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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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 区纪工委 (监察局)对“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 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纪律审查,对违纪问题坚决进行查处,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严抓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 端午、 中秋4个重要节日,采取节前下通知、节中搞检查、节后有通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年成立暗访组95个,走访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318个,暗访旅游景点、酒店、农家乐等场所659个。严抓相关问题的分类处理,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内函询4人,诫勉谈话9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各类问题3起3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起1人。
【违纪违法案件查办】 年内,立案查处违纪问题12起,其中自办案件6起; 对12名违纪违法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其中警告处分4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6人。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做到快查快结,受理、办结信访件170件次,办结率100%。扎实落实业务范围内的双向承诺制度,对4起业务内群众来访签订双向承诺书。
【“三三”工作法严查快处“四风”问题】 2015年,区纪工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 探索运用“三三”工作法,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难点聚焦、重点突破、强力震慑的良好效果。
打造上、下、外三个联合办案机制 向上“借力”,在查办群众身边腐败疑难案件过程中,主动邀请上级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听取建议。向下 “给力”, 建立联系镇(街道)制度,分片联系全区3个镇和3个街道, 重点对纠治群众身边的 “四风”问题、查办腐败案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和了解对全区反腐倡廉的意见建议。向外“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部门的互通协作配合,进一步探索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抓住问题、人员、时间三个关键要素 在问题查处上,突出公款吃请、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宴4类重点问题。在人员查处上, 突出“一把手”和掌握人、财、物权的中层干部4类重点人员,对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坚决杜绝“中梗阻”问题。在查处时间上,坚持节日重点查和日常频繁抓相结合,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和密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实行前、中、后三步工作方法 前抓小,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中抓快,建立快查快办联动机制,采取现场督办、跟踪督办、联合督办、专题督办等形式,对顶风违纪问题直查快办、限时办结。后抓实,将案后整改与查办案件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实行“一案双书”制度。一个案件给出处分决定书后,有针对性地给发案单位下发一份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举一反三,发挥查处的治本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