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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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政法部门和基层党政组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社会稳定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保持了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全年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5.84%和11.80%。张志金获“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秦良明获“威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宋修庆、孙兆波、孙锡福获“乳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推进建设“平安乳山”活动】 一是强化“严打”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全年共集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12次,破获刑事案件96起,处理犯罪人员118名。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月2次逐村(企业)排查化解,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18起,化解成功率达98.2%。三是强化基层安全防范。对流动暂住人口,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登记、办证、管理”一条龙服务体系,有效地预防此类人员的违法犯罪。当年全市流动暂住人口违法犯罪率仅为0.21%;对“两劳”解教人员,落实家庭、单位、社会相衔接的接茬帮教措施,使其违法犯罪率仅为0.2‰;对广大青少年,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教育管理体系,有效地防止其违法犯罪;对城乡结合部、复杂公共场所、学校及企业周边地带等重点场所和党政机关、金融单位、自来水、热电厂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部位,在加强经常性整治的基础上,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彻底消除了治安隐患。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一是深挖严打。全市各级特别是政法部门,把“打团伙、挖地下、抓流窜”作为重点,狠狠打击散发反动宣传品、网上散布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法轮功”案件13起,其中追回在逃失控人员1名,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5000份。二是防范控制。对“法轮功”人员实行长效防范机制,逐一落实监控看管体系,使其置于有效的监控看管之下;在重要的敏感日、节假日,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全市汽车站、火车站和交通卡点的查堵工作,严防“法轮功”分子外出滋事。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严防各类事件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起“法轮功”分子聚集练功、进京滋事、电视插播及重大极端事件。三是教育转化。对未转化人员和被抓获的违法人员,能在市内转化的就地实施转化;不能在本地实施的,按照“决不放过一人”的原则,积极协调资金和人员,送省基地进行强制教转。同时,对到期解教人员,逐一跟踪回访、建档登记,有效地掌握其解教后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减少“反弹”。四是突出宣传教育。在全市城乡和领导干部培训中,深入扎实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觉悟。全年共授课4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教育资料1.5万份,受教育党员和群众达15万人次。

【政法队伍建设】 2005年,市委政法委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办案到位,集体活动到位,组织活动到位;各项工作与干警一样要求,一样检查,一样考核;带头奉献,带头团结,带头廉洁勤政,以班子的率先垂范来带动整个政法队伍的作风建设。二是加强干警素质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三是抓监督,促规范。加强错案追究、民主评议、岗位轮换、一岗双责制度的内部监督,加强司法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千人问卷调查、干警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等制度的外部监督。四是抓创建,树形象。按照“警力下沉、防线前移、立足服务、化解在先”的要求,把“创满意”活动重点放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直接反映和展示政法机关形象的基层庭、队、所建设上,大力加强警务区、110、148和流动法庭等为群众服务的载体建设,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服务,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年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