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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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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20年,经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中心,全面落实“1342”政务服务理念(打造“1个中心”,以打造企业和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为中心; 明确 “3个服务目标”,为企业服务、为百姓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提供“4个最服务”,提供最优质、最高效、最暖心、最精致的服务;做好“2个保障”,做好工作保障、廉政勤政保障),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在企业开办便利化、“一业一证”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告知承诺制改革、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等领域创新创效,实施“集约办、创新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打造“有速度、有尺度、有温度、有亮度”的“新政务·馨服务”品牌。

【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 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安全运转。
强化应急防控措施 保障政务服务大厅防疫物资供应,足额配齐一次性防护口罩、乳胶手套、消毒酒精、洗手液等必备物资。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检测区、登记区、消毒区、缓冲区、等候区等功能区协调运转,配备红外线热成像体温筛查系统和应急消毒帐篷,增设安检门,把好入口关、消毒关、检测关、登记关。对所有工作人员建档立卡,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出台支持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3月12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面推行“全程网上办、审批不见面”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经技区行审字〔2020〕8号),再减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再提审批时效,再优政务服务,落实快审、 快批、快办,帮助企业降低开办成本。
畅通审批“绿色通道” 坚持“特事特办、从快从简”工作原则,协助威海向尚新材料有限公司、威海爱威制药有限公司等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及物流相关企业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网上申请,提供“一对一” 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申请当日即完成证照办理。针对部分业务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或领取办理结果情况,倡导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方式办理,审批结果邮寄送达,减少人员外出和人群聚集。
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 为威海市立第三医院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立项提供容缺办理服务,让企业“先上车后买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远程指导威海建设集团新型建材、莱特游艇制造、齐鲁大道消防站及消防科普基地项目等30余个项目申报立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业务。推行电话指导办、预约办,及时调整电话接询人员力量配置,提升电话咨询、网上办理、线上指导效率,确保群众办件全覆盖、问题全解决,做到疫情防控有实效、业务质量不降低。
延伸自助政务服务 构建“1个区大厅+ 3个驻区分大厅+ 6个镇(街道)大厅+130个村(居)代办点”自助服务网络,实现惠企便民政策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

【实施省级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作为全市4个开发区中唯一一个省级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单位,经区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27号),首批在企业开办、投资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117个许可事项、20个“一业一证”行业中推行告知承诺及容缺办理制度,按照批后监管、容缺办理、容缺预审等类别,分类制定告知承诺书样板,设置审批服务专窗, 优化整合“一业一链”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好。在管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发布图文政策解读,公示承诺书模板,推广宣传改革举措。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在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承诺书替代申请材料审批环节一减再减,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和要求,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机关据此受理、审核并作出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全年办理各类告知承诺容缺办理事项3975件次。年末,经区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省市级权力事项委托下放与承接】 年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同省级职能部门沟通,推进审批和监管标准化工作,打造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全年承接省级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8项、市级委托事项4项。根据《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 号)和市政府、区管委工作部署,梳理省政府下放开发区行政权力事项,编制省政府下放事项承接清单。属于委托事项的,主动与省直部门沟通签订委托协议,领取业务审批2号章,进行委托事项业务办理。属于直接下放的事项,与省直部门对口处室对接工作,制定下放事项承接方案,确定“业务相近、链条审批、一业一证、便民利企”事项承接原则,明确下放事项承接科室,重新梳理编制服务指南,避免下放事项承接不到位。加强部门交流沟通,逐项理清省政府委托下放开发区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责任边界,编制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履行后续监管职责。按照“五减”要求,重新编印业务手册,通过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明白纸”、宣传册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告知,提升“一网通办”“掌上办”政务服务水平。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直部门牵头组织的现场教学或网上授课,组织业务链条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审批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科学设定办理环节,再造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工作高效运行。

【推行“一链办理”主题式情景化审批模式】 出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链办理”办件管理规范》(经技区行审字〔2020〕51号),推出51项“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事项和29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公示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二维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链办理”服务专窗, 推行“6个一”(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审批模式,推动市、区两级审批部门“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实现链上事项“一次办好”,申报材料平均减少25%以上,承诺时限平均压缩75%以上,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解决企业、 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推行“互联网+视频”勘验模式】 创新推出多种审批现场勘验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全市率先推行“网络+视频勘验”审批方式,出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络视频勘验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行审字〔2020〕34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技区行审字〔2020〕35号),制定《首批“视频勘验”事项目录》《网络视频勘验标准作业程序手册》《许可事项现场勘验须知》,实行外网申报、视频勘验、内网审批、限时办结、证照寄送“不见面”审批模式。全年采用网络视频勘验1520件次,占总勘验数量的62.5%。推行“无人机现场勘验林地”审批方式,出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人机现场勘验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行审字〔2020〕42号),整合现代化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推行以无人机辅助人工现场勘验林地审批模式,勘验时间压缩70%以上。全年林地审批减少现场勘验78次,缩短勘验时限42个工作日。推出“多勘合一”个性化服务,协同推进 “一件事”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举措,组建“全科式”勘验队伍,提供批前勘验指导服务,将不同事项涉及的多类型勘验工作合并实施,勘验过程一体实施,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勘验”, 缩短现场勘验时间。

【实施“不打烊”政务服务】 优化政务服务方式,通过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错时办、上门办、邮寄办等工作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行错时、延时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午间值班制度,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在午间轮流值守咨询服务台,答复咨询、受理业务。推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申请人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网上及工作日到场办理的,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现场预约,窗口安排专人值班,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推行上门服务。对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方便到场的,可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地点等信息,业务窗口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理业务。推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依托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自助终端设备,提供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港澳台通行证自助签注、税务发票发售、社保缴纳查询、公积金查询、不动产登记查询、电力智能服务等项目的自助办理业务。

【推行“保姆式”审批服务】 聚焦企业、群众最迫切需求,推行“保姆式”服务方式,以优化服务“软环境”提升精致发展“硬实力”。
推行“人人都是帮办员”机制 壮大导办帮办代办队伍,为群众提供咨询导办、贴心帮办、全程代办服务。全年提供免费上门服务230次、延时服务2430次、免费寄递服务7970件、帮办代办及预约办理业务1.8万件。
推行“我是项目专办员”机制 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程提供“保姆式”“一条龙”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行告知承诺、容缺预审、并联审批,不动产权证书、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实现同步办理,2个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32个项目实现“五证联办”,审批时限平均压缩85%。
推行“我是办事群众体验员”机制 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分3批次开展换位体验和暗访活动,从办事群众的角度体验和跟踪业务办理情况,着力发现硬件设施配备、服务指导、办事程序设置和窗口服务人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实听取和记录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倒逼政务服务质量提升。

【办理全省首个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审批业务】 12月,经区完成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威海)威海市2020第10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审批工作。年内,为加速推进该项目批次用地审核审批,行政审批服务局指派“帮办员”全流程负责审批协调沟通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关于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后相关落实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0〕97号)要求,对涉及Ⅲ、Ⅳ级保护林地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审批,指派“专办员”对接省自然资源厅,逐项解决网上使用林地审批、林地批复时限等问题。同时,指派“联络员”负责协调林业主管部门现场勘验。通过系列举措,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威海)批次用地审核审批快速实现当日收件、当日受理、网上上传和批复发放,成为全省首个发放使用林地批复的开发区。通过接受委托,经区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审批承诺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申请成本。
(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