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经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审查批捕、起诉案件471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结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件。
【刑事检察】 年内,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42件215人,审查起诉案件329件454人,批捕171人,起诉371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48人,不起诉26人。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件,协助公安机关追赃挽损,警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办理的孙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处置来信来访60多件次,妥善处理“鲁参坊”案群体访事件。在全国“两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要节点,及时启动战时状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措施,1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开展法律宣传20多次,为群众解决困难4件。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提前介入并批捕、起诉以信访名义寻衅滋事的王某,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
【诉讼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追捕到案13人, 法院已判决4人。追诉漏犯10人,追漏罪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次,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法院改判2件。对派出所进行刑事执法专项检查全覆盖。办理缓刑考验期内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孙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入选“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书面纠正社区矫正违法6次。到强制医疗定点单位市立第三医院调研3次,根据规范要求和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乳山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公益诉讼】 编制印发公益诉讼宣传手册200多份,走访区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阐明立场,争取支持。针对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区财政局提起诉讼,依法追缴120多万元本金及同期贷款利息。办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令其对涉案耕地恢复原状。将发现的某公司闲置20公顷土地情况及时报告市检察院,启动全市对闲置荒芜土地问题的全面纠正。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办理方某侵犯著作权案,依法追诉2名犯罪嫌疑人,遏制侵权行为。办理的刘某犯著作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 “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区检察院和办案干警分别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有功单位、有功个人一等奖。与富城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建立常态化联络服务机制,为16家企业负责人举办知识产权讲座,推动检察服务举措与企业司法需求有效对接。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成立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依法不批捕3人。开展社会调查5次,聘请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1起家长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保育员针刺多名幼儿案,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加强保育员职业准入和管理的检察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相关职业准入制度。组织“扫黑除恶法治进校园”专项巡讲、庭审观摩等活动7次,2000多名师生受到教育。到新都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滕州市教育局组织该市部分学校校长观摩学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案件嫌疑人25人,起诉到法院15人,尚在审查起诉15人。依法起诉丁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形成有力震慑。对2016—2018年办理案件进行梳理评估、会商研判,排查出涉黑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到镇(街道)向基层干部、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宣讲,传递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1名社区矫正人员主动交代自己3年前受人指使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
【推进司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增设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轻微刑事案件、刑事执行等办案团队,办理相关案件90多件,探索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的办案模式。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116件,占全院办案数的21%。完善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出庭公诉等制度,发挥履职示范作用。试行“捕诉合一”(批捕和起诉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办案模式,为全面司法改革做好准备。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信息公开,组织案件评查4次,提出纠正意见30多件。排查廉政风险点,把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办案纪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做到以制度管案、管人。深化检务公开,在走访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专题、多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开展摄影比赛、合唱比赛、健步走等文体活动,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社区普法、爱心帮扶、义务献血、慈心一日捐等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倡树 “四个对得起”理念(对得起党员称谓、对得起国家俸禄、对得起人民期盼、对得起个人良知),督促全体干警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和廉政教育日活动,及时推送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错误言论。管好用好“五大阵地”,政务内网开设党建专栏,“两微”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送早新闻和党媒权威信息,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和廉政格言警句,图书室添置思想政治类书籍,广播系统根据每月节日主题播放不同类型歌曲,弘扬主旋律,集聚正能量。
(检察院供稿)
检察
【概况】 2018年,经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审查批捕、起诉案件471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结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件。
【刑事检察】 年内,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42件215人,审查起诉案件329件454人,批捕171人,起诉371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48人,不起诉26人。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件,协助公安机关追赃挽损,警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办理的孙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处置来信来访60多件次,妥善处理“鲁参坊”案群体访事件。在全国“两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要节点,及时启动战时状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措施,1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开展法律宣传20多次,为群众解决困难4件。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提前介入并批捕、起诉以信访名义寻衅滋事的王某,引导群众合法反映诉求。
【诉讼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追捕到案13人, 法院已判决4人。追诉漏犯10人,追漏罪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次,办理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法院改判2件。对派出所进行刑事执法专项检查全覆盖。办理缓刑考验期内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孙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入选“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书面纠正社区矫正违法6次。到强制医疗定点单位市立第三医院调研3次,根据规范要求和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乳山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公益诉讼】 编制印发公益诉讼宣传手册200多份,走访区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阐明立场,争取支持。针对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区财政局提起诉讼,依法追缴120多万元本金及同期贷款利息。办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令其对涉案耕地恢复原状。将发现的某公司闲置20公顷土地情况及时报告市检察院,启动全市对闲置荒芜土地问题的全面纠正。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办理方某侵犯著作权案,依法追诉2名犯罪嫌疑人,遏制侵权行为。办理的刘某犯著作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 “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区检察院和办案干警分别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有功单位、有功个人一等奖。与富城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建立常态化联络服务机制,为16家企业负责人举办知识产权讲座,推动检察服务举措与企业司法需求有效对接。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成立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依法不批捕3人。开展社会调查5次,聘请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1起家长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保育员针刺多名幼儿案,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加强保育员职业准入和管理的检察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相关职业准入制度。组织“扫黑除恶法治进校园”专项巡讲、庭审观摩等活动7次,2000多名师生受到教育。到新都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滕州市教育局组织该市部分学校校长观摩学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案件嫌疑人25人,起诉到法院15人,尚在审查起诉15人。依法起诉丁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形成有力震慑。对2016—2018年办理案件进行梳理评估、会商研判,排查出涉黑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到镇(街道)向基层干部、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宣讲,传递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1名社区矫正人员主动交代自己3年前受人指使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
【推进司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增设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轻微刑事案件、刑事执行等办案团队,办理相关案件90多件,探索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的办案模式。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116件,占全院办案数的21%。完善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出庭公诉等制度,发挥履职示范作用。试行“捕诉合一”(批捕和起诉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办案模式,为全面司法改革做好准备。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信息公开,组织案件评查4次,提出纠正意见30多件。排查廉政风险点,把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办案纪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做到以制度管案、管人。深化检务公开,在走访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专题、多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开展摄影比赛、合唱比赛、健步走等文体活动,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社区普法、爱心帮扶、义务献血、慈心一日捐等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倡树 “四个对得起”理念(对得起党员称谓、对得起国家俸禄、对得起人民期盼、对得起个人良知),督促全体干警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和廉政教育日活动,及时推送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错误言论。管好用好“五大阵地”,政务内网开设党建专栏,“两微”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送早新闻和党媒权威信息,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和廉政格言警句,图书室添置思想政治类书籍,广播系统根据每月节日主题播放不同类型歌曲,弘扬主旋律,集聚正能量。
(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