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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8年,经区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队伍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为突破口,以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联动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数字化城市管理】 年内,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创新工作手段,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3月,先后启用“处置通”“执法通”手机APP移动终端,接驳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城管案件由二级(区调度指挥中心)、三级(街道)平台到处置终端 (社区、处置人员、执法人员)的数字化,打通案件流转的“最后一公里”,让数据多跑腿,让基层处置人员少跑路,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初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效能化。拓宽案件采集渠道。3月20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路长制”活动方案》(经综执字〔2018〕11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分包辖区主要城市路段,作为责任路段“路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责任路段容貌秩序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小广告等“举手之劳”问题,当场予以清理整治;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拍照记录,第一时间通过“执法通”手机APP移动终端上传至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级转派至一线执法人员调查处置,并跟踪督导检查处置情况。6月,接入公安视频端口,实现“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询取证、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理处置)和“一降低、一准确、一提高”(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准确查询取证,提高处理处置效率)工作目标。改变以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单一转派市级数字城管案件的模式,提高系统运转效率,真正将城市管理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困扰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持续开展月分析研判。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效率大幅提升。1月—4月,受理各类案件44994件,按期结案率99.7%,比上年同期提高0.2%,受理案件的及时派遣率和派遣准确率均达到100%。5月以后,因开展城市市容市貌重点整治活动,市里案件采集暂时停止。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年初,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城管办部署要求,督促各街道及时成立“五小行业”(小餐饮、小洗车、小修理、小加工、小回收)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联络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整治。2月,组织各街道对辖区内“五小行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排查摸底,排查出未办理排水、排污许可证,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排烟管道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118项,涉及小餐饮80项、小洗车13项、小修理7项、小加工14项、小回收4项。3月起,定期对各街道整治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每半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对照整治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4月下旬,实行每周调度,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5月14日,118项问题全面整改完成,提前完成全年计划。
【沿海岸线整治】 4月下旬,根据市城管办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2018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岸带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表》,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继续开展沿海岸带清理整治工作。根据计划表安排,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镇(街道)及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沿海岸线环境问题摸底调查,排查出问题4项,用2天时间完成其中3项垃圾堆放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6月末,完成海上公园岸堤破损修复工程,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按照上级部署,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相关镇(街道)严格落实“双段长”(铁路段长、地方段长)责任制,每月对铁路沿线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巡查记录及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月中旬,管委召开全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威经技区城管办发〔2018〕2号),部署经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要求重点采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治理措施,对青荣城际铁路、桃威铁路经区段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提升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绿色生态景观水平。按照该会议精神,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与市城管办、铁路部门对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汇总省、市下发、地方铁路部门提供及自查自纠问题37项,制定铁路环境问题排查清单,按照管委牵头、属地镇(街道)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整治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组织现场调研,指导责任单位全面梳理存在问题。针对铁路沿线厂院多、建筑物陈旧、经营业户复杂、物资摆放无序、环境脏乱等情况,分类采取清、停、转等方式,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在每周调度、半月通报的基础上,下发督办通知5次,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组织责任镇(街道)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净化在前、美化跟进、先易后难的工作步骤,粉刷2处物流大院及10多处厂院内陈旧墙体3200平方米,统一设置广告牌21块,拆除影响铁路安全及影响市容的广告牌27块600多平方米、破旧房屋25处2930平方米;清理规范厂院内物资摆放11处, 清理规范修理厂4处,清运废旧汽车30多辆,硬化、美化厂院8处900平方米;督导1家资源再生公司3日内完成搬迁,清运废旧钢材80多吨,清理平整、净化空地1600平方米。至5月15日,威海站南北两侧17处厂院及桥头镇两处山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用时30多天,铁路两侧环境旧貌换新颜,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出动车辆及大型设备500多台次、人员700多人次,清运垃圾4000多立方米,使用沥青沙子800立方米, 绿化1.74万平方米。
【城市违法建设治理】 年内,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强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工委管委印发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经技区发〔2016〕54号)部署,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每月调度全区违法建设治理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每月组织对违法建设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及时发现治理不彻底等问题,第一时间督导落实整改,巩固治理成果。3月,组织对全区2017年以后治理完成的216处违法建设逐一进行实地复查,对5处治理不彻底问题及时督导责任单位进行处置。全年处置各类违法建设90处11.32万平方米,其中督促补办规划审批手续1处3.16万平方米、拆除89处8.16万平方米。拆除的违法建设中,包含新建32处2560平方米、历史遗留57处7.91万平方米。
【城市环境容貌集中整治】 4月19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印发《全区容貌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威经技区城管办发〔2018〕3号),全力推进容貌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主要道路、车站码头、铁路沿线、商业中心、校园周边等整治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清理占道及探头经营1850处、乱贴乱画1320处、乱堆乱放865处。对5处早夜市开办方负责人进行约谈,发放《早夜市管理规定告知书》,对卫生保持不到位、超时超范围经营、经营区域划线不清等6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狠抓露天烧烤规范治理,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夜间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及时查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4处。扎实做好户外大型广告牌、门头牌匾和竖式广告牌整治工作,出动人员1700多人次,动用各类大型吊车、云梯车500多台次,按时完成220块大型户外广告、58块门头牌匾和71块竖式广告牌的拆除任务。同时,完成对大庆路、上海路、滨海大道、海埠路150多块的大型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和竖式广告牌的清理整治工作。投入整治资金4万多元,完成对皇冠街道和盛巷、皇冠西路,凤林街道东海路东侧无名路,西苑街道蒿泊大街北农业银行西胡同、南曲阜小学门前无名路、峰北路西侧无名路等6条背街小巷存在的不规范户外广告、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容貌秩序问题的规范整治。拆除不符合规范门头牌匾10多处、门窗贴纸210多处,清理沿街晾晒20多处、门前堆放杂物83处、探头经营60多处、流动商贩70多处,整治破损广告画布20多处,整修粉刷破旧墙体60多处,清运垃圾10多吨。同时,联合相关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 年内,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保障工作,依法查处、按期办结环保督察反馈案件,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问题。对中央及省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去抓,督导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切实提高查办质量,按期高质量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案件3起、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11起。对已办结的案件,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巡查,严防反弹,按照一件一档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原始资料及支撑材料齐备完整。开展夜间施工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对辖区工地实行高密度执法巡查,将多次夜间施工的工地作为重点管控对象,采取定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管控,对多次夜间施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从重处罚,全年累计立案查处工地夜间施工案件41起,罚款14万元。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摸底排查,向餐饮经营业户逐户发放“一封信”,督促其每周不少于2次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组织经营业户自查自纠,组织各镇(街道)执法中队对辖区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对油烟排放超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家餐饮经营业户依法予以处罚,罚款5000元。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全区餐饮经营业户进行随机抽查,经现场检查、检测,抽查的15家餐饮经营业户中,除2家停业外,其他13家油烟排放全部达标。
【综合行政执法】 年内,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累计受理处置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劳动监察、海洋渔业领域涉嫌违法行为2771起,各领域分别占比19.64%、39.55%、40.52%、0.29%。其中,及时纠正、消除影响不需立案或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2643起,依法立案查处128起(其中市场监管领域73起、城市管理领域50起、劳动监察领域1起、海洋渔业领域4起)。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1起 (市场监管领域);作出处理决定的110起,其中,依法作出免予处罚决定的34起,作出处罚决定的76起(市场监管领域处罚22起、罚款12.41万元,城市管理领域处罚49起、罚款18.6万元,劳动监察领域处罚1起、罚款6万元,海洋渔业类处罚4起、罚款9.02万元);按程序推进的17起。
(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稿)
【城区清雪】 11月28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清雪水平,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管委制定印发《2018—2019年度清雪工作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18〕156号),将城区37条238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公园广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等清雪任务进行分工。各牵头单位各司其职,保证清雪工作落实到位。树立“环保、绿色”清雪理念,按照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确定的融雪剂产品名录采购融雪剂。准备各种清雪设备158辆(台),其中雪铲47台、撒布车16辆、滚刷6台、抛雪机15台、装载机50台、清运车辆24辆,设备状况良好,确保随时可以投入使用。降雪期间,区建设局对清雪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清雪人员、设备组织到位,采取人工轮换、设备不休的方式,确保全区所有市政道路具备通车条件。同时,建立清雪微信群,每半小时发布一次清雪信息,包括位置、雪情、路况、清雪情况等,及时调度清雪工作。
【城区防汛】 年内,管委按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调整城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建立并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和防汛指挥运行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成立各自防汛抢险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的防汛工作。各支防汛抢险队服从城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进入汛期所有抢险队伍带队领导、大型设备驾驶员、物资保管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区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各街道组建的抢险队伍均准备铲车、汽车吊、挖掘机、载重车等大型机械设备74辆(台),抢险物资包括砂、石子、水泥、编织袋、木桩等均在指定地点存储堆放。
(建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