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全区生育登记率99.9%,再生育审批办结及时率100%,孕情信息上报及时率70%以上,出生统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保持在合理范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2016年,区工委、管委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工委、管委与24个单位签订《2016—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以宣传、教育、法制等部门为主的宣传教育体系,以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为主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纪委、建设等部门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做到“认识、组织、责任、措施、投入”五到位。年内,继续加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力度,人均计生事业费投入从上年的68元提高到70元。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年内,经区持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计生扶助政策,确保全区计生特殊家庭充分享受社会关爱。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 组织各镇 (街道) 和村 (居)有关工作人员就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行集中培训,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录入口径和操作技术,确保计生特殊家庭信息录入工作在11月末前全部完成。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的保密工作,在逐级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与有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严禁信息外泄。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和一次性救助制度 全年分两次对全区241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资格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的特别扶助对象情况,为275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发放特别扶助金172.74万元,为238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发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4.18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61.2万元。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联络人制度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联系档案,每个计生特殊家庭配备一个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村(居)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和镇(街道)工作人员3名联络人组成。联络小组与计生特殊家庭每月沟通一次,与他们交流思想、疏导心理、化解情绪,了解其困难和需求,帮助反映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联络对象遇到困难和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信息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同时,为每户计生特殊家庭建立联系台账,详细记录联系人员、联系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困难诉求和帮扶措施, 做到有据可查。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绿色通道” 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在全区主要医疗机构为计生特殊家庭开通“绿色通道” ,落实医疗机构的机构职责、服务流程和责任人,为全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办理发放“就医证”448个,保证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能够享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 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的优惠政策。
落实健康查体和走访慰问制度 在区内重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院,组织开展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免费健康查体活动,为200多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免费健康查体。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利用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3万元,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以帮助和慰藉。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重要节日主题宣传 组织集中开展纪念“5·15国际家庭日”“5·29会员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等重点节日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文艺演出10余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健康查体2600多人次。
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实施计生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楼道、进家庭、进人心和进企业“六进”工程,投入1万多元,统一设计印制各类宣传折页、 宣传彩页4万份,发放到户,有力提高宣传品入户率和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生育观念。
计生干部业务培训 全年举办镇(街道)计生干部专题培训班3次,系统培训生育登记、生育证办理规范、各项奖励政策和新修订的生育统计口径等内容,使计生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政策和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技能知识竞赛中,经区取得第二名。
【生育关怀】 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审核计生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坚持“三个做到”(做到符合奖励条件的一个也不能少,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一个也不能多; 做到村、镇、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 做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合格率达100%)。经审核,全区有奖励扶助对象8751人,发放840万元; 特别扶助对象275人, 发放173万元。落实企业法人计划生育代表责任制,切实提高企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指导区内各类企业为212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发放30%一次性养老补助金340.22万元,落实率达到97%以上。为提高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组织1.8万人自愿参加市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最大限度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组织364对新婚夫妻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1.1万人次,查验《婚育证明》7600人次,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9000多只。
【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 10月,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两非”(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区内医疗单位4家、药店68家,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确保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平衡。年末,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被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6年,全区生育登记率99.9%,再生育审批办结及时率100%,孕情信息上报及时率70%以上,出生统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保持在合理范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2016年,区工委、管委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工委、管委与24个单位签订《2016—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以宣传、教育、法制等部门为主的宣传教育体系,以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为主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纪委、建设等部门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做到“认识、组织、责任、措施、投入”五到位。年内,继续加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力度,人均计生事业费投入从上年的68元提高到70元。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年内,经区持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计生扶助政策,确保全区计生特殊家庭充分享受社会关爱。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 组织各镇 (街道) 和村 (居)有关工作人员就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进行集中培训,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录入口径和操作技术,确保计生特殊家庭信息录入工作在11月末前全部完成。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计生特殊家庭信息档案的保密工作,在逐级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与有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严禁信息外泄。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和一次性救助制度 全年分两次对全区241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资格进行确认,根据确认的特别扶助对象情况,为275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发放特别扶助金172.74万元,为238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发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4.18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61.2万元。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联络人制度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联系档案,每个计生特殊家庭配备一个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由村(居)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和镇(街道)工作人员3名联络人组成。联络小组与计生特殊家庭每月沟通一次,与他们交流思想、疏导心理、化解情绪,了解其困难和需求,帮助反映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联络对象遇到困难和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信息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同时,为每户计生特殊家庭建立联系台账,详细记录联系人员、联系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困难诉求和帮扶措施, 做到有据可查。
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绿色通道” 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在全区主要医疗机构为计生特殊家庭开通“绿色通道” ,落实医疗机构的机构职责、服务流程和责任人,为全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办理发放“就医证”448个,保证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能够享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 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的优惠政策。
落实健康查体和走访慰问制度 在区内重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院,组织开展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免费健康查体活动,为200多名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免费健康查体。落实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利用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开展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3万元,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以帮助和慰藉。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重要节日主题宣传 组织集中开展纪念“5·15国际家庭日”“5·29会员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等重点节日集中宣传活动,举办文艺演出10余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健康查体2600多人次。
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实施计生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楼道、进家庭、进人心和进企业“六进”工程,投入1万多元,统一设计印制各类宣传折页、 宣传彩页4万份,发放到户,有力提高宣传品入户率和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生育观念。
计生干部业务培训 全年举办镇(街道)计生干部专题培训班3次,系统培训生育登记、生育证办理规范、各项奖励政策和新修订的生育统计口径等内容,使计生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政策和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技能知识竞赛中,经区取得第二名。
【生育关怀】 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审核计生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坚持“三个做到”(做到符合奖励条件的一个也不能少,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一个也不能多; 做到村、镇、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 做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合格率达100%)。经审核,全区有奖励扶助对象8751人,发放840万元; 特别扶助对象275人, 发放173万元。落实企业法人计划生育代表责任制,切实提高企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指导区内各类企业为212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发放30%一次性养老补助金340.22万元,落实率达到97%以上。为提高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组织1.8万人自愿参加市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最大限度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组织364对新婚夫妻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1.1万人次,查验《婚育证明》7600人次,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9000多只。
【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 10月,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两非”(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区内医疗单位4家、药店68家,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确保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平衡。年末,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被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评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