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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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3%,比上年增长13.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各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收入等76070万元,收入共计312018万元。年内,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8%,增长2.44%,其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按可比口径分别增长26.45%、5.15%、5.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66438万元,支出共计31201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执行平衡。

【征收管理】 2015年,受全国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严峻形势影响,经区收入增幅逐月收窄,8月出现负增长,为近年最低点,房地产业等部分行业减收明显。此外,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等部分重点纳税骨干企业收入下滑明显,全区财政征收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扭转局势,区财政局加强收入分析调度,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自9月开始,连续4个月实现增幅回升,完成年初预算任务。至年末,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出年初预算目标0.03个百分点。
收入调度 科学制定各征收部门收入目标,做好国税、地税部门与各镇(街道)收入计划的衔接,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各征收单位收入积极性,深入挖潜、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收入月分析工作机制,月初汇总整理上月各项收入指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月中及时跟踪调度国税、地税部门收入进度,对其收入任务进行督导; 月末对各征收部门税收入库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全区收入进度。
综合治税 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管委专项考核,健全协税护税联动机制,做到组织领导、部门配合、责任落实、监督检查、 考核奖惩“五个到位”,明确综合治税各部门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按考核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涉税信息,协助两税部门做好税源控管,发挥好综合治税对实现增收的促进作用。
税收稽查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审理、边入库,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目的。年内,区地税分局通过约谈欠税企业法人,制定清欠计划,加大清理欠税力度,清理欠税14867万元; 区国税局对房地产、建材生产、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2215万元,比上年增长37.75%。
营业税征收管理 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兑现2013年度扶持资金137万元,组织4家企业申报2014年度扶持资金103万元。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工程营业税清收工作,督导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已竣工工程确认收入, 计提营业税。至年末,清收管委投资工程欠缴营业税3017万元。以东部滨海新城建设为契机,抓好市委党校新校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等公共服务项目税源管控,确保工程建设税收足额入库。通过专项检查、资产抵顶等方式,集中开展旧村改造项目欠缴营业税清收工作,建立财政部门、税务、欠税房地产企业、政府欠拨工程款企业四方协商机制,通过“财政部门拨款—施工企业购房—房地产企业缴税”的方式,打通资金流通链条,保证房地产业税收应收尽收。至年末,入库旧村改造项目欠缴营业税4300万元。
走访企业 自10月起,利用20天的时间,区财政局会同各镇(街道)对全区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255户企业进行走访,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并结合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特别是减收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跟踪分析,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同时也为下年财税收入计划的制定提供数据基础。
【资金调度】 2015年,区财政局科学调度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盘活存量资金 积极推进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对截至2014年年末结存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预算的各类资金开展全面清理,逐个部门、逐个项目、逐笔资金进行排查分析、清理甄别,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累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019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408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4783万元,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5558万元,暂存暂付及结转结余资金总量比上年压减20%。
严控新增闲置资金 规范预算编制,早编预算,细编预算,逐步压减“切块资金”和“预留资金”规模,把每项年初预算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结余结转形成。至年末,经区2016年部门预算及2016—2018年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将区级预算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时,强化预算约束,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办理追加。
扩大资金总量 围绕上级产业扶持政策,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至年末,到位各类上级补助资金1.6亿元。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协调争取“三滩”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2亿元,引进国家开发银行基金9000万元,对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财政支出管理】 年内,区财政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深入挖掘节支潜力,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狠抓支出进度。在财政增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支出1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2.8%,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三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重点加大对“老少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上调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养老等财政补助标准,保证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财税改革】 2015年,经区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动财政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 4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区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经技区财预字〔2015〕15号),督促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载体,向社会公开2015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公务接待)经费预决算,全面扩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年内,经区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公开,涵盖两个管理级次、30个区直部门。在公开内容上,不断深化细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决算中的出国人数、购车数量、接待批次等相关信息都进行详细披露。在公开形式上,不断开放透明,从2015年起,各项预决算不但在各部门网站上公开,还在经区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集中公开,以便群众查询监督。
健全预算体系 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体系,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提高财政资金调控能力。年内,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同时,新增区直部门2016—2018年三年财政规划的内容编制,预算管理和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税式支出管理试点 积极按照省财政厅试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税式支出管理改革业务培训、系统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对涉及15个税种约700项税收优惠进行管理核算和信息报告,全面摸清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至年末,各行政事业单位税式支出申报工作基本完成,企业直报工作及国税、地税数据导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政府性债务管理 完成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根据 《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存量置换债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83号)要求,做好2015年度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工作。合理安排债券资金,年内市级分配经区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2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00万元,安排用于市政道路新建改建、病险塘坝加固、曲阜学校建设等项目。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在政府债券的基础上,探索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弥补公共建设资金不足的状况。
【财政监管】 严格投资评审 严把投资项目招标评审关,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参加开标59项,审定招标上限控制价29177万元,核减3286万元。严把投资项目合同审核关,审核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各类费用331项,经审核收费91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784万元。严把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关,审核工程结算191项,定案值31581万元,核减工程造价3276万元,审减率9.4%。
规范政府采购 坚持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五统一”(统一审核内容、统一数据口径、统一处理尺度、统一文件格式、统一审核意见表)原则,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43万元,成交金额3071万元,节支金额272万元,综合节支率8.14%。年内,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威财采〔2014〕3号),将日常办公用品纳入网上定点采购,加强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
强化资产监管 理顺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按照“先编制配置计划、后编制部门预算、统一资产管理”的程序实施行政事业资产配置工作,认真审核各单位年初资产配置计划,批准配置7.6万件,涉及金额25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金额1280万元,追加预算905万元,自筹资金315万元;审核资产划转申请156件,涉及金额56.5万元; 审核资产报废申请1.2万件,涉及金额800万元。
提升会计核算监督质量 完善财务核算软件功能模块的设计,创新支付核算监管手段,提升国库支付运行效率。审核支付财政性资金9.8亿元,纠正和退回手续不全、报支不合理、不合法的各种原始会计资料320笔。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4月—9月,全面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主要包括2010年后涉农资金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3—2014年度各级“三农”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治期间群众举报事项等内容,涉及22个部门、73个项目、2.7亿元资金。整治过程中,查出镇级专项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项目6个,涉及金额199万元,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理顺部门管理职责,完善资金监管体系。
【淘汰黄标车】 自2013年11月起,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经区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改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凡是威海市在册登记、经环保部门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均可申请政府补贴。至2015年年末,经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黄改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全面完成,累计筹集资金1879.46万元,审核通过车辆2289辆,其中兑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1393.62万元,直接淘汰黄标车1847辆,分别占补贴总额和淘汰总量的74.15%、80.69%;兑付黄标车“黄改绿”补贴485.84万元,推动黄标车“黄改绿”442辆,分别占补贴总额和淘汰总量的25.85%、19.31%。
(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