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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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2012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经区检察院)正确处理服务和监督关系,在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关注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办理批捕、起诉案件718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件。
【刑事检察】 2011~2012年,经区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完善案件信息通报、适时介入侦查、量刑建议等制度,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3人,提起公诉580人。2012年5月,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批捕、起诉涉嫌信用卡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0人。同年6月,与市公安局地方铁路分局共同开展以打击扒窃犯罪为重点的“平安铁路”暑期专项行动,保证到威海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人员依法从轻处理,两年间共不予批准逮捕84人,不起诉28人。全面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两年间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0件,追捕、追诉50人,对侦查、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6次,提出刑事抗诉6件,法院改判4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11年3月,与区内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两年间对工商、质量监督等驻区行政执法部门2009年以后420余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 职务犯罪侦查 2011~2012年,经区检察院突出查办职务犯罪重点,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9人,其中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5月9日,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现场会在经区召开,经区检察院作典型交流发言。
职务犯罪预防 通过采取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为全区各部门负责人、 村 (居)“两委”成员、行政执法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3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利用经区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的区位优势, 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专项活动,两年间共编发格言警句、预防画册、廉政漫画6000册,提高警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2011年起,与纪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把区内所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制订系列配套文件。2012年, 选取8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建设项目开展预防监督,选派“预防特派员”跟踪服务; 先后对27个城中村改造收益、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参与村(居)集体“三资”清查工作,与区内行政执法机关、大型国有企业建立辖区内预防工作联系制度。两年间,共现场全程监督评价招投标305次,为参加工程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1次。
【民事行政检察】 加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力度,两年间督促收回国有资产2013万余元,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提出再审建议1条。2011年8月,设立“驻法院检察工作室”,并自行研发软件,同步录入民事判决,建成法院判决信息库。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企业欠税、土地闲置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2012年11月,督促国土资源分局对违规闲置的2宗共11.3公顷土地履行法定职责。同年12月,督促区税务机关对6家企业开展欠税清缴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 高度重视群众上访中隐含的深层次矛盾冲突,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矛盾化解工作。两年间共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3件,做到件件有处理、有答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涉检上访事件。
2011年3月,依托各镇、街道司法所,在各镇、街道设立5个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10名司法干部和农村(社区)优秀调解员为联络员,受理基层群众控告举报申诉、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宣传检察业务知识等。2012年9月桥头镇划归经区后,在桥头镇增设1处联系点、2名联络员。两年间,召开民生检察联络员座谈会4次,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请优秀联络员为检察人员传授群众工作经验。
2012年,经区检察院全面加强控申接访规范管理,在接访室配备安检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为一线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监控、备案保存接访情况;营造人性化服务环境,在接访室添置空调、写字台、沙发、饮水机、医药箱等便民设施,张贴与信访举报相关的规章制度,方便来访人员查询工作程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采取“双查双下”工作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2011~2012年,经区检察院采取“双查双下”工作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一是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涉农上访案件,以深度挖掘上访背后可能隐藏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突破口,从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对群众上访案件经初查后未发现职务犯罪行为的,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两年间先后避免3起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二是查找涉农资金管理漏洞,把隐患消除在基层。认真分析所办案件,主动帮助发案单位查找惠农资金管理漏洞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先后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收缴及监管、征地补偿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为工委、管委提早预防提供依据。三是集中帮扶下访,把感情培植在基层。重点围绕民生诉求开展调查走访及回访活动,用通俗易懂语言和身边具体事例宣传民生政策和为民办实事情况,两年间先后走访群众90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30件。四是工作重心下移,把形象树立在基层。将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开展以检察宣传、法律咨询、控告举报、犯罪预防、调解纠纷等为主题的法律“赶大集”活动,注重发挥6个民生检察联系点服务基层作用,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帮扶】 2011~2012年,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辖区内全部监外执行犯建立台账,对监外执行犯201人次进行检查,防止发生脱管现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2012年3月,在出口加工区设立“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站”,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年4月,在凤林老年公寓成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基地”,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青少年维权教育】 2011~2012年,以“青少年维权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为依托,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派出“法制副校长”为皇冠、新都、泊于等中学进行普法宣传,赠送自行编印的符合青少年年龄特点的《警钟校园鸣 法护少年行》宣传册,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次。
2012年5月25日,经区检察院在皇冠中学举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普法知识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向12所中小学赠送《未成年人网络自护宣传挂图》,结合真实犯罪案例进行“加强自护意识、杜绝网络不良信息”法制教育,全区中小学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同年12月3日,经区检察院“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新都中学正式启动,20名学生分别担任庭审中各个角色,成功模拟一起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抢劫案件的庭审全过程,新都中学1500余名师生观摩“庭审”,检察官就模拟法庭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法制解析。
【机关建设】 教育培训 2011~2012年,经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开展检察业务、信息化应用等各类培训50期,并邀请区内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专家讲解相关专业知识,组织涉及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检察实务、区情常识等内容考试8次,检察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文化建设 每年将政法系统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与市、区组织的 “机关作风建设年”“围绕主旋律、唱响三首歌”等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对比教育、征文比赛、拓展训练、文明创建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推进体现“敬畏”和“正义”精神的“天剑”文化建设,打造机关文化长廊,丰富检察人员的文化生活,在管委、市检察院组织的文体比赛中多次获奖。2011年2月,为促进机关文化建设提档升级,经区检察院创刊机关文化报《天剑文苑》,每期8个版面,重点刊登工作动态、学习心得、生活感悟等,打造交流工作、提高理论水平的平台, 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现积极向上的风貌,至2012年年末出版14期。
自身监督 对执法办案、节假日值班、警车管理等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车辆管理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转发; 建立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2012年,为每名检察人员制作《我的承诺》手册,内容包含岗位职责承诺书、月份工作计划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案安全责任书、党员公开承诺书等内容,定期对践诺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典型案例】 案例1 2008年11月至2011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王×、姜××在任威海广濑电机有限公司电算员、车间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领离职工人工资。电算员王×伪造已离职工人的考勤记录、工资卡,车间主任姜××负责整理报表,财务按报表将工资打到伪造的银行卡上,二人再将到账的现金提走。案发前,二人先后冒领14名离职工人工资共73万余元并将赃款瓜分。
经区检察院于2012年3月28日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针对企业在人事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企业发出了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检察建议,企业表示将会认真对待,积极出台整改措施,及时将整改效果反馈给检察机关,并对检察机关表示满意和感激。
案例2 2011年9月,威海元晟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刘×权(另案处理)与被告人刘×伟预谋,趁国庆节放假之机抢劫公司锡珠,刘×权负责联系买家销赃。刘×伟遂告知了以前在狱中认识的被告人高×、沈××,高×又联系了被告人戴××,共谋实施抢劫。刘×伟将自己租住的房屋作为集结地点,并多次驾车与高×对作案地点、路线进行踩点,对沿途的监控设施进行观察并制定躲避方案,准备了作案工具,对参与抢劫的人员进行分工。2011年10月2日凌晨,该5人到威海元晟电子有限公司偷得锡珠30箱,并将赃物拉到环翠区桥头镇藏匿。当日18时许,刘×权联系买主后,刘×伟、高×销赃后得款4万元,刘×伟分得16000元,其余4人各分得6000元。2012年3月21日,经区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经区法院。6月6日,经区法院依法判处刘×伟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高×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沈××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戴××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