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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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第19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5年,全市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通过多元生财、依法聚财、科学用财,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共实现区域财政收入10.05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06%,增长32.01%。实现财政支出8.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55%,增长27.38%。其中灶内支出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9%,增长25.93%。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收支相抵,连续第19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年内,市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履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
    在财政收入方面,不断强化“增量提质并重”的聚财观,落实综合治税、发票三奖、纳税评估、清缴欠税等增收措施,严格依法征税治费,着力改善收入结构,实现了较高基数上的良性增长,“三个比例”均创新高。其中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达3.79%,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达70.41%,“两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达47.05%,比上年分别提高0.3、4.1和6.29个百分点,使全市财政步入收入总量持续增大、结构质量逐步优化、主导税源趋向多元的新阶段。同时,努力拓宽增收渠道,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认真实施“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组织预算外资金收入3亿元;以政策为导向向上争取项目资金4823万元;进一步拓宽经营城市思路,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组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收入1.5亿元。
    在财政支出方面,认真贯彻“先吃饭后建设”的用财观,科学调度运筹资金,集中力量解决事关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大保工资的力度,足额兑现增资政策,并在2003年实行镇级教师工资统发的基础上,将镇机关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四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及伤残抚恤资金全部纳入市财政统发统缴,有效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1.55亿元,重点用于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及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对农村及弱势群体保障力度,调度资金3000万元,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奖励、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镇级教育公用经费、困难“五保”农民救助、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免杂费、课本费,补助生活费)等惠农扶弱政策,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积极应对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保证了防控工作的进行。坚持“还账也是政绩”的观念,加快偿还历史欠债步伐,年内偿还历史欠债74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
2005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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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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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       70098│         32.01│        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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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税(25%)                  │        4065│         11.65│        1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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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税(80%)                │       14360│        146.65│        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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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所得税(32%)            │        3371│         43.63│        1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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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1113│         83.06│        1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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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2258│         29.84│        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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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人所得税(25%)            │         890│         11.11│        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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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448│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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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442│         12.18│         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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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源税                       │         286│          5.54│         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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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180│        -90.4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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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0│         42.28│        1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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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房产税                       │        2968│        248.77│        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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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印花税                       │         259│         22.17│         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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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城镇土地使用税              │         928│         15.14│        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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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土地增值税                  │        3268│          0.52│         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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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车船使用税                  │         289│          4.33│         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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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耕地占用税                  │        7095│         24.54│         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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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契税                        │        9277│         17.91│         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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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       10887│         73.33│        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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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行政性收费收入              │        7425│         -4.58│         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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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罚没收入                    │        1290│        -54.22│         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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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专项收入                    │        1109│         10.90│        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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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收入                  │         198│         -7.91│         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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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收入                │         157│          6.80│        1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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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收入              │         754│         18.18│        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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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其它收入                    │          31│        210.00│        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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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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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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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       86263│         27.38│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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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建设支出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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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挖潜改造资金                     │        4210│         18.59│    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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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质勘探费                       │         1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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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科技三项费                       │        1212│         26.25│    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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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流动资金                         │        3129│         18.08│    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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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农业支出                         │        2416│         -1.79│    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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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林业支出                         │         569│         17.56│    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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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水利和气象支出                   │        1063│         60.33│    1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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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工交等部门事业费                 │          93│          1.09│     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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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文体广播事业费                  │        1341│         16.00│    1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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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教育事业费                      │       18926│         27.27│    1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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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卫生                            │        3374│         11.83│    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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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其他部门的事业费                │        7866│          5.17│    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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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抚恤和社会救济费                │        3753│         47.18│     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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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        7697│         23.91│    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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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         666│         11.19│     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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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行政管理费                      │        6942│         14.14│    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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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公检法司支出                    │        3058│         16.50│    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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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城市维护费                      │        2230│         43.87│    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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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政策性补贴支出                  │          20│        -6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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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海域开发和场地使用费            │          4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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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专项支出                        │        1491│         52.00│     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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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支出                      │         228│          6.05│     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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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支出                    │         157│          6.80│     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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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支出                  │         956│         47.08│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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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补偿费                  │         110│         -8.3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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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支出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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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它支出                        │       16059│         68.58│    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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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源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科学生财观,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创新投入机制,整合财力优势,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建立和催生新的财源增长点。全年直接和间接向经济领域投入资金4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亿元,创历史新高,有力保证了银金大道、环城道路、废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资金需要,增强了城市功能。从预算内、外加大对“三农”扶持力度,投入支农资金5000万元,实施崖子镇苹果基地、乳山寨镇小流域治理、诸往镇中低产田改造等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积极落实各项支农、补农政策,拨付粮食直补资金388万元,促进了农民减轻负担增加收入。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通过协调银行增贷、配套贴息等措施,向骨干企业和基础产业融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达产增效,夯实了财源基础,其中鑫山冶金公司纳税过亿元,对财政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全面落实“改革促监督”的依法理财观,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创新财政支出管理,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严肃采购纪律,提高采购规模和质量,全年共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采购活动39项,节支1691万元。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重点抓好预算审查、决算审计和工程现场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1500万元。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1687万元。深入开展“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00万元。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手续,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国债资金、粮食风险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拨付使用跟踪问效、定期检查,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问题的发生。
(彭新波  唐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