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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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区各部门、单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涌现出一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年内,刘玉楠、杨智强、张明、徐朝阳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山东好人”称号; 徐朝阳、张启合、胡永利、刘玉楠、吕晓姝、姚振卿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吕晓姝、刘玉楠、邹芳、张明、胡永利、张启合、高毅、姚振卿、侯旭波、戚英杰、董昭红、赛凤莲、程军、梁芹、宫永军、邱波、李艳、于福状、林海娜、林晓磊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2014年度道德模范”称号。
【“山东好人”事迹简介】 刘玉楠 男,1935年11月出生,桥头镇黑石村人。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瘫痪在床的大姐刘玉兰近70年。70多年前,大姐刘玉兰因病瘫痪在床。由于父亲去世早,刘玉楠12岁起便承担起照顾姐姐的重任。每天照顾姐姐吃喝拉撒、翻身按摩,为给姐姐寻医问药,本就拮据的家庭变得一贫如洗, 直到41岁,才结婚成家。2014年3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4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山东好人”称号。 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孝老爱亲模范”称号。
杨智强 男,1985年6月出生,西苑街道蒿泊社区西一区65号楼居民。在“10·15”蒿泊居民楼爆炸事故中勇救7名被困居民。事故当天,杨智强不顾极有可能发生次生灾难的可能,凭借过人胆识和曾做过消防员的辨识力,第一个冲进倒塌的楼房。他一边疏导惊慌失措的居民安全撤离,一边向上搜索被困的居民。在毫无防护装备、没有救援工具的情况下救出一家5口。随后,他又发现六楼水泥石块和断壁缝隙间埋着一对年轻夫妇,面对伤势较重的两人,他顾不得手上、胳膊上、脚上、腿上的伤口,与时间争抢两人的生命。最后,在消防队员的帮助下,两人终于被成功救出。2013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2014年5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山东好人”称号,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市道德模范”称号。
张明 男,1950年1月出生,威海龙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环卫工人。从事清扫保洁工作4年多, 他捡到钱包3个、手机5部,全部上交并归还失主。2014年4月22日,他在皇冠中学门前垃圾桶倾倒垃圾时,发现1个绿色手袋,里面除1部手机之外,还有800多元现金和各种银行卡、购物卡。在等待2个多小时后仍不见有人来认领,他只好把手袋交给单位。当失主前来认领时,当面表示拿出800元作为酬谢,被他婉言谢绝,失主被张明的高尚品德深深地打动了,第二天给他送来“拾金不昧 诚信环卫”的锦旗表示感谢。2014年10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山东好人”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徐朝阳 男,泊于镇大邓格村村民。面对疾病、困苦、亲人的去世,他与继父相依相伴走过15年,始终没有放弃这份难以割舍的父子亲情。2013年4月,继父唐延臣突发心肌梗死, 住进了医院。得知情况后,徐朝阳连夜从青岛赶到威海市立医院,细心照顾父亲。为了赶紧让父亲接受手术,徐朝阳卖掉亲生父母留给自己的唯一财产——海头院老家的平房。“只要有一线希望,我就不会放弃,养父是我唯一的亲人。”徐朝阳从孝做起,坚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坚定对家庭的信念,传递着人间至真至爱的父子情深。2014年12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山东好人”称号。
【“威海好人”事迹简介】 张启合 男,1948年7月出生,威海龙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工。工作上的张启合不怕脏、不怕累,在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方面,他的高尚品德更值得人们学习。2014年6月的一天上午,张启合和同事在长峰馨安苑小区垃圾桶内发现1个黑色钱包,钱包里有转业证、身份证、购物卡、银行卡、游泳卡等证件。张启合把钱包冲洗干净,拨打游泳卡上登记的联系电话。当天下午,找到失主孔先生,当孔先生要给予张启合和他同事现金奖励时,被张启合和同事婉言谢绝。第二天,失主孔先生带着锦旗到区环卫部门表达谢意。2014年7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 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胡永利 男,1985年12月出生,威海市桥头小学教师。 2014年3月初,胡永利收到一条短信,有陌生人往其银行卡上汇入7120元。因怀疑是收到诈骗短信,他没有在意,后来取款时发现卡里真的多了钱,他急忙请银行联系事主,及时将钱归还对方。胡永利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利用业余时间到敬老院、福利院参加义务演出。2014年5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刘玉楠 详见第363页 《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山东好人”事迹简介》。
吕晓姝 女,1975年9月出生,皇冠街道太阳城社区居民。一家6口人,她是公公眼中孝顺的儿媳,是孩子眼中慈爱的母亲,是大伯眼中最美的弟媳,是小姑子眼中最美的嫂子。小姑子丛爱香,二级精神残疾,常年由嫂子吕晓姝照顾生活起居,发病时经常动手打人。 大伯丛建波,四级智力残疾。公公丛培喜,丧偶,身体状况一直不佳,劳动能力下降。吕晓姝十三年如一日地悉心照顾有病的公公、智障的大伯、有精神病的小姑子,用自己的爱心诠释了“孝顺”二字。她孝老爱亲的事迹,成为小区里媳妇孝敬公公、照顾家庭的活教材。2014年2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 被经区工委、 管委授予“孝老爱亲模范”称号。
姚振卿 女,1957年12月出生,崮山镇南虎口村党支部书记。村民江秀梅老人患上皮肤癌, 经诊断,老人无法治愈。姚振卿没有多想,主动担负起照顾江秀梅老人的责任,当起老人的“护工”和“保姆”。她不嫌脏、不怕累,每天为老人擦洗身体、打水扫地、嘘寒问暖。有时姚振卿也因老人身上的怪味恶心得好几顿吃不下饭,即使这样,她从没有放弃过照顾老人的念头。就这样,姚振卿一干就是半年多。在老人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用一种让人难以释怀的爱,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心系群众的博大胸襟和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2014年2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徐朝阳 详见第365页 《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山东好人”事迹简介》。
【道德人物事迹选介】 孝老爱亲模范 吕晓姝,详见第366 页《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威海好人”事迹简介》。
刘玉楠, 详见第363页 《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山东好人”事迹简介》。
邹芳, 女,1974年1月出生,泊于镇松徐家村村民。结婚后嫁到泊于镇松徐家村后,十五年如一日,支持丈夫在外打工,独自一人照顾半身不遂的公公和患心脏病、糖尿病的婆婆。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两年前她搬进市区,但却不忘照顾公婆,累计行程4万公里,谱写了人间大爱。每天早上5:30,邹芳为儿子准备早饭,送完孩子,邹芳到早市挑选老人喜欢吃的新鲜蔬菜,然后坐接近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赶到28公里外的婆婆家,精心照顾老人,直至准备好晚饭后,再次坐公交车返回市区的家。她用十多年的行动真切地告诉人们一个儿媳应尽的责任。2015年1月, 被经区工委、 管委授予“孝老爱亲模范”称号。
诚实守信模范 张明,详见第364页《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山东好人”事迹简介》。
胡永利, 详见第365页 《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威海好人”事迹简介》。
张启合, 详见第365页 《社会民生·社会风尚·“威海好人”事迹简介》。
高毅,女, 1959年5月出生,威海美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9年担任威海美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后,她带领公司运营团队励精图治、创新拼搏、诚信经营,引领威海家居建材行业的发展潮流。2010年4月,组织“心系玉树乐天有爱”募捐活动。2011年8月,组织大规模总裁签售活动,全国65名厂家代表在诚信承诺墙上郑重签字。她提出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理念,先后策划“闪闪红星”青少年才艺大赛、“美乐乐天家居杯”全民健身沙滩运动会、“美乐乐天家居杯”天鹅摄影大赛、诚信经商宣传启动仪式、“慈心一日捐”等多项公益活动,彰显了乐天家居的品牌魅力。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 管委授予“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敬业奉献模范 姚振卿,详见第366页《社会民生·社会风尚· “威海好人”事迹简介》。
侯旭波,男,1972年5月出生,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兼工会主席。作为生产主管,他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坚持安全生产,推进节能减排,为公司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做出重要贡献。身为工会主席,他关心热爱工会,每年积极带领员工组建各项创新工作室,为新工艺、新流程、新方法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项目。自2007年起,公司计划创新项目达到276个,至2014年年末完成225个,从各项目中获得实际收益1100多万元。他先后获得 “市优秀工会主席”“优秀工作者”“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戚英杰,男,1976年8月出生,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一级警司警衔。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戚英杰被大队确定为行动小组组长,他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深挖犯罪线索,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2个,打掉特大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涉案价值1345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2万元。戚英杰以扎实的工作、严格的执法、真诚的服务,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2013年5月,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威海好人”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董昭红,女,1974年4月
出生,经区新都小学教师。2013年10月,班级转来一名患自闭症的孩子,她用自己的爱心点燃了家长的希望。自此,董老师的手里总是牵着那双小手,以常人无法想象的耐心和孩子进行沟通,董老师还利用周末,带他到“四方沂智”学校进行专项辅导,自购书籍自学辅导。在董老师的努力下,孩子开始能够进行主动交流。她还主动当起学校“当值妈妈”,每周为留守儿童洗衣服。她的事迹被新华社进行专题报道,被国家政府门户网站、人民网、《解放日报》《威海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赛凤莲,女,1981年4月出生,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1年,她成功研发的葛根提取物在提高公司产品品质、成本控制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完成车间膏状磷脂工艺改进项目。2013年,自主创新研发的水溶性珍珠粉被评为威海创新技术成果三等奖,给公司产品带来新突破、新卖点。此外,赛凤莲在提取方面还研发出蜂胶、苦瓜提取物、枸杞提取物、桂圆提取物、百合茯苓提取物、水溶钙等,每年为公司节约成本至少100万元。赛凤莲创新的工艺被纳入ERP管理系统、班组间比试、10分钟高效产等措施,使包装车间产效翻一番。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程军,女,1972年1月出生,经区法院凤林法庭副庭长。2014年上半年,她承办一起涉台商合同纠纷案,该案标的大、案情复杂,她认真制订执行方案,克服重重阻力,经过数月努力使案件圆满执结,执行金额2400余万元,开创经区法院一起案件到位款项最高纪录。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助人为乐模范 梁芹,女,1972年10月出生,威海市第十三中学英语教师。她二十年如一日扎根农村教育,在当好教师的同时,还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好人”的概念。她是威海市第28例、经区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2012年,她加入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行列,并很快与江苏一位白血病患者初步配型成功。之后,她积极配合红十字会的二次采样和查体工作,并于2013年两次采集300毫升造血干细胞悬液,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延续了他人生命,履行了自己作为一名志愿者的承诺。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宫永军,男,1970年8月出生,长长长大酒店、味E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从事餐饮工作起,他始终不忘回报社会。公司坚持每月走进威海儿童福利院,免费为孩子们提供食品。在感恩日,为60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食品。2013年,公司开展“寒冬温暖行”活动,免费为环卫工人提供热水和饭菜加热服务;带领员工为雅安灾区捐款。2014年,开展“学雷锋、我们在行动,社区空巢老人帮扶活动”,帮助社区空巢老人打扫卫生、给老人做饭; 联合教育机构开展 “儿童免费课外学习课程”;加入东方爱心联盟,参加爱心联盟组织的爱心活动,在为偏远山区捐助旧冬衣的活动中,公司捐助450件旧冬衣,他个人出资购买100件崭新的冬衣,为远方儿童送去一份温暖。2015年1月, 被经区工委、 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邱波,男,1966年11月出生,威海市仁德公益服务中心主任。2012年9月,组建原经区文化养老义工群,从最初几个人自发组织逐步发展到上千人的义工组织。从开始在东发老年公寓坚持每个周日为老人包饺子、陪护老人,至2014年发展为多个老年公寓服务。他还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在环翠区里口山“5·29”山火救援期间,组织志愿者赶赴威海国际展览中心应急疏散中心开展物资输送、居民安置等志愿服务工作,累计发动组织志愿者1000余人次。至2014年年末,组织各类公益活动400余次、发动义工1万余人次,服务人群4万余人次。2013年11月,被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授予“最美心灵志愿者”称号。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李艳, 女,1978年3月出生,西苑街道万鑫社区居民。孙彩凤是李艳的初中同学,2000年因为摔伤导致肢体二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得知孙彩凤的遭遇后,李艳几乎每天都要去一趟孙彩凤家,买菜买双份,交电话费、水费、燃气费交两家。为了帮助孙彩凤的双腿康复,李艳购置刺激肌肉和神经的低频治疗仪帮助孙彩凤康复。当李艳得知孙彩凤的女儿古筝弹得不错,又执意为孩子买古筝。2011年,孙彩凤的父亲患喉癌,李艳拿出5000元为老人买制氧机。2012年10月,孙彩凤的丈夫突发脑梗,李艳帮助办理其所有的住院治疗手续,让自己的丈夫陪床照顾。李艳与丈夫都是普通职工,十几年如一日地帮助20年前的一名同学,在金钱和感情上都倾力付出,为一个不幸的家庭带来生活中的温暖阳光。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于福状,男,1973年12月出生,泊于中学教师。他热心公益事业,自2006年起,坚持无偿献血8年,累计无偿献血5800毫升,获“2012—201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2010年成为中国红十字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日常生活中,他从小事做起,帮助周围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深得群众赞誉。对待本职工作专注、实干,参加工作20多年,扎根农村教育事业,默默奉献,无怨无悔,深受学生与同事好评。立足教育岗位,静心教学,潜心育人。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深爱教育事业,业务过硬,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林海娜,女,1970年2月出生,威海文宇装饰配套中心总经理。林海娜是RH阴性O型血,2012年6月,她发起成立威海稀有血型QQ群“血脉相连的守望”。她关注孤独症儿童,汶川大地震时积极捐款,把爱心款送到先天失明、先天心脏病的孩子小芩芩和小珂妍家里。2012年11月,林海娜积极参与威海文化品牌建设,参与出资《威海诗歌》的出版发行。2014年6月, 她带领 “血脉相连的守望”群部分成员参与对山东大学(威海)2011级商学院会计专业学生柳飞因不明原因危及生命的救助活动。2011年3月,林海娜所在企业被山东省装饰协会授予“最具诚信建材企业”。2012年4月,林海娜获威海日报社推荐评选的“商界木兰”称号; 11月,获威海民政局、慈善总会推荐评选的“爱心榜样市民”称号。2013年12月,被九三学社山东省委授予“2013年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2014年3月,被威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爱心奉献——最美威海女性”称号。 2015年1月,被经区工委、管委授予“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见义勇为模范 林晓磊,男,1978年5月出生,经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科员。2014年10月23日下午5时35分,在经区世纪大厦北侧路边,一辆轿车内女子遭遇歹徒抢劫,路经该处的林晓磊听到呼救声后,迅速向该车跑去,将歹徒制服,并拨打“110”报警。为避免女车主因情绪紧张不安而影响行车安全,林晓磊又主动配合女车主做完笔录,并将其送回家中。在危险面前,林晓磊敢于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冒着危险坚决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城管执法人员在危险面前临危不惧、心系群众的高贵品质。2014年2月,被中共威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威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威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威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15年1月, 被经区工委、 管委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工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