误。另一种是片面强调斗争,忽视团结和大局,对进一步落实《批示》、《十条》要求过高过急,甚至四处串联,采取联合行动,围攻、扣留、揪斗革委会成员。通过学习讨论认识到,只有按九大精神和《批示》、《十条》办事,才能达到“既彻底纠正错误,又照顾大局,稳定局势”的目的。三是制定今后进一步落实《批示》、《十条》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在“反复旧”比较严重的单位,要举办学习班,学习九大精神、中央《批示》、《十条》,揭发批判“反复旧”所犯的严重错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划清界限,接受教训。同时要学习新党章,增强党性,消灭派性。按照毛泽东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和提拔干部的三条标准,本着对革委会补台而不是拆台的精神,经过协商,群众酝酿,上级批准,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县革委在干部联席会议结束后,立即落实中央“群众代表三不脱离”的指示,县革委主任下放到李崮寨参加劳动,另外3人立即回到原单位,做到“不脱离基层,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劳动”。
11月16日至25日,五莲县革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批示》、《十条》和《七·二三布告》、《八·二八命令》(7月23日和8月28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布告》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命令》通称《七·二三布告》、《八·二八命令》,制止打、砸、抢、抄、抓和一切武斗,发动群众揭发批判,彻底纠正“反复旧”的错误,努力稳定全县局势。军政之间、军民之间、领导之间、群众之间的革命大团结逐步加强,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示》、《十条》,五莲县革命委员会以《批示》、《十条》为准则,以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彻底破除对王效禹的迷信。革命大批判的特点:一是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二是方向明确,联系实际,对事不对人,做到“四不”,即不抓小政客、小爪牙,不搞人人过关,不算老账,不抓辫子。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形式多样。开批判会、办批判专栏、编演文艺节目等,做到“五个结合”,即全面批与专题批相结合;大、中、小批判会相结合;学习与批判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斗私与批修相结合。在革命大批判中,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特别是对于人民内部的各种错误倾向和错误思想,既进行深刻的批判,又做到恰如其分;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团结95%以上的群众和干部,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使广大干部和革命群众充分认识到: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正确认识革命大批判和“补台”的关系,开展革命大批判和“补台”,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两者是一致的;革命大批判是从政治上、理论上、思想上肃清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补台”则是从组织上完善革命“三结合”,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纠正“反复旧”错误
1969年8月29日,为彻底纠正错误,稳定局势,对“反复旧”的错误,五莲县革委面向全县各公社革委负责人及县直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做了一次公开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一,关于充实调整领导班子的问题。充实调整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和选拔干部的三条标准,主要调整因“反复旧”而变动的公社领导班子。凡是在“反复旧”中被反下台的革委会成员,除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以及政治历史不清,有严重问题的以外,都予以复职;凡是在“反复旧”中上台的,如果基本具备“五项条件”和“三条标准”,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可继续任职。
第二,充实调整领导班子要坚持的原则:一是公社以上的革委常委中革命干部和军代表(或人武部干部)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50%。二是把基本符合“五项条件”和“三条标准”有代表性的不同观点的革命群众代表吸收到各级革委中来,但不能对等。三是把优秀的产业工人、贫下中农或老党员、老模范,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四是充实武装干部。各公社一般要有2名武装干部参加“三结合”,其中,最好有一名优秀武装干部任革委副主任,也可任主任,以利于战备。
“反复旧”没有变动的领导班子,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斗、批、改中逐步充实调整。凡是有条件的公社,应尽快把党的核心小组建立起来,以便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威信。县、社革委机关工作人员,应本着精简的原则,从原两委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适当的充实调整。领导班子的调整,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反复协商,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关于摘掉政治帽子问题。不管以什么形式,凡是在“反复旧”中给革命群众戴的政治帽子一律予以摘掉,并找其谈心、道歉。凡是在“反复旧”中被错打成反革命的群众,一律予以平反。但不能借此为清理阶级队伍翻案。
第四,关于扣发工资和处理群众的材料问题。凡在1967年9月以前,因观点不同,外出串连、上访,所扣发的工资、粮票,一律补发给本人。凡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命群众和一般干部被迫写的检查材料,或某一组织因观点不同而整理的革命群众和一般干部的材料,一律作废,材料还在的,应当众销毁。在“反复旧”中,所整理的革命群众和一般干部的材料,一律作废。但政审和清理阶级队伍的材料不在此列。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对革命群众的鉴定材料,各级革委要本着对党、对同志负责的精神,予以重新审查。如本人有意见,结论不当的,应予以更正或重新结论。
参加各级革委会的群众代表,要逐步回到基层,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劳动,但不能把群众代表当作陪衬,要充分发挥群众代表的作用。在职干部也要分期分批下放劳动。

县革委“补台”
1969年12月22日,中共五莲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遵照毛泽东关于“一派不灵,两派才灵,一派掌权不行,两派联合才行”的指示,根据中央《批示》、《十条》精神,在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始县革委调整充实的“补台”工作。“补台”前的县革委,是通过反“复辟逆流”,于1968年2月13日成立的,是“一派掌权”。五莲县原两委干部309名,参加“补台”前县革委机关工作的仅有19名,占61%。原两委正副部长、正副局长以上干部68名,参加“补台”前县革委机关以及4个中层革委(文教、卫生、工交、财贸)工作的仅有27名,占397%。根据中央《批示》、《十条》、“九·一七”通知以及《中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九·一七”通知的通知》中“凡因‘反复旧’而被调整、改组、冲垮的革命委员会,仍应按照《批示》、《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充实……群众基础不够广泛的,要把不同观点的革命群众的代表吸收进来”的规定,对县革委进行了充实调整。
“补台”人员的选拔,以毛泽东关于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为准绳。县革委这次“补台”的方法是根据毛泽东关于“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进行。在县革委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班子,分三步提出候选人名单。第一步,召开全县各公社革委主任、武装部长、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从学习毛泽东关于加强政权建设的理论入手,使大家明确“补台”的指导思想,掌握“补台”的原则、条件。在此基础上,酝酿“补台”人选,这里面既有从事革命工作二三十年的领导干部,又有革命群众组织负责人;既有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英雄,又有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积极分子;既有植树造林模范,又有“农业学大寨”的先进集体的代表。第二步,根据初步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县革委分别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在进一步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县革委常委讨论研究确定初审名单,并印发《进一步征求群众对县革委“补台”候选人名单的意见》,广泛听取各公社、各单位广大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的意见。第三步,经过几次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讨论,县革委根据大家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遵照毛泽东关于“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的指示,对候选人进行历史的全面的政治考察。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又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报请地革委批准。1969年12月,经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吕庆常(军代表)任五莲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兼中共五莲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县革委会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政法机关未动)。政治部设秘书、组织、宣传、群工4个处。生产指挥部设办公室和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业、物资、粮食、民政、卫生、教育、财税、统计等13个局。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编制定额128人,占原两委干部总数的414%(因原两委干部缺额,故在此次调整定额时略高于原有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次新充实进来的112人中,原两委正副部长、正副局长以上的干部31人,一般干部81人。另有38名干部被充实到工厂、企事业和公社机关工作。当大会公布充实调整方案之后,新老干部心潮澎湃,兴高采烈,纷纷表达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至1970年1月下旬,全面完成了县革委调整充实的“补台”任务。“补台”后的革委会委员52人,常委25人,核心小组成员7人。经过“补台”,结合了一批革命领导干部,充实了解放军代表,由军代表担任第一把手,群众代表实行“三不脱离”,从组织上巩固发展和完善了革命的三结合,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县革命委员会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