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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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 健康发展,晚婚率、晚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达到93.8%、96.1%、97.4%。
【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2014年,工委、管委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以宣传、教育、法制等部门为主的宣传教育体系,以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为主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公安、工商、劳动、纪委、建设等部门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做到“认识、组织、责任、措施、投入”五到位。继续加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力度,人均计生事业费投入从上年的52元提高到66元。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政策调研 3月, 为了解 “单独家庭”的生育意愿,区社会事业局在全区开展“单独家庭”再生育意愿情况专项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进行全面摸底,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月12日,《山东人口导报》报道了经区《对“单独家庭”生育意愿的调查与分析》。
业务培训 6月25日,区社会事业局举办全区镇 (街道)、 村(居)计生干部培训班,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系统培训,整理编印《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资料汇编》,使计生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政策和新办事流程, 为方便群众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工作流程 结合工作实际, 根据省、市计生部门要求,研究制定全区办理生育证工作流程,发放到镇(街道)和村(居),便于基层操作。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对象,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相关手续齐全的,区计生办15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审批。对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对象,相关工作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凡通过再生育审批夫妇的情况均在村(居)、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政策宣传 利用 《经区报》、开发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和各镇(街道)、村(居)政务公开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和办理生育证所需材料及流程。同时,在农贸集市等人口集中区域设立咨询点,发放“单独两孩”政策宣传资料2万份,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生育新政,提高群众对“单独两孩”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 防止“扎堆”生育。年内,全区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241个。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全面实施“阳光服务法”(建章立制,规范行为顺民心; 强化宣传,加强教育聚民心;转变观念,赢得信赖得民心;积极行动,阳光服务暖民心)工作模式,让计生协会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至年末,累计投入资金61万元,新建档次较高的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26个、人口文化大院18个、村级典型示范窗口4个。全区60%的村(居)达到省级示范村(居)的标准,37个村(居)获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全面开展“阳光计生”活动,把基层群众自治、便民维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的作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开展咨询服务2330次,创建“阳光计生示范点”143个。
开展“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 继续推行 “六融六化”(将管理体制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管理规范化; 将队伍建设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队伍专业化; 将个性服务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服务优质化; 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管理精细化; 将计生助福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关爱亲情化; 将信息统计融入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确保信息数字化)工作模式,形成“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管理无漏洞”的管理新格局。建立“计生督导员—联络员—网格管理长—小区长—楼长”五级管理网络,管委为各城市社区计生协配备小区长316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3600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完成34个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平台安装使用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1.2万人次,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覆盖率达99%以上。
落实企业法人计划生育代表责任制 继续推行企业人口计生工作“三三三工作法”(强化“三个措施”,确保企业法人计生责任制落实到位; 突出“三个结合”,确保企业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 做到“三个到位”,确保企业计生优质服务落实到位),提高企业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新建企业计划生育协会6个。切实抓好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职工30%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工作,指导区内各类企业为253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发放30%一次性养老补助金253.7万元,落实率达93%以上。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做好“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日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计生宣传资料4万份,举办人口早期教育培训班46场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义诊2800人次,开展育龄群众集中宣传教育810场次,组织文艺演出76场次。5月23日,区社会事业局联合皇冠街道在奇石苑广场共同举办以“中国梦·国策颂”为主题的纪念全国计生协第十六个“5·29会员活动日”文艺汇演;同月27日,区社会事业局联合西苑街道在小城故事广场举行“计生助福——进村入户宣传服务月”集中宣传活动; 7月10日,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凤林街道、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凤林龙凤社区开展纪念“7·11世界人口日” 集中宣传活动。年内,西苑街道、桥头镇等20个单位被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市“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活动先进单位。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年内,经区认真落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7月15日,管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2014〕48号)和《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经技区管发 〔2014〕49号),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两项惠民政策的出台,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基本实现整体覆盖。至年末,全区申报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对象169人, 发放养老补助金16.22万元。登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74户290人,其中,72名计生特殊家庭居民获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补助2.16万元,134名计生特殊家庭居民获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补助1.07万元。
【“生育关怀”行动】 2014年,发放计划生育奖励、特别扶助金920万元,指导1729个计生家庭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建立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档案606个,帮助79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掌握劳动技能和生产管理技能,实现自我劳动增收,为8户因病致贫计生困难家庭发放特别救助金38.5万元。全区98个村设立独生子女升学奖学金,86个村为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96人,实现城乡全覆盖,最大限度防止出生缺陷,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014年,区社会事业局重点加强对区内医疗单位、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全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次,检查区内医疗单位8家,排查个体药店、诊所132家,举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有效防止“两非”(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发生,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社会事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