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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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20年,经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工作理念,按照“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要求,全方位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社会救助】 6月和11月,两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87元、588元,保障低保家庭679户863人,发放救助资金618.4万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690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307人,发放救助资金418.2万元;临时救助47人,发放救助资金14.2万元。11月末,集中人力财力在1周内完成全区1217名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提标补差工作,61.95万元补差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等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民政兜底政策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主动为符合救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低保手续,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开展“该吃五保吃低保”专项整治,根据当事人意愿,将11名低保对象转为特困供养人员,保障贫困对象利益。组织“寒冬送温暖”系列活动。春节期间,各级领导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30户,发放慰问金3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8.2万元,为696名困难群众购置生活物资和保暖用品;联系威海市金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旗袍文化促进会和市红十字会等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为全区1000余名困难群众送去价值近77万元保暖用品。

【“和谐使者”评选】 根据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 《关于做好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威海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威民发〔2020〕52号)要求,区工委组织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二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经技区社发〔2020〕69号),同步开展省、市、区三级“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邀请省内3名社会工作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区纪工委监工委、工委组织部派员参加,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评审专家组评选出候选人12人,其中推荐参加“威海和谐使者”4人。10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四届“威海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威政办字〔2020〕63号),经区林安宁、张玲玲2人入选。

【社会组织年检】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及自身建设、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情况。经审核,全区2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网上年检,合格率93%。

【社会组织平台建设】 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崮山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皇冠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凤林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西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泊于镇东部滨海新城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实现全区镇(街道)社会组织全覆盖。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100余人参加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其中37人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31人考取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殡葬管理】 继续落实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和殡葬福利化政策。对户籍在经区的居民,不留骨灰的,每例补助1000元;海葬、树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的,每例补助800元。对不享受其他殡葬补助待遇的辖区居民,免除基本丧葬费用1200元。全年为850余人免除基本丧葬费71万元,为11名选择生态葬居民发放补助1.08万元,落实福利化殡葬补贴70万元。8月,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辖区殡葬用品经营市场经营者19家,没收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若干。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上下联动,全民动员。与公安部门、市救助站、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威海慧康精神病医院等多部门协作,发挥综合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各镇(街道)及社区成立救助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救助,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或救助热线,确保全区无1例因救助工作不到位导致人员冻、饿死(伤)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