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a6&A=2&rec=152&run=13

【概况】 2011年,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各项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扩大社会保障与促进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年共收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4.9亿元,全区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388人、2110人、58157人、41760人、61315人、48066人和32474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4%、106%、383.4%、103.6%、379%、307%和108.2%。
2012年,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年共收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5.84亿元,比上年增长18%;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1万人、6.2万人、4.3万人、6.4万人、5.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2%、7%、4%、6%、10% 。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1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4968人,为549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137万元。年内,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期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区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发一定数额补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共为全区4883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58元。
2012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1578人,比上年增加6610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0155万元,全年为7076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9549万元,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为5525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208元。4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将817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年内,进一步加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度,全区企业职工正常退休808人,特殊工种退休6人,病退审批15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113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612万元,发放养老金2379万元,发放率100%。201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478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769万元,全年为892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00万元,发放率100%。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2011年,全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919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8%,基金收入3945万元,为全区18198名农村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1736万元;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优化服务能力,为村(居)安装终端服务设备50台,发放惠农卡1.8万张,方便居民在家门口缴费和领取社保待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1年7月1日,经区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工委、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个人账户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全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内,全区城镇居民参保981人,为752名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34万元。2012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险合一,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区参保人数达36839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98.5%,为全区1.9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192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011~2012年,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等部门,严格审核征地保障方案,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2011年,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涉及被征地农民3632人,为1770名被征地农民发放被征地养老金382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率达100%。2012年,全区3345人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1709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全年发放养老金408万元。
失业保险 2011年,全区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42261 人,为616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202.5万元,医疗补助金37.6万元。2012年,全区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43941人,为939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381万元,医疗补助金16.2万元,价格补贴16.2万元。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1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6万人,支付医疗保险待遇9504万元;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36万元;进一步完善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确定威高血液净化中心、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四○四医院、经区医院、威海卫医院6家医院作为门诊肾透析医院,患有尿毒症的参保职工在上述医院门诊透析发生的医疗费,以定额结算的方式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实现个人费用“零负担”;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区转诊、异地安置至济南市的参保人员在济南市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通过省级平台实现即时结算。
2012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36万人,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27亿元;扩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将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全区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达到2760人,实现公务员医疗补助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36万元提高至46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8%。同年7月1日起,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首批确定经区医院、光华医院等17家医院作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参保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任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9月1日,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门诊或住院手术治疗、单侧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治疗、单侧全膝关节置换手术治疗、双侧全膝关节置换手术治疗、单侧全髋关节置换手术治疗、双侧全髋关节置换手术治疗6种疾病,作为实行定额结算的病种,参保人员治疗定额结算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不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1年,全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3142人,财政补助642万元,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0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患有5类12种重大疾病的居民,1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大额救助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27万元,救助比例为70%;完善门诊统筹补助制度,门诊特定病种由4种增加到8种,门诊慢性病统筹病种由3种增至12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开展尿毒症血液透析定额结算管理,并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患有尿毒症的参保城镇居民,个人仅需支付20%的医疗费用。7月1日起,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取消合同医院管理制度,可在参保地自主选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为方便参保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确定经区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接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转接诊医院)。参保居民因转诊转院及异地居住,在异地的转接诊医院住院治疗, 经参保地(经治地)经办机构审查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征缴调整为各区负责征缴,经区共办理城镇居民参保33872人,收缴医保基金38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813万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月1日起,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开展参保人员6种疾病实行定额结算,参保人员治疗定额结算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不负担。
【工伤保险】 2011年,全区工伤保险参保63050人,比上年增加7420人,收缴基金1376万元,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494.67%和172%。2月,开辟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着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印发《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企业参保缴费秩序和工伤认定申请行为。年内,共整治规范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类企业21家,参保职工8359人,清理假派遣、假代理参保人员5197人,处理工伤认定案件724件,查处假工伤案件2件,工伤行政确认争议、行政复议和诉讼胜诉率继续保持100%。2月,《创新工伤预防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调查与实践》调研论文获山东省第二十三次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优秀成果奖。
2012年,全区工伤保险参保64649人,比上年增加1599人,收缴基金1809万元,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106.7%和391.5%。 4月和10月,分别在出口加工区、贝卡尔特工业园等地集中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6400多份,现场解答政策咨询790余人次。年内,共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现场会4期,培训企业职工近7000人,全区工伤事故发生率整体下降15%,重大工伤事故率下降65%;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715 件,做出认定结论676件。
【生育保险】 2011年,全区为2035名生育职工办理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费、孕检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为1270名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823万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通知》规定,7月1日起,对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调整为按照女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调整为按照生育时灵活就业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2012年,全区共办理定点医院直接生育备案2500余件,为3100名生育职工发放生育津贴960万元。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8月1日起,取消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手续,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后,不需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可选择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