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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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1年,乳山市积极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全力推进改革,实现财政收入质量、总量双提高,支出规模扩大、效益提高,监管能力、水平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完成预算100%;一般预算支出26.41亿元,增长26.03%。
                     2011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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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额         │比上年 ±%           │     占预算%       ┃
┃                                 收入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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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               172678│                     14.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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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               136065│                     17.61│               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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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税(25%)                                                     │                   9746│                       9.49│                 97.46┃
┠─────────────────────┼───────┼────────┼───────┨
┃   2.营业税(80%)                                                 │                 61364│                     14.43│               101.52┃
┠─────────────────────┼───────┼────────┼───────┨
┃   3.企业所得税(32%)                                         │                 14270│                     20.91│                 92.00┃
┠─────────────────────┼───────┼────────┼───────┨
┃       国税征收                                                           │                   6822│                     41.86│                 99.58┃
┠─────────────────────┼───────┼────────┼───────┨
┃       地税征收                                                           │                   7448│                       6.51│                 86.00┃
┠─────────────────────┼───────┼────────┼───────┨
┃   4.个人所得税(25%)                                         │                   1661│                       5.73│                 94.21┃
┠─────────────────────┼───────┼────────┼───────┨
┃         国税征收                                                         │                       14│                   -62.16│                 93.33┃
┠─────────────────────┼───────┼────────┼───────┨
┃         地税征收                                                         │                   1647│                       7.37│                 94.22┃
┠─────────────────────┼───────┼────────┼───────┨
┃   5.资源税                                                               │                     415│                     -2.58│                 92.22┃
┠─────────────────────┼───────┼────────┼───────┨
┃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7227│                     12.99│                 99.12┃
┠─────────────────────┼───────┼────────┼───────┨
┃   7.房产税                                                               │                   1859│                     22.79│               122.30┃
┠─────────────────────┼───────┼────────┼───────┨
┃   8.印花税                                                               │                   1193│                       2.58│                 99.42┃
┠─────────────────────┼───────┼────────┼───────┨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4039│                     -3.35│                 93.93┃
┠─────────────────────┼───────┼────────┼───────┨
┃   10.土地增值税                                                     │                 13987│                     26.10│               103.35┃
┠─────────────────────┼───────┼────────┼───────┨
┃   11.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                   1142│                     23.46│               114.20┃
┠─────────────────────┼───────┼────────┼───────┨
┃   12.耕地占用税                                                     │                   5692│                     16.16│               101.90┃
┠─────────────────────┼───────┼────────┼───────┨
┃         财政征收                                                         │                   4715│                     -3.78│                 84.41┃
┠─────────────────────┼───────┼────────┼───────┨
┃         地税征收                                                         │                     97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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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契税                                                                 │                 13470│                     46.41│               128.43┃
┠─────────────────────┼───────┼────────┼───────┨
┃         财政征收                                                         │                   3870│                   -57.93│                 36.90┃
┠─────────────────────┼───────┼────────┼───────┨
┃         地税征收                                                         │                   96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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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                                                           │                 36613│                       2.35│                 92.49┃
┠─────────────────────┼───────┼────────┼───────┨
┃   1.专项收入                                                           │                   3779│                       7.85│                 94.59┃
┠─────────────────────┼───────┼────────┼───────┨
┃       排污费收入                                                       │                     409│                     -7.05│                 81.47┃
┠─────────────────────┼───────┼────────┼───────┨
┃       水资源费收入                                                   │                     265│                     33.84│               117.26┃
┠─────────────────────┼───────┼────────┼───────┨
┃       教育费附加收入                                               │                   3105│                       8.34│                 95.04┃
┠─────────────────────┼───────┼────────┼───────┨
┃   2.行政性收费收入                                               │                 19481│                     16.60│               102.28┃
┠─────────────────────┼───────┼────────┼───────┨
┃   3.罚没收入                                                           │                   1971│                   -48.96│                 44.76┃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0856│                     -6.13│                 90.56┃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526│                   286.76│               339.35┃
┗━━━━━━━━━━━━━━━━━━━━━┷━━━━━━━┷━━━━━━━━┷━━━━━━━┛
2011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
┃支出项目                                                                       │                       │     比上年±%       │     占预算%       ┃
┃                                                                                       │金额               │                               │                           ┃
┠──────────────────────┼──────┼────────┼───────┨
┃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           264063│                     26.03│               101.96┃
┠──────────────────────┼──────┼────────┼───────┨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6741│                     17.60│               106.98┃
┠──────────────────────┼──────┼────────┼───────┨
┃     2.国防支出                                                             │                     3│               -             │         -               ┃
┠──────────────────────┼──────┼────────┼───────┨
┃     3.公共安全支出                                                     │             13365│                     25.13│               102.45┃
┠──────────────────────┼──────┼────────┼───────┨
┃     4.教育支出                                                             │             66246│                     25.59│               111.90┃
┠──────────────────────┼──────┼────────┼───────┨
┃         教育附加支出                                                     │               3105│                       6.48│                 95.04┃
┠──────────────────────┼──────┼────────┼───────┨
┃     5.科学技术支出                                                     │               4698│                     34.81│               122.73┃
┠──────────────────────┼──────┼────────┼───────┨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90│                     32.64│               114.87┃
┠──────────────────────┼──────┼────────┼───────┨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835│                     -5.19│                 76.28┃
┠──────────────────────┼──────┼────────┼───────┨
┃     8.医疗卫生支出                                                     │             21951│                     55.99│               127.73┃
┠──────────────────────┼──────┼────────┼───────┨
┃     9.节能环保支出                                                     │               6797│                     28.83│                 99.82┃
┠──────────────────────┼──────┼────────┼───────┨
┃           排污费支出                                                       │                 919│                     14.88│                 82.79┃
┠──────────────────────┼──────┼────────┼───────┨
┃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8227│                     13.60│               100.64┃
┠──────────────────────┼──────┼────────┼───────┨
┃     11.农林水事务支出                                               │             46772│                     45.31│               106.01┃
┠──────────────────────┼──────┼────────┼───────┨
┃           水资源费支出                                                   │                 265│                     33.84│                 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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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交通运输支出                                                   │               8809│                   141.08│               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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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2586│                       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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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             11507│                       5.16│                 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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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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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               5087│                     21.99│               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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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住房保障支出                                                   │               3266│                     30.22│                 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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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                                   │                 718│                     82.23│               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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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储备事务支出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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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其他支出                                                           │               3060│                     59.21│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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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经济结构】   利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手段,支持项目建设、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夯实财源基础,优化收入结构。投入重点工程项目资金4.84亿元,保证海湾新区路网建设、乳山港扩建、金牛山公园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和便民利民实事项目的资金需要。落实企业转贷基金扶持政策,将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纳入转贷基金扶持范围,为乳山造船厂、昆仑路桥等65家企业提供转贷基金7.8亿元,缓解企业还贷压力。推进“企业创新提升年”活动,落实乳山市委、市政府出台激励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放经济奖励资金和重点企业扶持资金1391万元。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扶持力度,将科学技术专项奖励基金额度上调至1200万元,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协调银行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融资平台作用,完善财政资金存储、政府融资竞争机制,实现利息收益2248万元。调度运筹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6.2亿元,减轻政府债务压力,增添持续发展后劲。完善镇级发展激励机制,按照“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收支挂钩”的思路,规范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促进镇级财政经济稳定增长、均衡发展。
【发展民生事业】   将关注民生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首位,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拨付支农资金4.68亿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拨付资金1.28亿元,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按时兑付、发放。加大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事业投入力度,投入资金6600万元,拆除并重建8个镇农村中小学校舍和11个镇农村中小学厕所。稳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算工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879万元。拨付资金1.27亿元,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逆差。拨付资金8285万元,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农民39.4万人。补贴资金1953万元,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投入资金90万元,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拨付资金7622万元,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3元提高到55元,参保农民27.8万人。拨付资金1744万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50元。拨付资金809万元,推进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拨付资金485万元,落实购房补贴和廉租房补贴办法,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拨付资金1079万元,落实农村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维护基层政权稳定。
【财政收入增长】   以提高“三个比重”为目标,以依法治税为手段,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良性增长。创新社会综合治税机制,依托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源头控管,推动经济成果向财政成果转化,全市纳税前30强企业提供的税收收入达到9.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37.62%。以全市建筑及房地产行业综合整治检查为契机,完善土地出让和建筑行业税费征管机制,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先款后证”“收支两条线”政策,强化部门配合联动机制,组织非税收入20.96亿元。特别是从建设项目立项、施工、完工确权等环节严格把关审核,补缴规费3590万元,维护政府合法利益。
【推进财政改革】   开展“预算管理年”活动,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以规范支出管理为重点,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优化集中支付流程,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拨付资金19.8亿元。深化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增强公务支付行为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财政专户、市直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撤并财政专户70个。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建立重点采购项目台账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监管,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动态监控能力,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集中采购116次,节支9510万元。搞好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集中保险和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制度的运作监管,全市887辆公务用车纳入集中保险范围,节支保费26.1%。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和领域,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审减不合理支出6243万元。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力度,尝试公开拍卖机关事业单位旧公务用车9辆,实现收入18.26万元,为规范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打下基础。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在全市388个单位开展“小金库”复查工作,加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通讯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规范部门和单位经费开支行为,压缩行政成本。
(唐维民   石立委)