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威海市中心城区南端,地处北纬37°15′—37°27′,东经122°3′ —122°42′,东与荣成市为邻,西部、西北部和南部与环翠区接壤,北濒黄海。东西最大横距25.44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5.03千米,海岸线长44千米。至2020年末,辖崮山镇、泊于镇、皇冠街道、凤林街道和西苑街道, 总面积168.61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办公室供稿)
【建置沿革】 1992年7月5日,中共威海市委召开1992年第8次书记办公会议,决定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月14日,市委批准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为正县级机构。10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18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年9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副市(地)级。2000年9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增挂威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同年11月,改设中共威海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威海市委派出机构;改设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为威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威海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威海综合保税区。2020年10月,经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体制机制,实行大部制改革,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
(党政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