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全区海洋与渔业工作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为重点,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海洋与渔业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水产品总产量8296吨,其中海洋捕捞水产品产量7473吨、海水养殖水产品产量818吨、淡水养殖水产品产量5吨,渔业经济总产值3.57亿元。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渔业监管力度,严把水产品安全质量关。对海上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计检查水产企业23家次,与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份。全年完成部、省、市、区级抽检任务13个,其中部级1个、省级6个、市级2个、区级4个,涉及6家企业,涵盖7个品种,合格率达到100%。
【渔港监督管理】 全区有传统人工渔港7处,其中渔业港口4处(皂埠渔港、海埠渔港、长峰渔港、黄石圈渔港)、养殖码头3处(威海市海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渔业码头、山东鸿源水产有限公司渔业码头、威海市君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渔业码头)。 有渔业自然港湾3处,分别为茅子草口、石家河口、卫家滩港。年内,为加强辖区内渔港监管,经区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包渔船、包渔港、包镇街、包岸线”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渔港码头的监管力度;加大投资力度,在各个渔港码头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进出渔港码头的大小船只及装卸鱼货等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伏季休渔期间,对进港休整的渔船进行封港管理。8月14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在威海海运学院举办2018年普通船员、机驾长培训班,61名渔业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海运学院专业讲师从渔船管理、避碰规则、轮机常识、渔业法规4个方面进行授课。普通船员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海上急救、海上消防、轮机维修等实操学习,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守法意识。
【渔船专项管控】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包保责任,全区560艘在册捕捞渔船逐一明确责任人119人。加强技术监管,所有渔船按规定配备北斗定位终端并正常开启使用,通过监控平台每天点名;对北斗定位终端关闭、故障渔船和临近敏感水域渔船,一律要求返港整顿; 加快推进渔船通信导航与安全装备建设,至年末,更新北斗定位终端51台、AIS(船舶自动识别)设备16台,发放CDMA手机275部,安装RFID(射频识别技术)终端设备114台、DSC(动态稳定控制系统)高频对讲机6台,保障渔船出海作业安全。注重人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要求船东24小时通信畅通,采取北斗监控管理、船东电话报送等方式,有效管控船位信息。严格把好渔船年度检验质量关,实船实检,登船核对船舶尺寸、主机功率,拍摄留存渔船临水照片,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渔船信息资料库,做到一船一档、资料齐全。全年全区检验渔船448艘,其中海洋捕捞渔船363艘、特殊渔船85艘。加强安全责任互助保险投保,利用小功率渔船年审契机,通过走访入户、码头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安全责任互助保险的推广力度。至年末,审验小功率渔船295艘,雇主责任互保小功率渔船362艘,金额9.94万元;大功率渔船71艘,金额315.6万元;渔船互保34艘,金额101.62万元;互保理赔30起。年内,根据省、市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要求,经区加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核实、拆解养殖渔船136艘、公安边防登记渔船190艘、涉渔“三无”船舶7艘。
【海洋水产苗种增殖放流】 2018年,经区继续实施海上水产苗种增殖定期放流,进一步增加海洋渔业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区内有省级增殖站5家(威海慧源水产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孚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威海虹润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威海隆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庆润水产有限公司),年内在辖区阴山湾、逍遥湖增殖放流6个品种水生生物,分别为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黑鲷、许氏平鲉、金乌贼、大叶藻,共计6054万单位,总价值440多万元。其中,在逍遥湖增殖放流许氏平鲉20万尾、牙鲆5万尾,总价值近30万元。
【伏季休渔管理】 2018年,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2018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鲁海渔函〔2018〕116号),5月1日12时起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至9月1日12时结束,比往年延长1个月。经区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大全区伏季休渔管理力度。管委召开全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与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海洋伏季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区海洋伏季休渔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休渔期间管理执法工作,从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经济发展局、检察院、边防大队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明晰职责分工,优化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源头管控、闭环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伏季休渔期开始前,在皂埠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印制涉渔典型案例200份,采取张贴、宣讲等方式,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伏季休渔期开始后,海洋伏季休渔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成立3个执法监管组,按照“包渔船、包码头、包岸线、包镇街、包市场”的原则,承担巡查执法、日常管理、核实船位、码头监管、举报处置、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等工作,向威海港集团、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涉海企业送达守法经营告知书,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嫌伏季休渔违规事件4起,维护伏季休渔秩序稳定。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织辖区大功率渔船船东在休渔前召开专题会议,当面约谈大功率渔船船东,督促签订守法经营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伏休停港确认书等;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镇(街道)工作人员与码头经营者面对面约谈,督促签订渔港守法经营承诺书。伏季休渔期间,各镇 (街道)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报送辖区休渔情况, 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船位清点,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海洋与渔业项目服务】 经区有8家企业承担“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分别为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威海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威海红印食品有限公司、威海瑞欣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威海艾迪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索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捷诺曼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经区“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有序推进,进展顺利,全部通过市级年度检查。年内,组织威海虹润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18年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转移支付项目,预计2019年通过综合评审。
【海上渔业安全生产】 开展安全隐患大快严、风险隐患大快严、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等行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部署安全生产、渔船管控等工作。以涉外渔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春节、汛期、“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印发通知18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天气预警、禁渔禁航、安全生产等提示信息160多条,提醒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借助渔船停港卸鱼、伏季休渔等契机,管委分管领导、农业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带队检查,同时成立两个渔船管理组对辖区大功率渔船进行隐患排查,出动人员500多人次,检查大功率渔船1500多艘次、 渔港1000多次,发现隐患问题86个,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闭环管理要求整改到位。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修编风暴潮海啸海冰、海上渔业安全事故、海上搜救3个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统筹全区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与威海港新港海事处签订海上安全管理合作协议,从沟通交流、海上搜救、船舶船员管理、联合巡航4个方面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共同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季节特点,在伏季休渔、捕捞旺季等时段,区农业经济发展局联合海事、公安、镇(街道)等部门在渔港码头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
【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工委管委总体部署安排,经区自11月初至2019年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威经渔外管办字〔2018〕16号),重新修编风暴潮海啸海冰、海上搜救、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抓好重要环节安全生产管理。11月29日,管委分管领导召集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召开全区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部署会议,部署全区攻坚行动。印制《致全区渔业从业者的一封信》,通过码头张贴、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教育渔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配置合格有效的安全设施,加强渔港码头和渔船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通过短信平台向船东、镇(街道)发送天气预警、安全生产等提示信息51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渔船安全终端装配工作,配备CDMA手机275部、RFID终端139台。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排查渔港安全状况,登船检查停港渔船,对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累计检查渔船350多船次、码头200多次,发现隐患问题48处,均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渔船停港安全。
【实行“湾长制”建设蓝色海湾】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海湾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经区在内陆实施河(湖)长制的同时,在沿海湾区实施湾长制。8月21日,管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经技区管发〔2018〕67号),经区“湾长制”全面实施,主要目标为:2018年,在经区5个主要海湾(威海湾、阴山湾、黄石圈湾、逍遥港、茅子草口)全面实行湾长制,明确区、镇(街道)两级湾长制组织体系和办事机构,科学规划海湾功能,完成“一湾一策”方案编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到2019年,湾长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海湾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根据该方案,至2018年末,全面建立区、镇(街道)两级湾长体系,对5个主要海湾按照管理层次的不同,分别设立区级或镇(街道)级湾长,区级由管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湾长,由分管海洋环保工作的管委副主任担任副总湾长。
自2013年初开始,经区实施东部滨海新城沿海岸线清理整治修复工程,整个工程分4段实施,由西向东依次为五渚河至牛鼻嘴、牛鼻嘴至岛邓家路口、岛邓家路口至松徐家路口、松徐家路口至茅子草口。至2018年末,工程累计投资7392万元,完成岸线整治修复总工程量的80%以上,东部滨海新城区域内自五渚河至茅子草口全长14公里的黄金海岸线基本成型。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海洋经济强区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为充分发挥经区海洋资源优势,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9月27日,管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海洋经济强区建设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2018〕126号),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区,全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5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该意见提出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五大措施。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确保顺利完成海洋经济强区建设任务。
海洋与渔业
【概况】 2018年,全区海洋与渔业工作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为重点,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海洋与渔业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水产品总产量8296吨,其中海洋捕捞水产品产量7473吨、海水养殖水产品产量818吨、淡水养殖水产品产量5吨,渔业经济总产值3.57亿元。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渔业监管力度,严把水产品安全质量关。对海上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计检查水产企业23家次,与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份。全年完成部、省、市、区级抽检任务13个,其中部级1个、省级6个、市级2个、区级4个,涉及6家企业,涵盖7个品种,合格率达到100%。
【渔港监督管理】 全区有传统人工渔港7处,其中渔业港口4处(皂埠渔港、海埠渔港、长峰渔港、黄石圈渔港)、养殖码头3处(威海市海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渔业码头、山东鸿源水产有限公司渔业码头、威海市君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渔业码头)。 有渔业自然港湾3处,分别为茅子草口、石家河口、卫家滩港。年内,为加强辖区内渔港监管,经区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包渔船、包渔港、包镇街、包岸线”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加大渔港码头的监管力度;加大投资力度,在各个渔港码头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进出渔港码头的大小船只及装卸鱼货等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伏季休渔期间,对进港休整的渔船进行封港管理。8月14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在威海海运学院举办2018年普通船员、机驾长培训班,61名渔业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海运学院专业讲师从渔船管理、避碰规则、轮机常识、渔业法规4个方面进行授课。普通船员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海上急救、海上消防、轮机维修等实操学习,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守法意识。
【渔船专项管控】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包保责任,全区560艘在册捕捞渔船逐一明确责任人119人。加强技术监管,所有渔船按规定配备北斗定位终端并正常开启使用,通过监控平台每天点名;对北斗定位终端关闭、故障渔船和临近敏感水域渔船,一律要求返港整顿; 加快推进渔船通信导航与安全装备建设,至年末,更新北斗定位终端51台、AIS(船舶自动识别)设备16台,发放CDMA手机275部,安装RFID(射频识别技术)终端设备114台、DSC(动态稳定控制系统)高频对讲机6台,保障渔船出海作业安全。注重人防,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要求船东24小时通信畅通,采取北斗监控管理、船东电话报送等方式,有效管控船位信息。严格把好渔船年度检验质量关,实船实检,登船核对船舶尺寸、主机功率,拍摄留存渔船临水照片,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渔船信息资料库,做到一船一档、资料齐全。全年全区检验渔船448艘,其中海洋捕捞渔船363艘、特殊渔船85艘。加强安全责任互助保险投保,利用小功率渔船年审契机,通过走访入户、码头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安全责任互助保险的推广力度。至年末,审验小功率渔船295艘,雇主责任互保小功率渔船362艘,金额9.94万元;大功率渔船71艘,金额315.6万元;渔船互保34艘,金额101.62万元;互保理赔30起。年内,根据省、市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要求,经区加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排查、核实、拆解养殖渔船136艘、公安边防登记渔船190艘、涉渔“三无”船舶7艘。
【海洋水产苗种增殖放流】 2018年,经区继续实施海上水产苗种增殖定期放流,进一步增加海洋渔业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区内有省级增殖站5家(威海慧源水产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孚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威海虹润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威海隆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庆润水产有限公司),年内在辖区阴山湾、逍遥湖增殖放流6个品种水生生物,分别为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黑鲷、许氏平鲉、金乌贼、大叶藻,共计6054万单位,总价值440多万元。其中,在逍遥湖增殖放流许氏平鲉20万尾、牙鲆5万尾,总价值近30万元。
【伏季休渔管理】 2018年,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2018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鲁海渔函〔2018〕116号),5月1日12时起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至9月1日12时结束,比往年延长1个月。经区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大全区伏季休渔管理力度。管委召开全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与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海洋伏季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区海洋伏季休渔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休渔期间管理执法工作,从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经济发展局、检察院、边防大队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明晰职责分工,优化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源头管控、闭环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伏季休渔期开始前,在皂埠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印制涉渔典型案例200份,采取张贴、宣讲等方式,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伏季休渔期开始后,海洋伏季休渔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成立3个执法监管组,按照“包渔船、包码头、包岸线、包镇街、包市场”的原则,承担巡查执法、日常管理、核实船位、码头监管、举报处置、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等工作,向威海港集团、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涉海企业送达守法经营告知书,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嫌伏季休渔违规事件4起,维护伏季休渔秩序稳定。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织辖区大功率渔船船东在休渔前召开专题会议,当面约谈大功率渔船船东,督促签订守法经营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伏休停港确认书等;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镇(街道)工作人员与码头经营者面对面约谈,督促签订渔港守法经营承诺书。伏季休渔期间,各镇 (街道)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报送辖区休渔情况, 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船位清点,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海洋与渔业项目服务】 经区有8家企业承担“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分别为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威海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威海红印食品有限公司、威海瑞欣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威海艾迪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索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捷诺曼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经区“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有序推进,进展顺利,全部通过市级年度检查。年内,组织威海虹润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18年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转移支付项目,预计2019年通过综合评审。
【海上渔业安全生产】 开展安全隐患大快严、风险隐患大快严、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等行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部署安全生产、渔船管控等工作。以涉外渔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春节、汛期、“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印发通知18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天气预警、禁渔禁航、安全生产等提示信息160多条,提醒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借助渔船停港卸鱼、伏季休渔等契机,管委分管领导、农业经济发展局负责人带队检查,同时成立两个渔船管理组对辖区大功率渔船进行隐患排查,出动人员500多人次,检查大功率渔船1500多艘次、 渔港1000多次,发现隐患问题86个,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闭环管理要求整改到位。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修编风暴潮海啸海冰、海上渔业安全事故、海上搜救3个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统筹全区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与威海港新港海事处签订海上安全管理合作协议,从沟通交流、海上搜救、船舶船员管理、联合巡航4个方面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共同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季节特点,在伏季休渔、捕捞旺季等时段,区农业经济发展局联合海事、公安、镇(街道)等部门在渔港码头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800多份。
【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工委管委总体部署安排,经区自11月初至2019年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威经渔外管办字〔2018〕16号),重新修编风暴潮海啸海冰、海上搜救、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抓好重要环节安全生产管理。11月29日,管委分管领导召集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召开全区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部署会议,部署全区攻坚行动。印制《致全区渔业从业者的一封信》,通过码头张贴、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教育渔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配置合格有效的安全设施,加强渔港码头和渔船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通过短信平台向船东、镇(街道)发送天气预警、安全生产等提示信息51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渔船安全终端装配工作,配备CDMA手机275部、RFID终端139台。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排查渔港安全状况,登船检查停港渔船,对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累计检查渔船350多船次、码头200多次,发现隐患问题48处,均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渔船停港安全。
【实行“湾长制”建设蓝色海湾】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海湾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经区在内陆实施河(湖)长制的同时,在沿海湾区实施湾长制。8月21日,管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经技区管发〔2018〕67号),经区“湾长制”全面实施,主要目标为:2018年,在经区5个主要海湾(威海湾、阴山湾、黄石圈湾、逍遥港、茅子草口)全面实行湾长制,明确区、镇(街道)两级湾长制组织体系和办事机构,科学规划海湾功能,完成“一湾一策”方案编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到2019年,湾长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海湾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根据该方案,至2018年末,全面建立区、镇(街道)两级湾长体系,对5个主要海湾按照管理层次的不同,分别设立区级或镇(街道)级湾长,区级由管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湾长,由分管海洋环保工作的管委副主任担任副总湾长。
自2013年初开始,经区实施东部滨海新城沿海岸线清理整治修复工程,整个工程分4段实施,由西向东依次为五渚河至牛鼻嘴、牛鼻嘴至岛邓家路口、岛邓家路口至松徐家路口、松徐家路口至茅子草口。至2018年末,工程累计投资7392万元,完成岸线整治修复总工程量的80%以上,东部滨海新城区域内自五渚河至茅子草口全长14公里的黄金海岸线基本成型。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海洋经济强区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为充分发挥经区海洋资源优势,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9月27日,管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海洋经济强区建设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2018〕126号),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区,全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5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该意见提出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五大措施。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确保顺利完成海洋经济强区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