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 区政法委 (司法局)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坚持信访形势研判,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全面开展非访整治和信访复查,指导督促区直部门、镇(街道)成功召开信访简易听证会26次。全区发生到区以上访254起1466人次,无到京非正常访; 收到群众来信396件、群众复查申请6件,办结率100%。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细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新排查矛盾隐患58起,其中跟踪督办及时化解49起,取得良好的源头控制效果。
领导包案 继续推进领导包案工作。通过工委、管委领导层层包案,并引入第三方机制(律师团队),19起信访积案中,化解积案9起,减轻信访工作压力。坚持每月信访形势研判,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6起,维护了社会稳定。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继续开展工委、管委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工委、管委领导坚持有访必接,并跟踪解决相关信访事项,直至息诉罢访。年内,工委、管委领导干部累计接处重大信访事项12起。
【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6月27日,工委制定印发《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经技区发〔2016〕31号),对责任追究事项及处理、责任追究程序及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同日,工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技区发〔2016〕 32号),合理合法利用专项资金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年举办全区信访业务培训会议3次,重点指导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将听证制度落实在接访、办信的全过程中。平时工作中注重案件培训,利用QQ工作群,以案为例进行业务交流,有针对性增进业务规范水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跟踪解决,直至“案结事了”,确保“初信初访”结案率,避免出现重复访和新的信访积案。对有必要开展听证的信访案件,坚决根据听证结论出具答复意见书,确保信访答复意见公正、 合理。以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为契机,以网上信访主渠道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严明工作要求和主体责任 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经区实际,6月27日,工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经区建设的意见》(经技区发〔2016〕33号),从加强信访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所辖区域、具体部门(单位)、具体领导和工作人员,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问题下移处理 实行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下移处理,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越级访、重复访为主旨,对下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有可能越级上访的社会矛盾,由上一级主管机关直接到矛盾发生地调处解决,变坐等群众上访为下移处理,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不出村、不出镇(街道)、不出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下移处理措施,年内成功处置突发性信访事项2起。
【信访复查】 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的宣传,积极推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的贯彻落实,对符合复查条件的信访案件,做到按时受理、认真办理, 做到公平公正、合规合法,办结的复查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进一步推动信访事项听证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宣传督导力度, 促使镇 (街道)、部门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努力提高听证会效果,力促矛盾化解。全年收到群众复查申请6件,其中受理5件、不予受理1件,化解1件,按期办理率100%。
【非访整治】 年内,严格落实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到京非访人员打击力度,对5名进京非访重点人员依法进行处置,遏制了到京非访势头。至年末,全区没有发生被通报的非访案件。
(政法委员会供稿)
信访工作
【概况】 2016年, 区政法委 (司法局)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坚持信访形势研判,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全面开展非访整治和信访复查,指导督促区直部门、镇(街道)成功召开信访简易听证会26次。全区发生到区以上访254起1466人次,无到京非正常访; 收到群众来信396件、群众复查申请6件,办结率100%。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细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新排查矛盾隐患58起,其中跟踪督办及时化解49起,取得良好的源头控制效果。
领导包案 继续推进领导包案工作。通过工委、管委领导层层包案,并引入第三方机制(律师团队),19起信访积案中,化解积案9起,减轻信访工作压力。坚持每月信访形势研判,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6起,维护了社会稳定。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 继续开展工委、管委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工委、管委领导坚持有访必接,并跟踪解决相关信访事项,直至息诉罢访。年内,工委、管委领导干部累计接处重大信访事项12起。
【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6月27日,工委制定印发《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经技区发〔2016〕31号),对责任追究事项及处理、责任追究程序及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同日,工委制定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技区发〔2016〕 32号),合理合法利用专项资金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年举办全区信访业务培训会议3次,重点指导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将听证制度落实在接访、办信的全过程中。平时工作中注重案件培训,利用QQ工作群,以案为例进行业务交流,有针对性增进业务规范水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跟踪解决,直至“案结事了”,确保“初信初访”结案率,避免出现重复访和新的信访积案。对有必要开展听证的信访案件,坚决根据听证结论出具答复意见书,确保信访答复意见公正、 合理。以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为契机,以网上信访主渠道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严明工作要求和主体责任 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经区实际,6月27日,工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经区建设的意见》(经技区发〔2016〕33号),从加强信访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所辖区域、具体部门(单位)、具体领导和工作人员,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问题下移处理 实行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下移处理,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越级访、重复访为主旨,对下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有可能越级上访的社会矛盾,由上一级主管机关直接到矛盾发生地调处解决,变坐等群众上访为下移处理,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不出村、不出镇(街道)、不出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下移处理措施,年内成功处置突发性信访事项2起。
【信访复查】 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的宣传,积极推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的贯彻落实,对符合复查条件的信访案件,做到按时受理、认真办理, 做到公平公正、合规合法,办结的复查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按照《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进一步推动信访事项听证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宣传督导力度, 促使镇 (街道)、部门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努力提高听证会效果,力促矛盾化解。全年收到群众复查申请6件,其中受理5件、不予受理1件,化解1件,按期办理率100%。
【非访整治】 年内,严格落实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到京非访人员打击力度,对5名进京非访重点人员依法进行处置,遏制了到京非访势头。至年末,全区没有发生被通报的非访案件。
(政法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