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经区检察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年内,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审查批捕、起诉案件389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件。
【刑事检察】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年内批准逮捕139人,提起公诉369人。对12起涉嫌故意杀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疑难复杂案提前介入,指导取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50人,不起诉14人。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深入发案企业,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发出检察建议4份,帮助堵塞漏洞。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检校共建示范点”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同时,针对学校普遍存在的校园欺凌现象,督促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强化安保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 按照市检察院统一指挥部署,积极参与房管、环保系统大要案及专项行动的侦办工作。年内,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5人(含往年立查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办理的区国税局姜×贪污、挪用公款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 “精品案件”。结合查办案件,提出预防建议3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座谈交流、 法制讲座、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法制意识,全区2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到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走访核查,促进资金透明公开管理。加强对财政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提供法律咨询15次, 全程监督采购、招投标70余场次。审查招标文件90余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900余次。协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项,对12家准入中介机构进行业绩核实。对投资13亿元的泊于水库、投资1亿元的齐鲁大道改建等工程,派出 “预防特派员”开展同步预防,实施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双签等措施防止工程腐败发生。
【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违法7次,追捕追诉19人,其中监督立案的刘×涉嫌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通过走访、检查,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法院发回重审、改判3件(含2015年提出抗诉的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走访6个司法所和8个社区,查阅档案30余册,谈话30人次,提出纠正意见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终结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件。加强“两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对辖区3个行政执法单位80余册卷宗进行检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走访迪沙药业、燕喜堂、安然纳米等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从食品安全、药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控告申诉检察】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68件次,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开展“举报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件次。
【派驻检察室建设】 年内,区检察院派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和软硬件设施配备更加完善。9月,在省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中,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一级派驻基层检察室。发挥派驻检察室服务东部滨海新城的综合职能作用,抽调人员参与东部滨海新城岸线拆迁工作,协助管委做好法律咨询。主动与 “两所一庭”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加强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业务科室与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对接机制,接访16人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公诉18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2次,法律监督和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
【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妥善解决非合理诉求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矛盾,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合理权利,避免捕后轻刑率高等情况的发生。区检察院撰写的《试行赔偿保证金制度,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在市检察院举行的2016年度检察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公开评审会中获三等奖。
【基层基础建设】 年内,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增强案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完善全程监控、风险评估机制,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法律文书审核等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考评8次,发布通报12期,评查和复核各类案件80余件。继续推行提审、庭审观察员制度,加大检查力度,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办公办案信息化设备更新升级。重视综合检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侦查办案指挥查询系统完成建设,电子检务系统的应用效能初步显现,信息化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作用,及时传播检察机关好声音、正能量,检察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加强与住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的联系,开展上门走访、邀请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有力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凤林学校入选“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 5月31日,区检察院在凤林学校举行“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省人民检察院评选的10所示范学校中,该校成为威海市唯一一所入选学校。自2009年起,区检察院联合凤林学校共同打造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通过宣传展板、法律咨询、 模拟法庭、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和青少年维权知识,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下一步,凤林学校将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开设法治教育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张耕到经区调研】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张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一行,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茂德及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陪同下,到区检察院调研检察系统文化建设情况。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陪同调研。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到经区视察】 3月9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一行,在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陪同下,到经区调研检察院工作,实地察看区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大厅、办案工作区、远程视频接访室和侦查指挥中心。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梁永波及区检察院负责人陪同活动。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用心“做”,切实“改”,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具体工作中。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借力上级评查、督察通报等形式主动查找问题、列出清单,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司法办案的动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练赛20余次,采取听庭评议、跟班培训、以案带训等方式,提升办案水平和实战能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廉政教育日、联席会议等活动8次,以严格执纪促进公正司法。以市检察院开展专项巡察为契机,认真做好自查、剖析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效果。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员结构、工作经历、法律职务及任职时间、学历等情况的调研,起草总体实施方案、人员分类及员额选拔办法,及时反映干警合理诉求,解除后顾之忧。完成员额检察官考试考核考察工作,首批遴选工作基本完成,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8人。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调整职务职级9人,1名青年干警到市检察院挂职锻炼。抓好检察文化建设,通过每日更新格言警句、播放励志歌曲、打造廉政文化走廊、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加强精神激励,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干警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检察院供稿)
检察
【概况】 2016年,经区检察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年内,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审查批捕、起诉案件389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件。
【刑事检察】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年内批准逮捕139人,提起公诉369人。对12起涉嫌故意杀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疑难复杂案提前介入,指导取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50人,不起诉14人。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深入发案企业,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发出检察建议4份,帮助堵塞漏洞。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检校共建示范点”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同时,针对学校普遍存在的校园欺凌现象,督促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强化安保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 按照市检察院统一指挥部署,积极参与房管、环保系统大要案及专项行动的侦办工作。年内,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5人(含往年立查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办理的区国税局姜×贪污、挪用公款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 “精品案件”。结合查办案件,提出预防建议3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座谈交流、 法制讲座、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法制意识,全区2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到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走访核查,促进资金透明公开管理。加强对财政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提供法律咨询15次, 全程监督采购、招投标70余场次。审查招标文件90余件,提供行贿档案查询900余次。协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项,对12家准入中介机构进行业绩核实。对投资13亿元的泊于水库、投资1亿元的齐鲁大道改建等工程,派出 “预防特派员”开展同步预防,实施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双签等措施防止工程腐败发生。
【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违法7次,追捕追诉19人,其中监督立案的刘×涉嫌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通过走访、检查,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法院发回重审、改判3件(含2015年提出抗诉的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走访6个司法所和8个社区,查阅档案30余册,谈话30人次,提出纠正意见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终结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件。加强“两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对辖区3个行政执法单位80余册卷宗进行检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走访迪沙药业、燕喜堂、安然纳米等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从食品安全、药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控告申诉检察】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68件次,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开展“举报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件次。
【派驻检察室建设】 年内,区检察院派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和软硬件设施配备更加完善。9月,在省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中,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一级派驻基层检察室。发挥派驻检察室服务东部滨海新城的综合职能作用,抽调人员参与东部滨海新城岸线拆迁工作,协助管委做好法律咨询。主动与 “两所一庭”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加强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业务科室与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对接机制,接访16人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公诉18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2次,法律监督和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
【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妥善解决非合理诉求与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矛盾,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合理权利,避免捕后轻刑率高等情况的发生。区检察院撰写的《试行赔偿保证金制度,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在市检察院举行的2016年度检察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公开评审会中获三等奖。
【基层基础建设】 年内,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增强案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完善全程监控、风险评估机制,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法律文书审核等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考评8次,发布通报12期,评查和复核各类案件80余件。继续推行提审、庭审观察员制度,加大检查力度,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办公办案信息化设备更新升级。重视综合检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侦查办案指挥查询系统完成建设,电子检务系统的应用效能初步显现,信息化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作用,及时传播检察机关好声音、正能量,检察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加强与住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的联系,开展上门走访、邀请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有力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凤林学校入选“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 5月31日,区检察院在凤林学校举行“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省人民检察院评选的10所示范学校中,该校成为威海市唯一一所入选学校。自2009年起,区检察院联合凤林学校共同打造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通过宣传展板、法律咨询、 模拟法庭、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和青少年维权知识,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下一步,凤林学校将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开设法治教育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张耕到经区调研】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中国检察官文联主席张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一行,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茂德及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陪同下,到区检察院调研检察系统文化建设情况。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陪同调研。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到经区视察】 3月9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一行,在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陪同下,到经区调研检察院工作,实地察看区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大厅、办案工作区、远程视频接访室和侦查指挥中心。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梁永波及区检察院负责人陪同活动。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用心“做”,切实“改”,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具体工作中。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借力上级评查、督察通报等形式主动查找问题、列出清单,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司法办案的动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练赛20余次,采取听庭评议、跟班培训、以案带训等方式,提升办案水平和实战能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廉政教育日、联席会议等活动8次,以严格执纪促进公正司法。以市检察院开展专项巡察为契机,认真做好自查、剖析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效果。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员结构、工作经历、法律职务及任职时间、学历等情况的调研,起草总体实施方案、人员分类及员额选拔办法,及时反映干警合理诉求,解除后顾之忧。完成员额检察官考试考核考察工作,首批遴选工作基本完成,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8人。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调整职务职级9人,1名青年干警到市检察院挂职锻炼。抓好检察文化建设,通过每日更新格言警句、播放励志歌曲、打造廉政文化走廊、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方式加强精神激励,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干警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