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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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2年7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1994年9月,升格为副市(地)级。2000年9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增挂威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同年11月,改设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为威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将威海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威海综合保税区。2017年12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威编〔2017〕63号),确定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更名为威海综合保税区北区管理局,由隶属经区管委调整为隶属威海综合保税区管委,其他机构编制事项暂保持不变。2020年10月,经区进行体制机制调整,实行大部制改革,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将工委管委原有机构和事业单位整合为10个内设机构,全面推行“党工委(管委会)+园区+公司”开发运营模式。

【重要决策和部署】 2月10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奖励的意见》(经技区管发〔2020〕3号),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积极性,鼓励、动员、汇集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建设,培蓄新旧动能转换力量,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月21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路南延工程和五大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4号),以统一南路经区段为中心,对道路建设用地及道路两侧的低效用地进行征收,指导涉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保障统一路南延工程和五大片区提档升级顺利实施。
3月5日,管委印发《关于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经技区管发〔2020〕6号),抢抓中日韩深入合作机遇,全力服务保障推进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威海实体园区在经区落地建设。
3月25日,管委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经技区管发〔2020〕9号),明确普查内容、目标任务、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4月7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技区管发〔2020〕12号),以 “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为抓手,着力抓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等8个方面工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4月13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13号),有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全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4月30日,管委印发《关于推动“三农”工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经技区管发〔2020〕15号),设立乡村产业振兴奖补资金,抓产业、抓“造血”、抓特色,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为引领,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植壮大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日,管委印发《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管发〔2020〕16号),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6月15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19号),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办学体制,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进全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同日,管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2020〕20号),建立工委管委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大队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科学高效处置灾害事故。同日,管委印发《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经技区管发〔2020〕21号),建立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聚焦办事“五减”(减环节、 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对标国内最优水平,不断优化软硬件设施,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跃升。
7月28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27号),组织开展全区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改革试点工作。
9月10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稳外贸稳外资”16条政策措施》(经技区管发〔2020〕35号),制定稳外贸、稳外资、强化绩效考核政策措施16条,最大化发挥政策效应,确保全区实现外贸稳中提质、外资稳定增长,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9月27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经技区管发〔2020〕36号),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先行在工业类项目中开展 “标准地”试点,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1月11日, 管委印发《关于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的实施意见》(经技区管发〔2020〕43号),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权责一致、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灾后恢复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11月16日, 管委印发《关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经技区管发〔2020〕44号),进一步明确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
11月19日,管委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经技区管发〔2020〕46号),明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边界,主动向社会公开,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