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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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9年,全市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积极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全力推进改革,实现收入质量、总量双提高,支出规模、效益双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双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一般预算支出17.87亿元,增长18.22%。同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实现新的突破。

2009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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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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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 132867 │ 10.10│ 1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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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 98971 │ 12.26│ 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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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税(25%) │ 7303 │ 49.96│ 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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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税(80%) │ 36485 │ 37.67│ 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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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所得税(32%) │ 9953 │ -19.97│ 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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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4968 │ -21.34│ 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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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4985 │ -18.55│ 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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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人所得税(25%) │ 1475 │ 7.90│ 1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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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245 │ -44.19│ 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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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1230 │ 32.54│ 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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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源税 │ 416 │ 3.23│ 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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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06 │ 16.65│ 1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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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房产税 │ 1655 │ 38.84│ 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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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印花税 │ 884 │ 38.78│ 1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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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4585 │ 45.42│ 1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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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土地增值税 │ 7354 │ -29.90│ 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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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 576 │ 7.66│ 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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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耕地占用税 │ 10915 │ 2.95│ 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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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契税 │ 12964 │ 6.24│ 1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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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 │ 33896 │ 4.25│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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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项收入 │ 2592 │ 20.28│ 1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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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收入 │ 268 │ -7.59│ 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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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收入 │ 203 │ -19.12│ 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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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收入 │ 2121 │ 31.41│ 1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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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性收费收入 │ 15952 │ 14.29│ 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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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罚没收入 │ 3076 │ 56.14│ 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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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2240 │ -8.03│ 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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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6 │ -52.00│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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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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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项目 │ 金 额 │比上年±%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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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 178724│ 18.22│ 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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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080│ 4.02│ 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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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防支出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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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共安全支出 │ 8019│ 27.71│ 1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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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教育支出 │ 42131│ 18.37│ 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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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附加支出 │ 2157│ 30.73│ 1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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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科学技术支出 │ 2863│ -3.73│ 1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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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621│ 22.52│ 1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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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687│ 15.33│ 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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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医疗卫生支出 │ 11967│ 43.33│ 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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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环境保护支出 │ 2754│ 79.88│ 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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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支出 │ 718│ 63.18│ 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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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6469│ 33.80│ 1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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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农林水事务支出 │ 20574│ 78.36│ 1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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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支出 │ 203│ -19.12│ 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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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交通运输支出 │ 5443│ 342.52│ 1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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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1785│ 6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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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 │ 26168│ -19.30│ 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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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其它支出 │ 4160│ 35.99│ 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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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资金调控作用,倾力支持项目建设、技改创新、招商引资和农村发展。全年投入重点工程资金4.63亿元,保证了"两河"治理、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和汽车站、疏港路建设等工程项目资金需要,提高了城市品位和功能。以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为导向,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7851万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65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等便民利民实事项目,推动全市公益设施和民生工程上档升级。认真落实各级针对企业出台的减费让利政策,取消、暂停涉企收费项目79个,减轻企业负担3458万元,同时,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激励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拨付重点企业扶持资金和经济奖励资金2863万元,促进企业在逆境中稳步发展。筹措资金8000万元,设立企业转贷基金,为47家企业提供还贷周转金7.6亿元,缓解企业还贷压力。拨付支农资金2.06亿元,实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新农村建设项目,夯实了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

【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把关注民生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首位,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保工资作为刚性任务,优先调度资金4.8亿元,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及时兑现。全面加大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事业投入力度,投入963万元,实施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和学校改厕工程;投入1019万元,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社会救助政策;投入699万元,用于敬老院供暖设施改造、社区卫生建设、重点卫生院和农村中心卫生室改造;投入3608万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投入10678万元,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逆差;投入417万元,扩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投入83万元,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农民9490人,参保率82%;投入862万元,提高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解决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8357万元,保证粮食直接补贴、粮食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的按时兑付和发放。增拨镇级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镇机关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和设施购置等,提高镇机关干部文体生活质量。

【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 围绕收入质量、总量提高,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实现经济发展成果向财税成果转换的最大化。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提报涉税信息,依法进行代征代扣,形成齐抓共管的税收工作合力。税务部门站在大局高度运作税收工作,一方面向上积极争取政策倾斜,另一方面立足自身挖潜增收,依托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系统,严格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以票控税、税收稽查等征管措施,对优化收入质量起到积极作用。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先税后证、先款后证"政策,保证在房地产市场起伏的大环境下,稳定增长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全年入库契税1.3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组织协调公安及社会中介机构,集中财务检查房地产企业,全年查缴税费988万元,有效防止税收流失;规范土地出让税费和建筑行业规费征管机制,组织非税收入9.04亿元,特别是从建设项目立项、施工、完工确权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审核,补缴规费3851万元。

【财政改革力度持续加大】 把财政管理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积极推行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按照"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模式,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市197个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严肃采购纪律和运作规程,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集中采购72次,节支8454万元。同时,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集中保险和定点采购,全市514辆车辆纳入集中保险范围,节约保费27.5%。不断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管理,重点抓好事前预算评审、事中现场监督和事后决算审查,核减不合理支出2267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规模优势,探索推行财政资金存储、政府融资竞争机制,一方面,通过协议存储和定期存储,实现利息收益1821万元;另一方面,通过集中存储增强信贷引力,下调政府融资利率,节约利息支出1406万元。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通讯费、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部门和单位经费开支行为。
(彭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