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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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年收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7.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000人、68375人、47265人、69630人、57859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2%、7%、5%、1%。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区全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5000人,征缴保险费4.6亿元。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核活动,书面稽核企业1600家,实地稽核企业149家,查处违规申报缴费基数142家,全部责令整改。全年为12374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支付养老金2.1亿元,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连续第10年普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涉及全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7430人,月人均增加工资243元,至6月末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完成90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规范整理工作,建立规范准确的企业退休支付信息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全区全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86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247万元; 全年为964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233万元,发放率100%。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区全年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3231人,适龄人口参保率98.5%,为62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办理退休手续,为全区1.7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5772万元。年内,加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证力度,对未及时进行认证的100多人暂停待遇发放,处理省内异地双重领取待遇26人次。
失业保险 全区全年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47265人,为16830名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093万元,医疗补助金226.4万元, 价格补贴11.4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全区全年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903人,为1148名原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435万元。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区全年有207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68375名职工参保,收缴医保基金21273万元,支付医保基金16639万元。为10120名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实现即时结算,解决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5924万元,慢性病门诊统筹补助86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3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9万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对高强度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7月1日起,对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为239名职工办理异地工作异地居住备案手续。8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符合转诊和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在山东省内127家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为5304名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审批,保证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为全区参保职工划拨个人账户7637万元,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全区全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82319人,收缴医保基金975万元,财政补助2717万元,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30元。居民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每人每年8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230元。参保居民按照一档缴费的,年度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按照二档缴费的,年度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将61种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和12种特定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统筹补助范围。自7月1日起,参保居民鉴定为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单一病种的,既可在参保地选定一所特定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也可就近选择自家门口的镇或村级医院治疗,为居民就医治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工伤保险】 全区全年有220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69630名职工参保,收缴工伤基金244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191万元。全年受理工伤认定申请746件,完成调查取证738件,查处冒名申请工伤和假工伤案件4件,为基金避免损失30余万元。做出工伤认定结论709件,按期结案率和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的调查取证率达到100%。因工伤认定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胜诉。全年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83人次,工伤康复健康查体178人次, 工伤康复42人次。5月, 以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为契机,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生育保险】 全区全年有1875家企业单位的57859名职工参保,收缴生育基金1692万元,支付生育基金1913万元。有1934名生育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备案,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费、孕检费337万元。生育津贴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为2007名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1497万元。
自1月1日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费、孕期检查费、流产术及引产术费、放置及取出宫内节育器费分别提高至每人2800元、800元(其中孕期计划内4个月以上引产的,提高至每人1300元)、 500元、150元。增加输卵管结扎术费、输卵管修复整形术 (吻合、再通、 整形)费、 输精管结扎术费、输精管单侧吻合术费,定额标准分别为每人540元、1258元、425元、680元,实现生育“零”负担。
【基金监管】 年内,及时处理办结金保工程基金软件预警信息2645条、部(厅)级督办预警信息31条,查处疑似死亡继续领取养老金2人、跨省重复领取养老金1人、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4人、退休退职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人,追回资金40363.76元。
【首批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正式启用】 3月25日,经区首批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正式启用,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的档案托管人员(含以灵活就业形式和按大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其他银行卡),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商银行经区各分行的10台自助终端机上进行缴费、政策查询、社保权益记录打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维护等操作。其中,年内新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当年领取失业金、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和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以后年度可自助缴费。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增”】 按照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6月20日,经区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为自2005年起连续第十次调整提高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三类人员适当提高两大部分。其中,普遍调整部分包括两项,一项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退职人员136元),另一项是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三类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 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退休人员;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三是企业退休的省以上劳动模范。该次调整涉及经区企业退休 (退职)人员7430人,月人均增加工资243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