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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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6日)
工委书记 吕晓东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10—2012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3—2015年度的工作任务。刚才,隆重表彰了近年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姚桂礼主任代表工委、管委与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签订了《2013—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下面,我主要从总结工作和部署任务方面讲两点意见。
一、过去三年,我区严格履行目标职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牢固树立“抓人口就是抓发展,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合力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2010—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区工作成绩位居全市第三、四区第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回顾三年来的工作,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人口持续均衡发展。2010—2012年度,全区出生人口3575人,人口出生率为9.4‰,自然增长率为4.6‰,分别低于市里规定指标3.1和4.9个千分点;晚婚率、晚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达到93.1%、94.6%、99.1%,均高于市里规定指标,有75%的农村独女户自愿不生二胎;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处于合理范围。二是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全面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年度人口出生缺陷率控制在3‰以内。三是基层服务管理规范创新。深入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我区创造的计生工作“六融入”“四三三”和“网格化”等服务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 崮山、泊于和桥头三镇被评为威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单位; 42个村居被评为国家和省、市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覆盖率达到99%以上。四是计生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诚信计生”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 户外宣传活动,全面普及育龄群众计生知识,累计创建“阳光计生示范点” 138个,西苑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市级“阳光计生示范镇(街道)”,皇冠、凤林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五是生育关怀政策扎实有效。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查体17.2万人次; 累计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资金1636万元; 有98个村居设立独生子女升学奖学金,86个村居制定60岁以上老人养老补助政策。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广大计生干部和计生工作者履职尽责、规范服务,全区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响应号召带来的可喜成果。在此,我代表工委、管委向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计生工作抓得不紧,个体违法生育现象有所抬头;二是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基层管理服务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计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企业没有兑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30%一次性养老补助待遇; 四是人口素质仍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今后三年,要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着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人口问题事关民族长远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强调,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提出“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坚持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所面临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全面做好我区人口计生工作。
2013—2015年度,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优化人口结构,努力改善计生家庭生活质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 综合运用教育、 行政、 经济、法律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生育。要加强宣传引导,将人口计生文化融入全区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之中,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创建等活动,及时消除社会不实传言影响,营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合法生育、优生优育。要逐级落实2013—2015年度人口指导计划,摸清出生人口底子,跟踪做好基层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出生率控制目标。要加强依法督导,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二)着力改善人口素质结构。要本着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优生优育作为提升人口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来抓,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把好优生优育第一道关口。要继续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落实人员、设备和经费,确保覆盖90%以上的目标人群。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争做优秀药管员等活动,统筹发挥计生机构的网络优势和卫生机构的技术优势,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公众优生优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社会事业、公安、妇联等部门要配合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加快推进传统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完善老年服务志愿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提高计生家庭的福利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奖励扶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生困难家庭社会救助等各项计生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管理职责,合力督导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计生奖励政策。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福利分配制度,在婚嫁落户、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男女平等,保障计生家庭的基本权益。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计生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治能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村、落实到户,实现计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要注重人口信息服务管理,加强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平台,推行计划生育网上办事、网上办证,优化办事流程,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信息和服务保障。要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
(五)凝聚人口计生工作合力。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计划生育追踪奖惩、离职审计、一票否决等刚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做到经费有保障,不挪用,不占用,保证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工作正常开展和基层工作人员待遇的全面落实。要坚持部门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区2013—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做好依法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到政策相互兼容、措施相互协调、资源信息互动共享,实现综合治理的目标。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加强考核指导,改进薄弱环节,强化队伍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委、管委的总体部署,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中心任务,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经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