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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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制宣传教育】 基层法制宣传 3月30日, 经区法制局 (司法局)印发《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经技区法发〔2015〕4号),指导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单位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5月29日,区法制局(司法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每周一题学法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2015年度“每周一题”学法活动和2014年度“每周一题”答题阅卷,全区1500名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两委”成员参加学法活动。12月4日,经区政法委(司法局)印发 《关于开展2015年 “12 · 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12· 4”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年内,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宪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培训4次,组织570人参加学习测试,优秀率达到93%。
“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理 组织相关部门、 单位对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方法和意见。 3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按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推报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月,依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订的《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威司法〔2015〕4号)要求,经区推选马智进、李柏、姚显贵、李化勇、于富波5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报市司法局建立人民监督员库。经市检察院、司法局审核,为马智进等5人颁发威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书。区法制局在选任过程中,严把入口关,在名额确定、组织报名、审查公示、名单公布等环节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新选任的5名人民监督员涵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系统。
便民法律服务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威司法〔2015〕9号)要求,年内,组织各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服务窗口。各窗口选聘具备较全面的法律知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备完善的办公设备,增挂醒目的法律服务窗口标牌,并设立司法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面向基层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提升纠纷调处效能,提高群众的法律知晓率。
村(居)普法依法治理 树立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典型,区政法委(司法局)与桥头镇联合指导桥头村规范普法依法治理软硬件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在桥头村建立“老梁调解室”,配备车辆和办公场所,选择责任心强、精通法律、群众经验丰富的老干部、派出所辅警担任调解员,负责所在村及周边村的矛盾纠纷调解。采取以点带面方式,推进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基层司法工作】 规范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运行,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基础数据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和监狱进行有效对接,准确录入和采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及时成功核查服刑在矫人员信息。同时,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加强信息网络保密措施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年内,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199件,涉及当事人447人, 调解成功199件,调解成功率100%,调处解决疑难复杂案件4件。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 健全衔接机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与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衔接,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年内, 接收矫正对象162人。同时,接受监狱、法院等提供的判前社会调查函,开展社会调查评估52件,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建议。
分类监管 投入资金6万余元,为66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办理手机GPS定位监管系统,实行实时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建议5件,给予警告处分17件,为5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特赦令,对2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特赦建议申请,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特赦。
重点管控 组织各基层司法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排查走访,全力做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维稳工作。2月, 区法制局 (司法局) 印发 《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司法所对辖区内“两类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对排查出的重点管控对象、影响稳定的薄弱环节和其他有关问题,分类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信息核查、居住地变更等监管制度,防止发生脱管。对严管人员和其他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增加走访次数,实时掌握其动态。注重做好“两类人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落实个别谈话制度,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化解不良情绪和思想波动,教育其遵纪守法。
出境备案 对全区在矫服刑人员进行法定不批准出境登记。3月,完成194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登记备案。
【法律援助】 落实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立卷归档办法》《威海市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规范法律援助程序,让群众充分享有方便、快捷、高效的援助服务, 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年内,指派执业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件、刑事指定辩护案件2件。
【法律服务】 1月,经区法制局(司法局)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业务档案归档卷宗装订目录》,对各类诉讼卷宗装订目录进行统一规定,结合威海市律师业务档案质量评查工作,对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档案卷宗归档工作进行检查。4月,对全区7个律师事务所33名律师证件进行年检,对各律师事务所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基金建立、社会保险缴纳、负责人履职、律师考核等情况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同月,组织律师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培训班。10月,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会议,通过实用业务培训,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公证服务】 年内,威海市世纪公证处不定期地开展质量检查、抽查等自检活动,无假证、错证和诉讼、投诉、上访、公证赔偿等事件发生,无公证案卷丢失、毁损情况发生,全年受理公证事项4496件。
(政法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