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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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法制工作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工委、管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与备案,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10月9日,根据中共威海市第十四次委员会2015年第109次常委会议精神,设立中共威海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牌子。11月4日,根据威海市编办《关于调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威编办 〔2015〕74号)精神,法制局并入政法委,原职能并入法制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法律事务室。法制局下属事业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并入政法委(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依法行政】 成立管委法律顾问团 1月13日,经区管委召开管委法律顾问团成立大会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为13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3月5日,区法制局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经技区法发〔2015〕1号),规范管委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年内,管委法律顾问团参与解决全区重大信访案件16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6件,百度城二期200多名业主集体上访、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权登记纠纷、海港商城职工上访等重要涉法涉诉案件均顺利结案。同时,管委法律顾问团为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审查合同、文件45份,解答咨询、提供法律意见162次。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指导全区各部门、单位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环节流程,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行政违法预防工作 为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化解行政争议,6月6日,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14〕10号),结合全区实际,经区管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的意见》(经技区管发
〔2015〕36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过程监督、强化预警纠错等工作措施,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行政违法预防体系,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补救,不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各单位先后组织学习贯彻该意见精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畅通投诉渠道,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与清理】 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与备案 严把制定计划关,对未列入市政府和管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文件,一律不许制定管委规范性文件; 严把制定审查关,对达不到规范性文件标准的文件,一律要求按常规工作文件出台; 严把制定质量关,对可制定也可以不制定的文件,一律要求不制定; 严格制定监察关,坚持每月通过管委政务内网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文件的制定情况,监察有关文件的制定、审查和报备工作。年内,审查各类文件12件,确认规范性文件2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 年内,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字〔2015〕2号),管委决定对现行管委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4月10日,管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技区管办发〔2015〕16号)。该次清理工作由法制局负责组织实施,分为自行梳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意见反馈阶段、完善整理阶段、公布结果阶段5个步骤。按照“合法性、全面性、 公开性” 的原则,至8月20日,对全区2014年12月31日前以管委、 部门和各镇(街道)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清理结果经区法制局审查并报管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经审查, 确定保留规范性文件4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6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9件。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与培训】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该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4月27日至5月1日,经区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等对该条例进行重点宣传,相关部门、单位通过LED显示屏、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开设法律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和程序,并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宣传周期间,累计发放该条例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100多条,发送微信1000多条。7月23日,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法规培训班在世纪大厦三楼举办,全区31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讲座邀请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林吉爽教授进行授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背景、修改原则、修改内容、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解读 ;对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意义和实施重点进行讲解。
【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到经区调研】 8月5日,省司法厅副厅长迟丽华一行到经区考察调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茂德,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梁永波陪同考察。
在凤林学校生命安全教育基地,考察团现场观摩各类展厅和音像视频资料等,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介绍。迟丽华一行对经区凤林学校以“健康人、发展人、成就人”为办学宗旨、以基地为载体、以课程为抓手、 扎实推进“生命教育”特色办学的成就给予肯定。
(政法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