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纪工委(监察局)把“抓住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质效并举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聚焦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 奢靡之风)问题新表现,坚持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过“经区清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前设立预防警戒线,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坚守底线,遵规守纪。针对节假日期间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易放松事宜,通过重申节日廉洁规定、个别谈话等方式早打“预防针”,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整肃“四风”。畅通举报热线、 举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引导群众反映身边存在的“四风”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受理群众举报的时效性。主动到村(居)调研,听取意见和呼声,受理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深挖细查“四风”问题。深入服务窗口、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察访6轮次。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的必谈必述事项,连同纠治“四风”工作情况一并纳入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区40个部门单位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联合工委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上述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把“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灵活运用快转快结、跟踪督办、直查快办及上下联合办理等方式,对违纪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起,给予政务处分1人。
【违纪违法案件查办】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全面从严执纪。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全年函询6起,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红脸扯袖”成为常态。合理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在执纪审查中坚决杜绝宽松软,直视问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全年立案54起(其中自办案件3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27人次,党纪政务重处分22人次。
【信访举报】 年内, 纪工委(监察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信访工作服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上全面从严。注重源头化解,严控信访举报增量,针对个别镇(街道)部分村(居)信访问题突出的状况,纪工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听取镇(街道)党委、纪委专题情况汇报,查找信访问题根源,认真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化解措施。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08件次(上级转件129件次、本级受理179件次),签订双向承诺26件次。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起1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其中,扶贫领域问题7起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纪工委(监察局)向公安分局移交协查件34件,公安分局向纪工委移交问题线索12条,对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涉黑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纪工委(监察局)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主办人制度及交叉办案制度,专案专办,会同公检法部门多次分析研判,对5名涉黑涉恶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1名镇政府执法协管员予以清退。
[纪工委(监察局)供稿]
正风肃纪
【概况】 2018年,纪工委(监察局)把“抓住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质效并举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聚焦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 奢靡之风)问题新表现,坚持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过“经区清风”微信公众号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前设立预防警戒线,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坚守底线,遵规守纪。针对节假日期间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易放松事宜,通过重申节日廉洁规定、个别谈话等方式早打“预防针”,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整肃“四风”。畅通举报热线、 举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引导群众反映身边存在的“四风”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受理群众举报的时效性。主动到村(居)调研,听取意见和呼声,受理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深挖细查“四风”问题。深入服务窗口、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察访6轮次。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的必谈必述事项,连同纠治“四风”工作情况一并纳入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区40个部门单位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联合工委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对上述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把“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灵活运用快转快结、跟踪督办、直查快办及上下联合办理等方式,对违纪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起,给予政务处分1人。
【违纪违法案件查办】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全面从严执纪。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全年函询6起,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红脸扯袖”成为常态。合理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在执纪审查中坚决杜绝宽松软,直视问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全年立案54起(其中自办案件3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27人次,党纪政务重处分22人次。
【信访举报】 年内, 纪工委(监察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信访工作服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上全面从严。注重源头化解,严控信访举报增量,针对个别镇(街道)部分村(居)信访问题突出的状况,纪工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听取镇(街道)党委、纪委专题情况汇报,查找信访问题根源,认真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化解措施。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08件次(上级转件129件次、本级受理179件次),签订双向承诺26件次。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年内,纪工委(监察局)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起1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其中,扶贫领域问题7起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后,纪工委(监察局)向公安分局移交协查件34件,公安分局向纪工委移交问题线索12条,对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涉黑组织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纪工委(监察局)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主办人制度及交叉办案制度,专案专办,会同公检法部门多次分析研判,对5名涉黑涉恶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1名镇政府执法协管员予以清退。
[纪工委(监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