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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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检察工作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办理批捕、起诉案件480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件。
【刑事检察】 年内,区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促进和谐并重,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75件,审查起诉案件305件,批准逮捕150人,提起公诉331人,提前介入7件重大复杂案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批捕71人,不起诉14人。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的犯罪,对发生盗窃、职务侵占案的4家企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12月,区检察院与凤林学校共建的未成年人教育基地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检校共建示范点”。
【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 年内,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级3人,提起公诉5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6人,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7万余元。组织21名志愿者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教育讲座、风险预警防控等工作,成为经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辅助力量。在威海港客运站、汽车站、火车站、经区医院等公共场所播放廉政格言和公益广告,打造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平台。开展法制讲座3次,组织机关干部、国有企业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次,发放自行编印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1000余册,1500余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继续开展“走进东部滨海新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活动,主动了解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服务,选取海岸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8个财政投资重大项目,抓好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重点环节的预防。5月25日,经区工程建设领域同步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座谈会在世纪大厦三楼召开,区检察院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等6家单位分别签订《关于开展同步预防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年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02次,审查招标文件82次,现场监督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118次,为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提供保障。
【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纠正侦查、审判违法9次,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2件。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的28起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有效强化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件,到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类隐患,挽回经济损失。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走访6个司法所,查阅卷宗档案30余册,与外执犯谈话12人次。审查特赦申请2件,对被判处实刑的71名审前未羁押罪犯信息进行核查。
【控告申诉检察】 年内,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24件次,及时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加强远程接访室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选聘、充实检察联络员队伍,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调处矛盾纠纷。6月26日,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海上公园开展“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举报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次,参与到活动现场的居民200余人,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检察室建设】 自2013年11月区检察院派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后,依托全区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拓展和丰富检察室工作职能内涵,将其打造为综合性派驻检察室。2015年,区检察院派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重点针对公务人员和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各类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9次;依托区社会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区情周报、月报50余期,梳理社情民意200余条,向各镇(街道) 发出信访预警信息7条、检察建议2份,参与联合接访2次,化解社会矛盾1起。5月7日,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率观摩团到经区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观摩调度现场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陪同观摩。马英川一行到区检察院派驻东部滨海新城检察室查看相关工作资料,听取全区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介绍,对区检察院检察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2015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制订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各业务部门建立详细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案件管理,开展质量评查6次,调阅卷宗50册,纠正错漏60处,发出案件评查情况通报11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应用,推动案管评查与检委会审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职能结合,形成常态化办案防错纠错机制。创新制定《提审、庭审观察员制度》,班子成员带队对提讯、出庭工作进行检查、点评,抽查检查各类案件31件,组织评议7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各种漏洞。
【检务公开】 年内,区检察院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全面公开制度和检察宣告制度,公开法律文书146份,启动宣告程序17次; 通过走访、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专项检查、观摩案件庭审现场、赠阅检察工作刊物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增进理解和支持; 建立“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案件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检务公开系统和律师网上电子阅卷系统,初步形成报刊、电视、网络、官方微博微信和实地观摩为一体的公开格局。11月30日,市检察院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开放日主题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邀请住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以及学生、网友20余人参观区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大厅、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中心。
【区检察院搬迁新址】 7月18日,区检察院搬迁新址,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办案场所。8月5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和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共同为区检察院办公楼揭牌。在区检察院办公楼建设过程中,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力求布局合理,又切实落实从优待检政策,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得到省、市检察院和工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区检察院办公楼建成综合检务服务大厅,开通案件受理、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控告申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纪检监察等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根据办案需要,建设安全高效、功能齐全的办案工作区,分级保护系统通过测评。完成检察政务、高清视频会议、远程讯问、视频接访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和同录中心建设任务,信息化、多媒体技术在办公办案、学习培训等方面得到有效应用。乔迁新址后,区检察院全面梳理完善一系列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为检察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2015年,区检察院从严治检,注重内外监督,全面强化队伍建设。突出信念导向,强化思想教育。扎扎实实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检察长讲党课、道德讲堂、赴天福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开展摄影、拔河、篮球、乒乓球赛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活跃机关氛围。突出实践导向,强化素能培训。以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检察业务、通用技术技能培训11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班18人次。开展业务练兵3次,强化实战锻炼。鼓励干警参加高等学历教育,2人攻读硕士学位。突出责任导向,强化作风建设。强化“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6次,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继续完善网格化责任落实机制,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小组,每月发布督察考核通报,使“干事、干净、担当”的理念在日常管理中得以体现。
(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