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全区目标绩效与干部考核工作继续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不断创新考核模式,优化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流程,在全区倡树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营造争创一流、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助推全区各项工作排头争先。
【目标绩效考核】 完善考核体系 根据工委管委总体部署,改进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以“12344”工作考核为基础、市级指标考核为重心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7月,管委印发《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经技区管发〔2018〕42号)。8月,管委印发《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单项工作考核办法》(经技区管发〔2018〕48号)。12月,根据市考核办《威海市2018年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办法》,对全区考核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印发《关于增加〈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指标的通知》。年末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单位25个、优秀单位20个。
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7月16日,管委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经技区管发〔2018〕40号),调度全区各部门单位将承担的408项 “12344”工作全部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将市级考核指标落实分解到全区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责任落到实处。采取现场检查、调取材料等方式,核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有计划推进。按照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全年印发考核情况通报3期。
市级考核指标调度分析 自9月起,每月调度市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年末调度各部门单位市级考核指标公示情况。对季度市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区与其他区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排名得分等情况进行对比、测算和分析,形成关于市级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3篇。年末,在2018年度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中,经区位居考核组别(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第二名。
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依据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区直事业单位、教育及医疗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通过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年度考核检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做好全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备案及检查工作,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年末评先选优人选,突出考真考实。
平时考核 指导区直部门、镇(街道)制定本部门单位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每季度对区直部门、镇(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进行检查、通报。
年度考核 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驻区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各部门单位填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年末,全区受记三等功(记功)奖励33人、受嘉奖奖励265人。
(工委组织部供稿)
目标绩效考核与干部考核
【概况】 2018年,全区目标绩效与干部考核工作继续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不断创新考核模式,优化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流程,在全区倡树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营造争创一流、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助推全区各项工作排头争先。
【目标绩效考核】 完善考核体系 根据工委管委总体部署,改进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以“12344”工作考核为基础、市级指标考核为重心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7月,管委印发《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经技区管发〔2018〕42号)。8月,管委印发《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单项工作考核办法》(经技区管发〔2018〕48号)。12月,根据市考核办《威海市2018年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办法》,对全区考核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印发《关于增加〈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指标的通知》。年末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单位25个、优秀单位20个。
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7月16日,管委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经技区管发〔2018〕40号),调度全区各部门单位将承担的408项 “12344”工作全部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将市级考核指标落实分解到全区有关部门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责任落到实处。采取现场检查、调取材料等方式,核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有计划推进。按照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全年印发考核情况通报3期。
市级考核指标调度分析 自9月起,每月调度市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年末调度各部门单位市级考核指标公示情况。对季度市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区与其他区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排名得分等情况进行对比、测算和分析,形成关于市级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3篇。年末,在2018年度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中,经区位居考核组别(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第二名。
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依据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区直事业单位、教育及医疗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通过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年度考核检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做好全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备案及检查工作,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年末评先选优人选,突出考真考实。
平时考核 指导区直部门、镇(街道)制定本部门单位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每季度对区直部门、镇(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进行检查、通报。
年度考核 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驻区单位优秀工作人员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各部门单位填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年末,全区受记三等功(记功)奖励33人、受嘉奖奖励265人。
(工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