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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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2005年,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与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修编工作,邀请清华大学教授及省内外规划专家进行论证修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乳山市城市性质定位为“山东半岛重要的生态型海滨城市和旅游度假胜地”。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50万人,其中夏村老城区30万人,银滩新城区20万人;规划建设总用地59.8平方公里,其中夏村老城区40.1平方公里,银滩新城区19.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9.6平方米。中心城布局结构为一城两区,“一城”指乳山市中心城,“两区”指夏村老城区与银滩新城区。本次规划区界定范围为309国道以南外加龙角山水库,总面积908平方公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2005年,乳山市建城区面积达到37.5平方公里(其中银滩旅游度假区17.2平方公里)。

【完善城市规划】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加快城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进行修编园区、地下管线、城市污水管网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年内,完成阳光小区、夏西村改造、富豪新厂区、畅园新区等179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协助北京土人景观设计研究所完成渡槽景观规划和香格里拉小区规划;完成徐家工业园、城南医药化工园、金海湾工业园、银海工业园总体规划设计;完成午极镇工业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完成北环路、四海街、车道工业园内部道路、光明街等8607米长的新修道路及道路改造设计;完成总长度为7万米的给排水、通讯、电力等各种管线规划;完成夏南河支流、南江村河总长800米的河道改造规划;完成北环路、东山路立交、开发街、长庆路北段、爱晚苑等30万平方米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完成100项工程的放验线工作,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完成胜利街外环东段、长庆路中段等1.2万米的道路测量及海阳所中心学校等计0.4平方公里的地形测量工作。全年受理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9起,发证169起,工程面积248万平方米;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9起,发证159起,用地面积496万平方米;受理审批规划验收69件,发证69件;规划方案审批办结58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1件。

【加强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2005年,市规划局提出《关于对有关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批复执行。规定各镇驻地、银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村庄及银金大道绿线外500米范围内的一切建设项目的规划均需报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审批,“一书三证”由城乡规划管理局发放,镇政府不得随意批建民宅及任何建筑物及构筑物。在对银滩旅游度假区的环境综合治理中,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单位71家,建筑物168栋,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并组织了3次协调会,为市政府对银滩环境综合整治提供详实可靠的决策依据,为合理解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市规划局还加大对市区范围的规划监察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乱建47处,经说服教育有43处自行拆除,4处依法强制拆除,案件处理率100%,全市重大规划违法案件新发率继续为零。年内,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履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

【加强规范城市规划公示】 为推动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充分体现规划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与监督,便于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和群众随时监督工程建设,市规划局加强规范城市规划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放线时,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竖立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同时,对公示牌形式、内容以及拆迁公示牌的时间做详细说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背规划行为的举报,规划管理人员立即进行现场答复处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全年在东方广场设立重要项目规划公示6期,其中包括银金大道规划设计、园区道路绿化规划设计、银滩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9个项目)、广电大厦规划设计、金丰苑小区规划设计、香格里拉小区规划设计及夏东旧村改造规划等,公示内容30个。
(刘仁强 王忠阳)

【城市管理】 市建设局按照乳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上档城建”要求和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年维修人行道板6.67万平方米,修补路面2.7万平方米,更换路沿石8760米,人行道花砖铺装4260平方米,理石铺装1.1万平方米。整治违法广告匾牌7822个,清理乱贴乱画1.01万处,清理占道经营3970处,规范摆放车辆1421处,拆除废灯架3处,拆除乱搭乱建建筑物56处,督促粉刷建筑物4.8万平方米,清除探头经营户1300户,门前三包整治73处。清除卫生死角26处,清运垃圾560吨。栽植龙柏630棵、蜀桧450棵,栽植乔木1940棵、灌木18万棵,恢复被占用绿地4万平方米,补植人行道树130株,补植绿篱7800平方米,补植草坪1.8万平方米。维修路灯1067处,新安装路灯16处。工地出入口硬化36处,围挡工地48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年内,市建设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履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
(王欣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加大】 2005年6月15日,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原乳山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成立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银滩中队。确定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乳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执法局负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及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等问题得到解决,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强化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强化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教育培训、执法监督、形象建设、内外制约、竞争激励的队伍管理模式。在执法过程中,推行“以人为本”的执法新模式,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方法感化当事人,使其自觉纠正违章行为。对屡教不改、影响较大的案件,按照法律法规进入一般程序,实施处罚,并做到依据准确、处罚适当、警示效果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权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积极解决摊点经营影响交通、管线井盖丢失、污水管道阻塞、乱倒垃圾、不履行卫生清扫保洁义务等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问题,以实际行动提高市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坚持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6月,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物,粉刷陈旧建筑物,清理乱贴乱画和门窗贴字,拆除不规范门头广告,使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全年共清理乱摆摊点3200处,清理占道经营1400处,拆除不规范广告500个,拆除乱搭乱建40处,清理乱贴小广告4000张,覆盖涂刷“野广告”墙面6000平方米,清理乱倒垃圾280立方米,督促粉刷陈旧建筑物3.6万平方米,查处乱挖乱掘、破坏占用绿地及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133起。
(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