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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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2012年,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监督等工作力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连续2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011~ 2012年,安监局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过组织主题咨询日、安全主题视频资料展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进校园、安全进企业、安全进公共场所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平安经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人员达6万余人次。2012年10月,结合群众大走访活动,印制《安全小常识》7.5万余册,发放到全区居民手中,内容涵盖家庭用电安全、管道燃气使用安全、预防雷电方法、家庭灭火基本方法、乘用电梯安全、旅馆住宿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7大类36项。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考核】2011~2012年,坚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加快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体系,进一步量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与6个镇、街道和1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机制,将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管委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直接监管领域安全监督】2011~2012年,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监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行动,采取送培训、送服务方式,对全区96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负责人进行轮训, 出动执法人员260多人次,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取缔非法经营户5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六个一律”(即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不得扩储,一律关闭; 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高瓦斯矿井且安全没有保障的一律关闭;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和职工素质低下,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矿井一律关闭;越层越界、地质资料不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1起重大事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违反《特别规定》,在3个月内发现有2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生产的煤矿一律关闭)要求对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针对采石场的小、乱、差现象,积极组织区内矿山整合关闭,先后关停采石场22家,将保留下来的采石场整合为3家。全面落实重点防范大事故措施,开展节后复工、防汛度汛等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危险化学品查“三违”(违章作业、违法销售、违规使用)、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活动,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取缔2家非法储存单位。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组织和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3家生产企业和1家经营企业进行检查24次,全力督导威海武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整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2011~ 2012年,安监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调组织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的安全。两年间,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对全区工商贸行业领域的造船、工程机械制造、汽车配件、冶金铸造等180余家工业企业进行专项安全执法检查,对高危行业进行8次集中执法整治行动,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查找整改问题120条。
【安全生产保障】 2011~2012年,经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大队、威海三进船业有限公司救援队、凤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抢险救援队等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2011年11月23~27日,对应急救援队进行专业培训。2012年9月17日,组织非煤矿山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两年间,继续推行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