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a6&A=3&rec=172&run=13

【概况】 2013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扩大各项保险覆盖面,将扩大社会保障与促进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年收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8.21亿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4万人、 6.72万人、4.4万人、6.68万人、5.7万人,比上年增长21%、 8%、2%、 3%、 8%。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74972人,比上年增加13394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5亿元,全年为8155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3亿元,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月1日起,为7141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206元,至4月末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12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3377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年内,进一步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度,全区企业职工法定退休1146人,特殊工种退休15人,病退审批42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3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527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917万元,全年为925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760万元,发放率100%。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9月27日,市政府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经区按照 “保基本、 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个人账户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全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辖区户籍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年内,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182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8.5%,为全区1.7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3008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10月12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等部门,严格审核征地保障方案,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至年末有1983人参加失地养老保险,为1104名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315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率达100%。
失业保险 2013年,全区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4.4万人,为1791名职工发放失业金1762万元,医疗补助金226.4万元,价格补贴11.4万元。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3年,全区共有152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67158名职工参保,收缴医保基金18134万元,支付医保基金15315万元,当期结余2819万元,滚存结余18344万元。进一步完善门诊慢性病统筹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为9702名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实现即时结算,解决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6957万元,慢性病门诊统筹补助79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7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9万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1月1日起,对使用抗排斥调节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不负担,全额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解决参保人员因患重病、大病致贫、返贫问题。完善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和常住异地工作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经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24家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为328名职工办理异地工作异地居住备案手续。规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审批手续,为782名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待遇审批,保证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为全区参保职工划拨个人账户6858万元,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3年,全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6382人,收缴医保基金387万元,财政补助982万元,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8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达到20万元。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无空当享受医保待遇,城镇居民组织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调节剂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80%。降低老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的60%的比例缴纳。参保居民缴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后,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除个人账户以外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年末,顺利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及移交工作,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和城市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工伤保险】 2013年,全区有151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66823名职工参保,完成计划的100.26%;收缴工伤基金2084万元,完成计划的108.79%;支付工伤待遇1969万元,当期结余115万元,滚存结余1709万元。4月和10月,分别在出口加工区、贝卡尔特工业园等地集中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100多份,现场解答政策咨询830余人次。年内,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现场会及工伤政策培训4期,培训企业职工近8000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76件,完成调查取证731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704件;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98人,超额完成上级鉴定指标75%; 安排工伤康复资格确认236人,工伤康复职工55人。工伤现场调查率达到90%以上,查处假工伤及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案件4起,避免基金损失30余万元。
【生育保险】 2013年,全区有1502家企业单位的57016名职工参保,完成计划的101.86%; 收缴生育基金1476万元,完成计划的106.16%;支付生育基金1430万元, 当期结余46万元,滚存结余430万元。有2750名生育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备案,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费、孕检费共计341万元。生育津贴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为3200名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1076万元。
【基金监管】 2013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形成“社会保险机构收发、财政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发放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科学管理机制。严格内部监督管理,每月由财务、收缴大厅、银行征收窗口三方对账,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强化基金监督日常监控,及时处理办结金保工程基金软件预警信息989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督办预警信息25条。排查疑似死亡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6人,查处跨省重复领取养老金3人,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1人,追回资金9804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