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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11月5日,经区法制局增挂司法局牌子。2011~2012年,经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职责,解放思想破解难题,转换观念改进作风,突出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法治经区”创建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突破; 突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下功夫,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量矛盾隐患得到及时排除,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措施,有效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突出在履职维权服务民众上下功夫,法律、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经区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向前迈进,为构建平安经区和促进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五”普法】 2011年,国家开始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经区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组织区直各部门、部分驻区单位和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职能部门法律宣传 2011~ 2012年,区内各职能部门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工商分局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展示伪劣产品和法律咨询,提高消费者的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国土资源分局利用“6·25”土地日,采取流动法律宣传车、更换广告牌、印发宣传手册、开展普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行广泛宣传 ; 公安分局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10”法律宣传日、“3·25”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向区内广大群众、在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 ; 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区举办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 国税局通过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组织“税收与您同行”“党员送税法”等主题宣传,印发《税收公告》,举办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税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 法制局(司法局)联合工委宣传部在《今日开发区》开设法制专栏,进行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等法律内容常态宣传,每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聘请专家授课并进行理论考试 ; 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办公室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在城区繁华区域、农村集市,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两年间,全区先后开展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多份,受教育群众6万人次。
不同人群分类普法 开展“六五”普法期间,经区坚持将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村干部群众、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为管委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讲座2次,区直各部门全年安排本单位干部学法培训不少于4次。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每周一题”学法用法活动,并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每年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2011年,开展全区农村发展与法制教育专项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印制法律明白纸4万余份发到每户村民家中。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编制换届选举知识汇编,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及村(居)干部近400人次参加选前换届法规知识培训,同时对选后村(居)“两委”干部重点进行依法治村(居)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年内,组织区宣讲队3个、镇(街道)宣讲队5个,深入基层逐村(居)进行宣讲,群众受教育面超过90%。2012年 ,继续在农村“两委”干部中推行“每周一题”学法活动,组织各级法律宣讲队深入镇村进行法律宣讲,印发法律明白纸5万余份。同时,重新完善各村(居)“普法一条街”建设,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每次播放电影前先播放法制教育专题片。三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2011~2012年,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专家为企业管理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内容; 举办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法律知识培训班10余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四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两年间,为确保落实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活动,全面加强全体师生道德、法制及安全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实现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师资、教材和课时“四落实”;开展“创交通安全学校、当交通文明学生”活动,把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中小学校长交通安全培训活动; 区内各律师事务所与全区各中小学结成帮扶对象,由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免费为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阵地建设 至2011年末,全区83个村(居)均建成统一规格的法制宣传栏。2012年9月桥头镇成建制划归经区以后,管委投资在桥头镇51个村和皇冠、凤林、西苑3个街道15个社区新建66个法制宣传栏,全区村(居)法制宣传栏实现全覆盖。法制宣传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对百姓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的阐述分析,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让百姓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常识,提高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 至2012年末,全区各镇(街道)均设立调解中心,各村(居)均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居)“两委”成员兼任,共有专兼职调解员392名,形成从镇、街道到村、社区的网络化调解格局。各级调解组织始终贯彻“调解与预防相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大部分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矛盾激化。
2011年,结合创建文明城工作,法制局(司法局)积极探索加强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力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协调区检察院和法院,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提高调解质量和履行率。年内,全区各调解组织围绕村(居)换届、社会和谐稳定排查调解纠纷154件,调解成功133件,调解成功率为86.4%,涉及当事人378人,涉及疑难复杂案件9件。
2012年,经区人民调解工作确定强基础、 带队伍、建机制、 抓落实、促规范的目标要求,各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建设、责任落实取得新突破。3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员系统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年内,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纠纷188件,调解成功180件,调解成功率达95.7%,涉及当事人431人,涉及疑难复杂案件17件。
【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11年4月,市司法局在经区召开全市司法所理顺工作现场会。按照会议要求,经区加大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空编人员的招录工作,力争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年内,经区各镇(街道)共增配司法人员5名。二是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编制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规范,举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各项工作规程,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形成管理有章法、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良好运行机制。三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2年,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强化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投入。采取从每个镇(街道)公务员中挑选和招考的方式,为崮山、泊于两镇和皇冠、凤林、西苑3个街道的司法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10个。桥头镇成建制划入经区后,为桥头镇司法所争取新增专项编制2个。同时,管委投资为各基层司法所分别配备计算机、打印复印一体机、录音笔、照相机、档案柜等各1台(套)。2012年,经区法制局(司法局)对司法所各项业务进行量化考核,确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信息统计档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考评项目,有效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监督村(居)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按20%的比例分别对各镇 (街道)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督导各镇(街道) 对辖区各村 (居)《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基层农村合同管理的规范完善。三是督导各镇(街道)每月对辖区各村(居)公开事项进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经区法制局(司法局)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并按季度通报检查情况,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有效巩固和加强。

【安置帮教】 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据此,法制局(司法局)与法院协调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判前评估调查办法和缓刑判决交付衔接办法,有效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实时监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 2012年下半年,委托经区电信分公司配合建立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系统,建成社区矫正对象GPS手机定位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即时监控,至同年末,将69名宽管级以上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该系统管理。
开展结对帮教 组织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教活动,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至2012年末,全区118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以上,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法律援助】 2011~2012年,法制局(司法局)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两级平台建设。一是加大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力度,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畅通援助渠道,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收案和办理统一调配,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让群众充分享有方便、 快捷、高效的援助服务,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 2012年 3月8日,与妇联联合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服务团设在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由法制局(司法局)、妇联和5位律师组成,旨在拓宽妇女法律援助渠道,保障妇女各项权益。同年6月20日,召开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动员各相关部门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为契机,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至2012年末,累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6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4件次, 刑事指定辩护3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次。

【法律服务】 至2012年末,经区有律师事务所4个、法律服务所2个,职业律师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0名。为加强管理,经区健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建立资深律师数据库,每年定期进行年检,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2011~2012年,全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17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2000份,法律服务涉及金融保险、 担保追偿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业务等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 2011~ 2012年,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力求服务重大项目到一线、化解矛盾纠纷到一线、创新社会管理到一线、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优化法治环境到一线。针对基层出现大量涉法问题和矛盾纠纷日趋增多的现状,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倾斜、向农村拓展、向城市社区倾斜,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除桥头镇外,全区所有村(居)均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从单纯的处理矛盾纠纷扩展至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培养法律人才等,做到学法有人教、纠纷有人调、诉讼有人帮,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村(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矛盾纠纷数量与激化数量明显下降。至2012年末,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1045起,出具法律意见书87件,代写法律文书119份,帮助群众获得法律援助117次,代理诉讼仲裁90件,举办法律讲座64场次,化解矛盾纠纷78起,参与村(居)决策152次,提供决策建议167条,参与经济合同签订194份,避免经济损失550万元。
社会服务 法制局(司法局)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区律师座谈会,研讨交流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其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弱势群体。2011年4月28日,山东力诺律师事务所在市儿童福利院设立“法律服务爱心基地”,为市儿童福利院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从经济上给予帮助。
【公证服务】 威海市世纪公证处是经区唯一一家公证机构。2011~2012年, 共办理公证事项6000多件,其中国内1600件,涉外4400件,涉港澳台15件,解答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20件,减免公证收费10万元。在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威海市世纪公证处积极与各村(居)联系, 向社会宣传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共办理相关公证事项数百件,保证居民回迁、安置房分配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项免于收费,两年间因提供法律援助共计减收公证费10万多元。
(法制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