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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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人力资源工作以促进大众创业为重点,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强争议调解效能建设。年内,全区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就业率明显提高,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就业管理】 2015年,经区多渠道做好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水平,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500多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700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一是多方式宣传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全面落地。结合 “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和“就业政策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人流密集区,宣传创业、就业政策,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充分利用网络、大学生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印发招工信息5期,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二是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1352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88万元,发放稳岗补贴134万元。发放企业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补贴159万元。三是优化助企招工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春节后组织威海宣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威海龙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赴河北邯郸招工,初步达成就业协议500多人。四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为部分社区配备电子播报屏、自助缴费系统,安装“劳动99”三版系统软件,实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效率。年内,凤林龙凤社区和皇冠花园社区被列入省级创业型社区,蒿泊汇安社区和新都花园社区被列入省级数字化规范社区试点。
【鼓励扶持大众创业】 年内,经区着力抓好促进大众创业,掀起创新创业新高潮。一是全面推动孵化器建设,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进一步加强经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元投资模式建设孵化器。至年末,经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民营企业瑞欣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富城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等孵化器初具规模,为各类创业群体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在孵企业达到53家。二是积极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激发全民创业激情。深入开展扶持创业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发放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各类创业补贴40多万元。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解决创业资金不足。为创业者在申请贷款、审核、放贷等各个环节开辟 “绿色通道”, 开展 “一站式”服务,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5笔3250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并在全市率先开展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四是引导扶持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积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全方位鼓励、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全年扶持121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三项行动方案实施】4月9日,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15〕20号)。
通过实施《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每年有3000名农民工接受各类培训。其中,2000人接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00人接受创业培训,400人接受“星火计划”“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家政服务工程”和“拆迁村居民培训工程”等特色培训。
通过实施《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工资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40%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以上,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3.8万人以上;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工人身安全健康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公共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每年达到1100人以上,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农民工创业率不断提高;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政策更加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80%以上,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以上; 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100%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完善,在城镇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基本建立,服务可及性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农民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民工适龄子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育龄农民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的意见》实施】 8月24日, 区工委、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的意见》(经技区发 〔2015〕31号),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全民创业,鼓励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携带科研项目和技术到经区创办、领办企业,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资金。
该意见规定,根据经区有关文件规定,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所带项目达到或超过国内领先水平并在一年内实现产业化且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企业10万元; 对科技人才带技术、项目到孵化器创业,经评审认定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并在办公用房、人才公寓等使用上予以倾斜。
该意见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创业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宽创业投资领域,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搭建“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经区作为威海对韩合作的桥头堡,《意见》中特别强调,要抢抓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机遇,引导各类创业人员在涉韩贸易、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领域开展创业。
在拓宽投融资渠道和创业服务方面,该意见要求,将推进大众创业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创业专项资金,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用于发放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购买创业服务、奖励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举办各类创业推进活动等。同时,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鼓励各镇(街道)、社区依托辖区内各类场地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小型创业孵化基地,为就近就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网络化的创业服务,打造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2017年年末前力争建成两处市级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全区创业大会召开】 9月1日,全区创业大会在世纪大厦三楼召开。工委、管委领导吕晓东、马端兴、王祖友、乔军、梁永波出席会议。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吕晓东讲话,工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马端兴主持会议。5位创业者代表作典型交流发言。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驻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部分村主要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创业者代表和回区高校毕业生240多人参加会议。
【东部滨海新城就业培训基地在泊于镇启动】 4月15日,东部滨海新城就业培训基地在泊于镇正式启动。市、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首期培训班聘请威海市立医院儿科护士长刘凤敏对近100名农村妇女开展育婴师就业技能培训。
2015年,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区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先后在全市六大重点区域设立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办公、教学设备。为适应东部滨海新城开发建设的需要,助推拆迁村居民、失地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和创业,经区在泊于、崮山、桥头3镇设立培训基地和培训点,并对全区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居民进行调查,为培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劳动监察】 积极推行“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录入网格信息2800余户。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资料审查,涉及300家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00份,清退各类抵押金3万多元。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海事等部门,多次对“黑中介”“船务公司”“贸易公司”等从事非法招工、出国劳务派遣等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取缔“黑中介”2家,为求职者讨回8万多元。开展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71家。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557起,处理545起。开展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资料审查工作,检查用人单位300余家,涉及职工39569人,审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180份,有39152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400份。通过检查,纠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150余份,清退各类抵押金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仲裁】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深入走访60多家企业,指导建立调解组织,提高自主化解争议能力。充分发挥“一裁终局”制度的作用,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加强争议调解效能建设,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强化集体智慧,以程序公正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主动与业务上级、区法院进行沟通,提高裁决效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7起,调解或者调解撤诉案件99起,裁决53起,为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和经济损失900多万元。5月21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经区会堂举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围绕用工、就业、劳动保障等内容,组织全区348家企业的420名劳资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劳动工资】 自3月1日起,威海市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16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提高至16元。年内,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增长下线为4%。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在上线和下线之间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各类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