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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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经区国土资源分局以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为主线,以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为目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全年征收土地面积129.2公顷,土地供应282.34公顷。
【耕地资源保护】 严守耕地红线,继续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放松,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动态巡查,确保全区耕地总量6698.27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35.27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预审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 “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上报审批占用耕地53.8公顷,全部委托补充到位,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预挂钩确认。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桥头镇所前泊、涧北、东涧3个村,总规模为192.14公顷,总投资454.3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等工程,至年末进入现场施工阶段,预计新增耕地3公顷。10月24日,桥头镇西于家废弃矿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评审验收,新增耕地3.73公顷,实现泊于水库淹没区剥离熟土层资源有效再利用。
【基本农田保护】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全区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厘清各镇(街道)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监管,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定位、定量、定人管理责任制。加强标志牌维护工作,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保护标志牌不被损坏,全区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9个、保护界桩454个。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59份,其中镇对村83份、村对组176份,所有资料全部整理入档。
【矿产资源保护】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杜绝违反勘查设计方案以采代探或超越矿区、矿种勘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探矿秩序。督促指导施工方做好南虎口矿山复绿项目树木花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9月7日,南虎口矿山复绿项目养护期工作经实地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复绿项目正式结束。开展大岚山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制定合理可行的勘查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至年末进入施工招标阶段。推进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完成采空区勘查与设计,至年末进入施工招标阶段。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全年上报审批4个批次建设用地(包括2个中心城区实施方案)和3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面积129.2公顷(其中东部滨海新城项目用地89.6公顷),有效解决清华紫光东拓园区等多个项目及金鸡大道、石家大道的用地需求。年内,全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支付社保资金2969.97万元、土地补偿费1.12亿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2618.17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594.6万元。
【土地供应】 全年供应土地70宗,面积282.34公顷。招拍挂出让25宗,面积103.67公顷,成交价款35.93亿元。其中,中心城区13宗47.66公顷,成交价款22.68亿元;东部滨海新城12宗56.01公顷,成交价款13.25亿元。办理划拨手续45宗178.67公顷,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12宗5.57公顷。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2016年可储备运营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可储备运营土地数据库进行更新,保障数据库的时效性,实现未供土地信息化监管。加强土地利用巡查,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全程监管。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完成2009 —2015年批而未供土地供应116.93公顷。完成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通过多措并举节约集约用地,经区中心城区实现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6.12%,超出市级分解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
【土地变更调查】 2018年,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经区图斑267宗,面积293.97公顷。经现场核查并由省国土资源厅确认后,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入库工作中,属平整场地、堆土等未有实质性建设类型图斑90宗,面积101.03公顷,未变更为建设用地;按设施农用地进行变更图斑13宗,面积1.69公顷;按临时用地相关要求上图图斑18宗,面积7.86公顷;现场实质性建设图斑变更为建设用地图斑91宗,面积102.17公顷;按农村道路进行变更图斑4宗,面积1.56公顷;其他道路破土或路基未形成、塑料大棚、简易看护房、地表农作物改变等未变更图斑51宗,面积79.39公顷。年内,国家土地督察局济南局下发经区不实耕地未销号图斑21宗,面积9.29公顷。其中,超宽道路5宗,面积3.46公顷;建设占用图斑2宗,面积0.46公顷;堆放压占12宗,面积4.31公顷;平整场地2宗,面积1.05公顷。至年末,经区不实耕地图斑全部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核查。
【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威海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威政发〔2018〕3号),3月17日,管委印发《关于开展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经技区管发〔2018〕15号),公布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调查范围为经区行政管辖区域范围内土地和相关自然资源情况,面积278.68平方公里,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等。年内,国土资源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调度,周密制定经区工作计划,成立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分明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数据库打下良好基础。
【测量标志普查】 年内,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对经区范围内存档四等以上22个管护测量标志进行全覆盖核查,其中三角地点4个、GPS点5个、水准点13个,分布在皇冠、西苑、凤林街道7个,崮山镇4个,泊于镇7个,桥头镇4个。经巡查核实后,至年末,可用测量标志点17个,迷失测量标志点2个,毁坏测量标志点3个。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全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经技区管发〔2018〕20号),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查处整改。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涉及经区图斑总数403个,总面积755.3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21.49公顷。经核查,合法用地图斑77个,面积393.34公顷,其中耕地262.72公顷; 违法用地图斑118个,面积46.18公顷,其中耕地9.04公顷;历史批文图斑32个,面积9.47公顷,其中耕地1.82公顷;扣除历史批文违法用地图斑86个,面积36.71公顷,其中耕地7.22公顷。非新增图斑208个,面积315.81公顷,其中耕地149.73公顷。矿产卫片图斑1个,位于桥头镇大贞村南,属土地平整,为伪变化图斑。加强卫片图斑核查工作,每一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实地回传,确保图斑性质真实。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违法用地比例,在加强巡查的同时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加强整改和处罚,全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上报立案27宗地9.29公顷(其中耕地2.96公顷),收缴罚款35.98万元。经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3.35%,为全市最低。
【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补充调查试点工作】 为尽快建立和完善不动产权籍数据库,为国土资源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基础数据支撑,7月2日,国土资源分局在桥头镇彭家埠村启动农村房地一体补充调查试点工作,技术承担单位进驻彭家埠村开展外业测绘、调查,全面查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每一宗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至年末,按期顺利完成该村200户试点调查工作,最终调查成果移交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土资源法制宣传】 年内,国土资源分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世界地球日”宣传 4月22日是第49个世界地球日,宣传主题为“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4月22日—28日,国土资源分局通过设置“世界地球日”宣传看板、张贴宣传挂画、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在微信平台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公众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美丽国土。
“全国土地日”宣传 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当日,国土资源分局在好天地广场、崮山镇、泊于镇、桥头镇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国土知识,发放宣传彩页300份、全国土地日特刊200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知识问答200份,收到良好效果。
【国土政务服务】 年内,国土资源分局以“一次办好”为着力点,打造贴心暖心的国土政务服务。
简化审查业务流程 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让过程中的审查部门由原来的7个压缩至3个,审查意见书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企业办事流程。将建设用地预审列入“一次办好”清单,通过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减少用地预审材料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用地单位满意度,发挥用地预审在土地征用建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全年累计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10宗,受理建设用地预审8宗583.33公顷。
创新窗口服务模式 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记。针对特、急、重大项目审核,国土资源分局开设绿色通道和大宗疑难窗口快速办理登记,让群众切身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窗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服务,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与投诉举报制度,保证所有办件从受理、审查、办结环节均有时限监督。
(国土资源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