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区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为重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狠抓隐患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 3月13日,全区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会议在世纪大厦3楼召开。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梁永波主持会议。会议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通报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皇冠街道、农业经济发展局、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交流发言。区直部门、镇(街道)、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重点行业企业代表共计216人参加会议。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落实领导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委管委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工委会议15次、管委专题会议7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管委与36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坚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依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经技区管发〔2017〕27号),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组织有关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培训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管控和整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求,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表彰奖励挂钩,鼓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把握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加大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事前防范化解能力。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监管 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威海三泰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和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专项督查,整改问题隐患12项。组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第六个“5·20停产反思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聘请行业专家对区内2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整改问题隐患4项。
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组织区内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17项,全部完成整改。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和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火灾中毒事故发生后,分别对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问题隐患7项。聘请行业专家对全区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行动,整改问题隐患5项。
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 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汛期安全大检查,聘请行业专家对全区22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整改问题隐患84项。推进制冷企业介质更换工作,完成桥头镇6家冷风库介质更换。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9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整改问题隐患39项。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 把好源头管控,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核准发证检查,销售现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不予发证,确保销售场所安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春节期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内1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问题隐患2项。
【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改】 加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齐鲁大道铁路道口安全隐患整改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督办指令(威安令字〔2018〕第1号)要求,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制定通过《威海市成大路与威海港铁路专用线平交道口改造工程施工方案》,按期完成改造施工工程。
禁放区库存烟花爆竹回购销毁 2月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后全区零售店代存(剩余)烟花爆竹处置工作。3月,逐户核实烟花爆竹禁放区经销户剩余储存数量、品种,回购14家零售户未销售烟花爆竹613件,由公安部门集中销毁。
居民一氧化碳中毒防范 管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冬季取暖和居民用气安全工作,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安发〔2019〕7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安办发〔2019〕45号)。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区、镇、村逐级落实责任,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党员包户、村民代表联户等形式,广泛宣传防范措施,做到宣传入户100%、资料发放1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年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标杆引领作用,培育省级标杆企业2家、市级标杆企业3家、区级标杆企业2家。对全区52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3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和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至年末完成评估54家。聘请中介机构专家对80家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指导,全区262家企业建成双重预防体系,104家企业被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管理。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年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经安发〔2019〕11号),建立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调度机制,强化协调联动,每周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成员单位工作扎实开展。开展集中整治,以综合整治为引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深入电力、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学校、消防等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至年末,全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2家,排查隐患779项。
【安全生产“三到位”】 加强安全生产“三到位”(应急预案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执法检查,聚焦重点,严于日常,倒逼企业落实“三到位”主体责任。加强预案制定管理,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演练,备案应急预案共计394份。加强日常性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全区组织防火、防震、防空等各项应急演练400多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各类培训80多场次,培训3000多人次。
【安全生产宣传】 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看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入户走访、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宣传材料7万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5万人次,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到经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9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到经区督导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地察看威海威洋石油有限公司、威海三进船业有限公司、中航威海船厂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威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陪同督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